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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1新设备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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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 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管理 ............................ 5 4.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7 5.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8 6.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处理................................... 9 7.设备的检、维修管理.....................................10 8.备品、备件管理.........................................13 9.设备润滑油管理制度.................................... 16 10.设备连锁报警管理制度................................. 18 1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20 12.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21 13.设备改造与更新管理制度............................... 23 14.锅炉、压力容器管理....................................24 15.起重机械管理......................................... 27 16.工器具管理制度....................................... 28 17.化验室仪表设备管理................................... 29 18.计量及计量仪器管理................................... 29 19.建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30 20.金属试验室管理制度................................... 33

21.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40

为了加强xxxxx公司的设备管理,使设备得到及时维修、改造与更新,更好地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公司和员工的经济效益服务,设备管理部门开展具体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实施、有督办、有验收、有考核,使企业安全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设备管理中心是公司整个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整个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有效的有计划的设备预防性维护体系,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

1.2设备中心成员应不定期进入现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编制预防性维修项目及计划,并督促设备使用单位认真执行。负责新增设备及备品备件使用计划的审核。

1.3设备中心对所有设备进行宏观管理、控制,编制并实施年度大修、中、小修及改造计划。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并组织对特种设备年度检验。

1.4 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设备管理中心,贯彻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执行文件,及时、真实地反馈设备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发生故障的过程。加强设备点检和巡检工作。对于设备事故,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不得隐瞒虚报,事故处理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1.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制定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推广设备管理、技术创新的先进经验,组织报送各项报表。

1.7负责全公司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技术改造并参与生产管理;统一平衡、合理使用大、中、小修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1.8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公司所属各分厂

主要设备的台账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的工作总结。

1.11组织抓好公司运行设备的静、动态管理工作。

1.12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1.13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基建、技改、安装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1.14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和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督促物资供应部把好备品备件的质量关,对验货不合格的备品及时退货,指导所属分厂抓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1.15组织所属分厂备品配件计划的制定、安排和平衡。

1.16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避雷针等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面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7对发生的设备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对事故责任拿出处理意见。

1.18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工作。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关键设备是制约生产的核心,为加强关键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完好水平,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减少非计划停车,确保全厂安稳长生产,在总结多年特护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2.1.基本概念

关键装置是指工艺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

重点部位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2.2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

2.2.1直立炉、开工炉生产区、100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煤气柜 2.2.2电捕焦油器、煤气鼓风机及冷鼓生产区、火炬塔 2.2.3脱硫、硫铵、粗苯生产区、煤气加压站和掺混站 2.2.4精脱硫、转化、合成、精馏、氢回收生产区 2.2.5综合灌区、装卸站、化工原料库、油品库、加油站 2.2.6空分氧压机、分馏塔、液氧储罐及氧气充装间 2.2.7公用工程加药间、污水泵房

2.2.8发电厂锅炉、发电机组生产区、变电站、配电室、1#2#开闭所、201和202变电所

2.3. 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高层、中层领导干部分级定点联系、车间和班组分级监控的原则。

2.3.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由公司总经理及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设备管理中心主任进行联系,并建立联系点责任制。 2.3.2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

2.3.2.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3.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3.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2.3.2.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2.3.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

2.3.2.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3.3实行工作联系及反馈制度

2.3.3.1联系人至少每月到联系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安全隐患整改等。 2.3.4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联系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2.3.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人的考核要求

2.3.5.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人每季度安全检查缺一次扣除年总奖考核奖的10%.

2.3.5.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人每月联系点检查缺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奖的10%.

2.3.5.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人当月发生一次事故,扣除当事人考核奖100%,扣除相关车间主任考核奖100%,扣除该区域联系人考核奖100%。

2.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日常管理要求

2.4.1 管理部门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2.4.2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2.4.3各联系人安装职责分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管理,具体有:

2.4.3.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2.4.3.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动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

2.4.3.3 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2.4.3.4仪表、电气连锁保护装置符合规定要求,装置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自控率达90%以上,并灵敏好用。

2.4.3.5每月由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档案。 2.5 基础单位(车间)监控要求

2.5.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2.5.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5.3.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6 班组监控要求

2.6.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2.6.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 2.6.3.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2.7.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2.8 相关记录

2.8.1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台账 2.8.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记录 2.8.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联系人分工表 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管理

3.1 新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开箱检查附件、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存档保管,要

求新到设备的零部件必须齐全,严禁资料个人保管,必须统一存放在资料室或档案室。

3.2新购置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按标准及有关规定建立设备验收交接手续,签字盖章认定。

3.3对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的安装,必须选择有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和上级主管部门认证的安装施工队伍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验收时,必须有安全部门的意见。

3.4新设备安装前使用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设备有关技术资料,了解设备性能及安全要求。安装设备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做到平、稳、正、全、牢和五不漏(油、水、气、电、风),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调试使用。设备安装施工,均应按有关施工规范执行并组织验收,对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验收合格,做好记录。 3.5新购置设备安装和调试,必须有专业工程师或机械技师和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及设备管理人员组成安装调试组,生产项目部及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制订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对设备有关技术资料熟悉后,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

3.6在安装、调试中设备的技术问题,要有安装调试组做出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措施,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整理成资料交归口采购 部门及时与厂家协商解决,需索赔的及时索赔,需现场服务的联系生产厂家来人解决出现的问题,以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7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生产运行部或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性能、各种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提出索赔。

3.8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安装调试单位应将竣工资料交给使用部门,存放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备查。

3.9新进设备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要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3.10对无证操作设备人员,一经查出后按无证上岗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负经济损失责任,并追究领导责任。

3.11自制主要专业设备,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制造。设备制成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4.1健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2设备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方可持证独立操作。

4.3设备使用和维护必须实行双包机制,要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4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 要做到 “四懂” 、 “三会” 。“四 懂”即:懂性能、懂用途、懂结构、懂原理。“三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5设备操作人员具体应做好下列工作:

4.5.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运行中搞好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 操作指标,保证不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设备。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岗位巡回检查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等。

4.5.2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搞好设备润滑,坚持做到“五定” 、 “三过滤” ,并做好记录。

4.5.3及时做好设备的切换工作。做到随时可以开动投用。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对本岗位封存、闲置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4.5.4保持本岗位及分担区的设备、管道、仪表盘的油漆保温完整,地面清洁。加强对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降低装置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4.5.5操作人员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或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人员。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4.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车间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7未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将配件设备拆件使用。 5、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5.1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是管好、用好、修好设备的依据, 也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设备经济效益的体现。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5.2设备管理中心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卡相符。

5.3设备管理部门要有各分厂的主要设备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的全部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记录包括: 5.3.1设备的技术档案:(a)主要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图纸及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设备修理档案、修理项目的论证报告, 技术协议和合同。(b)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c)设备的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和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

等。(d)设备验收记录。(e)设备事故记录、调查报告、处理结果。(f)全厂管网图、地下管网图、电缆图。

5.3.2设备的管理记录:(a)、设备运行记录;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设备检修、试验及技术鉴定记录;设备评级记录;设备润滑记录。(b)设备状态监测记录。(c)、设备管理活动记录。(d)、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相关记录。(e)、非标机械加工计划及相关记录。 5.3.3建立和及时维护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审查汇总设备报表并进行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主要包括:(a)设备基础数据库。(b)设备运转记录数据库。(c)设备维修记录数据库。(d)设备状态监测记录数据库。(e)设备润滑检测及换油数据库。

5.3.4定期上报设备管理报表。(a)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报和年报。(b)主要设备技术状况年报。(c)主要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5.3.5设备管理中心和各车间、工段均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等静密封档案。

6、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处理

6.1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6.2设备事故的分类

6.2.1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分为:(a)责任事故: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 (b)机械事故:设备构件自身缺陷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 (c)自然事故;自然破坏力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

6.2.2按设备事故的损失金额分为: (a)小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1 千元以上至 3 千元(含 3 千 元)。 (b)一般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3 千元以上至 2 万元(含 2 万 元)。 (c)大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2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 10 万元)。 (d)重

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含 50 万元)。 (e)特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

6.3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生产班组应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恢复。事后要认真分析 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生产中心,并限期3日内将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上交公司生产中心。

6.4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不 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6.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6.5.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6.5.2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规程教育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6.5.3设备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对存在隐患不采取措施整改造成设备事故者;

6.5.4违章指挥,强令岗位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6.5.5设备事故发生后,有意隐瞒不报者。

6.6设备管理中心是公司设备事故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对设备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 7、设备的检、维修

7.1设备检、维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全公司正常生产的重要措施,按计划和检修规程实施检修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一

项重要任务。设备检修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尽量缩短检修时间,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检修。

7.2设备修理一般分为大修理、项目修理和小修:

7.2.1大修: 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 在大修时,要对被修理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 设备修理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7.2.2项目修理: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 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

7.2.3小修: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内容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7.2.4 大修费用由大修基金支付,中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 7.3根据设备的检修间隔期及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分厂要按时编制出大、中、小修计划;检修规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和车间编制的计划组织平衡,设备中修报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大修还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提出检修计划的同时,应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于年前的四个月提出,季度计划提前一个月提出,月计划提前十五天提出。 7.4系统停车检修要做到

7.4.1由一名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7.4.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修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准备和开停车置换的拟定等工作。

7.4.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做到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四个环节。

7.4.4大修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优质、快速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开车成功。开车后一个月为大修质量验收期,应进行总结评比,对检修质量好的车间、班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特别差的要进行处罚,做到奖罚分明。

7.4.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设备安全事故。 7.4.6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变更的,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的调整、变更由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大修计划的调整、变更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的领导审批,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4.7设备大修需要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和劳动力、备品备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求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备件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大修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7.4.8设备检修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配专人帮助施工人员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7.4.9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及时向车间或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7.4.10设备检修要严把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穿检修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验收。主要设备的大修竣工验收由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组

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或车间要做好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净。

7.4.11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7.4.12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7.4.13车间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检修后的余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货,不准转移使用,尽量节约维修费用。 7.12公司领导将组织各单位质量验收小组对检修的质量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中心审查主要设备鉴定报告。 8、备品备件管理

为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应建立健全备品备件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理顺备品配件全过程管理中的各环节的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备品配件的及时供应并降低库存,减少设备对生产的影响。

8.1备品备件管理包括阀门、设备和管件管材,备件管理的具体要求:

8.1.1备品备件质量由车间技术设备员负责,验收时仔细检查外观和尺寸,核对规格型号和图号,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对于活塞杆、连杆、连杆螺栓、十字头要进行无损探伤;对于特殊材质的阀门、管件和特殊材质的零部件要做材质分析,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零部件要有材质证明书;阀门要试压。

8.1.2重要设备的配件要领到现场组装,仔细检查尺寸,部件组装要填写过程控制表并挂上备件卡片,防止尺寸不合格,或零时找配件耽误时间。

8.1.3备品备件(含成台设备)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车间设备技术员或设备管理部门在2日内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采购供应部并督促处理。

8.1.4备件的数量及保管要合理,不允许出现因保管不利和腐蚀导致检修无备件的情况发生。

8.1.5技术员在申报备品备件计划时,必须准确完整的填写所报备品备件(含成台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如规格型号、使用条件、材质。使用寿命等),不得出现因技术参数有误、不全、造成采购困难、招投标延误、不能使用、使用寿命短等问题。

8.1.6各车间对申报的计划要保存好,到货验收后要做好标识,一个月以上未到货的要在15日、30日及时催采购部门。

8.1.7各车间备件货架保持清洁,收拾整齐,备件要涂油防腐,遮盖防尘防潮。

8.1.8各车间及采购供应部要建立备件清单,申报计划查库时带上备件清单,修正库存数据清单及库存数量申报计划,仓库保管员核库后送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签字。

8.1.9压缩机液压扭力扳手及快装接头、活塞杆保护套、气阀提手、行车等各类运转设备的专用工具要专人管理,时时保持完好。 8.1.10采购供应部是备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技术员是直接责任人。

8.2为了规范备机备泵的管理。减少设备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对各车间的管理要求:

8.2.1重要设备一停下来,操作工就要通知电工检查电机及配电柜(通知电工后,记录在交接本上)。重要设备包括:活塞式往复压缩机、炭化气螺杆压缩机、离心压缩机、煤气鼓风机、空压机、氮压机、氧压机、增压膨胀机、卧式离心机、屏蔽泵等主要运转设备。

8.2.2有连锁的设备正常停机时,接近连锁试验周期的要进行连锁试验。

8.2.2.1有连锁的设备包括:活塞式往复压缩机、炭化气螺杆压缩机、离心压缩机、煤气鼓风机、空压机、氮压机、氧压机、增压膨胀机等。

8.2.2.2连锁试验方法:停机时先停油泵,当油压降低至0.15-0.2MPa时,主机自动停机,就表明油压连锁有效。压缩机的注油器与主机是电器连锁的,停注油器,主机自动停机,表明电器连锁有效。 8.2.2.3一般连锁设备周期为2个月,在接近试验周期时,正常停机前必须试连锁,由当班操作工或班组长做试验,如果未试就停机,也可以通知电、仪车间在停机状态下试验。结果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和连锁试验公示表上,不合格的要迅速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

8.2.3备机要求每月倒用一次,每月十日的白班班长联系调度进行备机备泵倒机或试车。因电或负荷等原因不能倒机或试车的,必须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并写明“今天因电负荷不足,未倒机,请明天白班再联系调度倒机”。如此记录下去,直道高压升高、试车合格,备用为止。

8.2.4 55KM以上的电机启动时,要通知电工检查绝缘,合格后方可启动。

8.2.5停运的设备,必须确认完好,不完好的设备必须立即检修,不允许设备有不备用又不检修的情况发生。

8.2.6操作工认真交接备机,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写明“备用的是***,不备的是***”。

8.2.7检修完的设备,维修工要与操作工进行试车、交接,合格后双方在《设备检修记录本》上签字。操作工对试车结果负责。 8.2.8各车间设备主任是本车间备机备泵管理第一人,对发现的备

机不备的情况应及时组织维修并报设备管理部门。 8.3备品备件的交接管理办法

8.3.1各车间大、中、小修和日常维护换下的备品、备件必须交旧领新。具体操作程序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带上换下的废旧物品,先办理“废旧物品回收单”和“领料单”经车间主任、设备管理中心和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在非正常情况下,根据生产情况的急需先领的后交旧的时,带上领料单去物供部办理废旧物品暂借单后方可领用。待新的换上去,旧的换下来,送备品库,维修保存备用。无辜丢失的废旧物品,公司根据二次利用的价值大小,按原价值的百分比让责任车间赔偿,费用从当月工资扣除。

8.3.1.1原价1000元以下的废旧物品,丢失一件,按原价的5-50%赔偿。

8.3.1.2原价1000元到10000元的废旧物品(如贵重的不锈钢阀门、电器开关和电缆线等)丢失一件,按原价的40-80%赔偿。 8.3.1.3原价在10000元以上的废旧物品丢失一件按原价的40-80%赔偿。

8.3.1.4有色金属必须交旧领新,如有丢失加倍赔偿。

8.3.2换下的废旧钢材(各种型钢),塑料管等材料也必须交旧领新。如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型钢,无辜丢失,责任车间按原价的10-60%赔偿

8.3.3各种塔器设备更换下的触媒、催化剂和填料;以及设备管道换下的保温材料等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再做处置。 9、设备的润滑油管理

为了规范设备润滑管理,确保润滑良好,减少设备损坏,提高设备运转周期特制定本制度,润滑管理的基本要求:

9.1各车间润滑技术员和主管设备技术员按设备制造厂规定的油品

及牌号共同编制申报计划,根据换油周期与消耗定额及每年实际消耗的数量,编制本车间年、季度润滑油脂申请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审查、生产副总签批后交供应部采购。

9.2油料进厂后,采购员如果发现是原装新油桶盛装的并且油品及牌号标识清晰,通知需要单位和化验室联合取样试验,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方可验收入库。

9.3存放在仓库和车间的油桶要有醒目的标牌,不得与废油存放在同一地点。

9.4加入设备内的油经过100目不锈钢丝网进行过滤,加油壶的出口必须绑扎100目滤网。

9.5对水泵风机的日常加油由操作工负责,其他设备由维修工负责加油,每次加油后在《润滑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电工对电机加油后也在该本上做好记录,并做好台账。

9.6属于脂润滑的设备,有油孔的,每半月加油一次;没有油孔的,每月加注一次,同时要设置注油孔。对于电机,有注油孔的,每月加注一次;没有油孔的要3个月加注一次。有注油孔的要求轴颈有油挤出认为合格;没有注油孔的设备有拆卸加油的痕迹才认为合格,并做好记录。 9.7设备上的加油孔。油箱、油桶上的孔以及油壶、漏斗和手动加油泵等不加油时要上盖或加罩防尘、防水。

9.8使用润滑油的设备,要确保油位处于油位计的1/2-2/3,视油窗或游标要清晰可见。

9.9对于汽轮机、往复式压缩机、炭化气螺杆机、离心压缩机、空压机、增压膨胀机、冷煤气鼓风机等的油站要用好油过滤器,油过滤器的滤网每俩个月清洗一次。

9.10新投运的运转设备,在使用一月后必须检查或更换润滑油并清洗过滤。

9.11稀油润滑设备要每半年分析一次油质,一年清洗一次油箱。 9.12除自动滤油的大型运转设备、水泵、减速机、气泵(小型空压机)等的运转设备的润滑实行“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人、定时、定质、定量;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进行定期清洗换油。

9.13阀门丝杆、填料压盖螺栓以及要拆卸的螺栓螺母应及时均匀的涂油脂保护。

9.14对于往复式压缩机、炭化气螺杆机、离心压缩机、空压机、氧压机、增压膨胀机、冷煤气鼓风机的滤网总压差不得大于0.15MPa。 9.15压缩机的注油泵的真空罩内不准积油,注油器的油池每半年清洗一次。

9.16往复压缩机的滤网后的润滑油压要大于等于0.4MPa,以提高主轴瓦和连杆瓦的使用寿命。

9.17液压系统的油温应控制在32±2. 9.18油系统不能使用棉纱擦洗。

9.19各车间主任要兼职润滑主管并对油品的消耗负责,应建立健全润滑点档案和润滑油台账,做好加油换油记录,采购供应部要对油品的保管和废油出售负责。 10、设备连锁报警管理制度 10.1目的与适用范围:

10.1.1通过对压力、温度、液位、振动、转速、电流电压的监控,做到设备故障早发现、早处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0.1.2本制度适用于伊东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运转设备、发电机、电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10.2联锁报警的设置与变更:

10.2.1图纸设计、设置的联锁保护不得随意变更。

10.2.2需要重新增加的设置和变更联锁停机或报警的,由设备所在分厂车间书写技改工作联系单,注明详细的联锁报警条件,经总工办、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中心、生产技术部签字,送电、仪车间执行,执行后告知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如有困难的,由电、仪车间及时反馈。

10.2.3电、仪车间要建立完整的联锁报警台帐,如有变动要及时更新。

10.3联锁报警的校验与管理

10.3.1电、仪车间每月检查或校验一次联锁报警的完好有效情况, 填写设备联锁报警校验报表,月底交设备管理中心存档。

10.3.2油压、水压联锁试验,在设备正常停机后,由岗位主操作工或班组长按《备机备泵管理制度》和操作过程的规定,

10.3.2.1先停油泵进行试验,如果不能做到联锁停机或辅油泵自动开启(转换开关要置于自动档位置),则立即通知电、仪工检查,并告知设备管理中心。

10.3.2.2停运行泵后不能自起备泵(转换开关要置于自动档位置),则立即通知电、仪工检查,并告知设备管理中心。

10.3.3操作工及设备主任和技术员发现联锁报警的压力、温度、液位、振动转速、电流、电压出现无显示或显示不准时,要及时通知仪表工和电气修工处理,不能当即恢复的,电气、仪表车间做好隐患登记,并告知设备管理中心。

10.3.4所有报警要设置为声光报警。 10.4联锁报警失灵与解除管理程序

10.4.1出现不能立即恢复的联锁报警,电、仪车间做好监控预案,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办、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审

批后,把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10.4.2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联锁报警,但在某些时候,如切换油泵

清洗过滤器和检修注油器、冷油器、蓄能器时,确实需要解除的,电、仪车间填写联系单,报总工办、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处理完毕后立即恢复,仪表工在联系单上注明已恢复,操作工在交接本上做好记录。

10.4.3在出现不明确的跳闸,需要解除联锁排查故障的,电、仪车间写联系单,经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和总工办办、生产副总同意,由生产技术部制定监控预案后才能实施,预案由调度室发放到岗位签字,并落实监控措施,试验期满,电、仪车间恢复联锁,在预案上签字注明已恢复,并告知生产副总、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中心,操作工在交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1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11.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11.2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分厂及各车间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11.3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操作工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维修工要承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分厂及各车间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11.4信息传递与反馈

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填入检查表,并及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11.5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公司或分厂领导确定解决方案。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11.6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11.7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设备管理部门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12、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12.1目的与适用范围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企业减少跑、冒、滴、

漏,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无泄漏工厂”标准,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密封管理。 12.2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2.2.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汽轮机轴封、隔板汽封、发动机气封油封、电机油封、压缩机轴油封气封、泵轴油封水封、风机轴油封等各类旋转轴的密封均属于动密封。

12.2.2静密封: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件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结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器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它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12.3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12.3.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密封点。

12.3.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个静密封结合处,算一个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果阀门底部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结合部位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加几个密封点。

12.3.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

眼、腐蚀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泄漏均属于泄漏点。

12.3.4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总数×1000‰ 12.4管理措施

12.4.1车间应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帐。密封档案一般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应包括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12.4.2车间应建立健全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职责明确,责任

到人(即每台设备、每条管线的密封点要责任到人)。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考核要与工资挂钩。

12.4.3开展创建“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车间”活动,消漏、堵漏工作要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力争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泄漏。

12.4.4力争全厂主要设备完好率达98%,全部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设备运转率,备机率。 13、设备改造与更新管理制度

13.1公司对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13.2公司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13.3公司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源如何,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13.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3.4.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

产品质量的;

13.4.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13.4.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13.4.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13.4.5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不能继续使用的; 13.4.6其他应淘汰的

13.5公司出租、转让或者报废的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利益,需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14、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为了确保化工生产的正常运行,保护人生和财产的安全,并加强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管理。

14.1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范围,分级及技术检验校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14.2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职责范围(设备管理中心)

14.2.1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8.2.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修计划。

14.2.3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 14.2.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

8.2.5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方案,参加检验和试验竣工验收。 14.2.6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及上报工作,并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14.2.7检查车间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14.2.8协调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4.2.9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一、二类压力容器的维修改造及技术

鉴定工作。 14.3车间

14.3.1车间主任及技术人员应负责车间压力容器的管理,组织编制本车间的压力容器检修计划。

14.3.2负责填报锅炉、压力容器年变更情况及申请办理新用压力容器使用证工作。

14.3.3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效验和管理工作。

14.3.4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分析,检查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14.3.5负责贯彻上级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14.3.6负责编制锅炉、压力容器的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方案,重大技术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4.4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使用和管理

14.4.1锅炉、压力容器大修后,需经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4.2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和改造,应制定严格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一二类压力容器的改造方案需经设备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批,三类压力容器的技术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4.4.3压力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均应按国家(钢制压力容器》有关标准规范、执行、验收、

14.3.4各车间要逐一填写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操作法、三类压力容器还应有强度计算书)报设备管理部门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批准,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5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检验的,又无正当理由和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做费。

14.3.6设备管理部门和车间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压力容器履历卡、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运行及事故记录、压力容器检查记录、报表和评定、压力容器检查和修理记录、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应该有使用登记证,有安全装置的,还应有安全装置定期校检记录。

14.3.7已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挂上铭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 14.3.8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作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由安全环保部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工作。

14.3.9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14.3.10应完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 14.3.11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随同设备的年度检修计划上报。 14.4检修

14.4.1一般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缓减或免检。

14.3.2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一年至少检验一次,并定期疏通、排放,确保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效验范围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14.3.3高压管道每六年进行一次检测(焊缝探伤测厚),中、低压管道也要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能超过十年。 14.3.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制使用直道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14.3.5对一些确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测厚,同时应补做容器耐压力试验残余变形测定。

15、起重机械管理 15.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机具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铝带式起重机、叉车、卷扬机、电动葫芦、倒链、千斤、卡环电梯、升降机等。

15.2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起重机械、机具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给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等。

15.3使用车间必须对起重机械、机具逐个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材料,以及起高、吨位、运行记录,大修理记录、缺陷记录等。

15.4各种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机具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15.5起重机械、机具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工作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5.6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有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15.7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必须做到“五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指令信号、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安检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15.8各车间应根据使用情况,对本车间的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验,检验的周期和内容按国标《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5.9新安装和经过大修理的起重机械、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动载技术试验,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检验合格,经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和使用车间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报生产副总批

准方可使用。

15.10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起重设备的年检效验工作。 16、工器具管理制度 16.1目的和范围:

工器具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为了管好、安全用好各种工器具,节省开支,降低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

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分厂车间 16.2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6.2.1物资供应部和各分厂车间要建立健全工器具台帐,维修工领用工器具时要登记入账,并由本人签字。

16.2.2常用的工器具领用一年后,属于正常损坏的可交旧领新,非正常损坏的(如故意损坏和野蛮不按使用规定使用的)照价赔偿,在原价的基础上另加10%的管理费,费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2.3确因质量问题在短期内损坏的工具,经有关专业人员鉴定后,认定为质量问题,可交旧领新。

16.2.4无故丢失的工器具要照价赔偿,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检维修、丢失的工器具必须及时补齐。设备管理中心要对各分厂车间的工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16.2.5工器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责任到班组到个人。

16.2.6班组或个人相互借用工器具要做好记录、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6.2.7防爆防静电等特种工具,不能当普通工具使用、发现后分别考核分厂、车间、个人200元。

16.2.8倒链、千斤不得超限使用;双链倒链不得拆单链使用,发现后分别考核分厂、车间、个人200元。

16.2.9移动电线轴插座、电焊机,临时使用的电动工器具下班后要停电拉闸发现后分别考核分厂、车间、个人200元。

16.2.10如辞职或调离原岗位,必须把工器具如数交还、若不交还或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从工资中扣除。 17、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17.1所有带电分析仪器、设备按分析室登记造册,设专人管理,填写设备仪器台账。

17.2分析仪器、设备按分析室使用人各自承包,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特殊维护保养,同时要维护保养记录。

17.3气相色谱室色谱仪除每日进行的必要维护外,每三到四个月对其色谱柱进行一次老化,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应记录存档。

17.4煤焦制样设备经常请化工维修工检查电机运转情况,以决定是否填加润滑油,皮带是否调节等,同时填写相应记录存档。

17.5天平室天平称量完要恢复原状,严禁污染天平,称量要填写天平使用记录。

17.6各分析室带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详细记载,维修要有相应记录。

17.7所以仪器、设备的使用都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发现违规操作,严厉处罚。 18、计量及计量仪器管理

18.1公司各项目、各车间新增加标准仪器,按照固定资产增值申请程序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标准计量室审核,生产办公室批准并下达购置安装计划。

18.2公司再用标准仪器报废、降级等处理必须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

18.3公司重点核算流量表不得随意停表,因检修原因停表时,必须

填写《停表通知单》,上报生产办公室备案。

18.4凡属各项目、各车间就地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表,由生产办公室组织仪表车间鉴定,各项目、各车间建立鉴定技术台账,到期送检,并且负责维护和保养,防止表计超过鉴定周期使用。

18.5公司各类标准仪器、量具、衡器及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由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统一建立台账或仪表登记卡。

18.6公司标准仪器统一由生产办公室安排鉴定,相关部门按要求积极配合。

18.7公司各类量具、衡器及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由标准计量室统一安排鉴定,方能在现场使用。

18.8生产办公室组织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负责仲裁由于计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18.9各类标准仪器、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衡器、量具必须标贴合格证方能在现场使用。

18.10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对标准仪器进行鉴定和修理的操作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方可操作。 18.11生产办公室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和使用标准器具的单位负责对全公司的标准器具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性,标准仪器无合格标识不能使用。

18.12标准计量室负责及时送检公司级最高标准器具和本公司不能鉴定的检测装置,合理的判定鉴定周期,并建立健全档案。 18.13标准器具的维护和保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18.14所有标准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应妥善保存,鉴定证书的保存时间应不得少于俩年。

19、构建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建构筑物、设备基础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为

了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护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9.1建(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 筑物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单位、辅助单位、储运部门、办公 等生产用的房屋、包括砖墙、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 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 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 架、管(框)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 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19.2建(构)筑物的使用、维护、 保养规定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规定以及厂区、动土管理规定。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廊道、外管道采用送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19.3建立健全必要的基础资料

19.3.1公司资料室要有全公司地形、地貌及地表全厂地形图和平 面布置图。

19.3.2 公司上、下水布置图。

19.4 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 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的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19.5 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 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使用年久及其它原因产生的险 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 使用安全。

19.6 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防爆措施等,以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19.7 要搞好建构筑物的采光、通风和卫生工作,以保证其干燥、清洁,要坚决避免振动过大的设备安装在高层楼面上,影响建构筑物的安全。

19.8 要加强对工业管道架设的综合管理,对工业管道的排列、埋深 、 保温(冷)、防腐、架设方式应全面考虑,不可将动力管线架设在有腐 蚀性的化工介质和易燃易爆工艺管线附近,以免发生危险。

19.9 要加强保温(冷)管理工作,在施工中要重视质量;在使用中 要保持保温(冷)的完整;在日常管理中要重视保温(冷)的检测工 作,积极采用新型保温(冷)材料。

19.10 所有单位的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 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等。 19.11 超长、超重的生产装置、动力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任意借 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19.12 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及修改原设计,必须提 出申请。做出具体方案,经机动部批准方可进行。

19.13 安全环保部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察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

19.14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随时监督。 19.15 每年的五月至九月雨期,对重要的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9.16 每半年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或危险的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19.17 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和检修质量,杜绝化工介质侵蚀、破坏楼板,地面及建(构)筑物基础。

19.18 严禁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离建(构)筑物较近的 屋项和墙脚处,以防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19.19 生产 厂区道路应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有腐蚀性的化工原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 坏道路,确因施工需要的,需经机动部批准方可进行,履带车在道路 行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损坏道路。 19.20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机动部人员参加。

20、金属试验室管理制度

20.1金属试验室是重要的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它所完成的检(试)验是检修技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检修材料试验和检修工作中质量检验日常金属监督工作,对于保证金属检验质量,合理使用和节约原材料,降低检修造价,加快检修工作进度,提高检验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试验室工作应作为企业管理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20.2金属试验室工作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20.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本专业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保证客观地、公正地、科学地、准确地从事检(试)验工作,行使金属监督职能。

20.2.2发扬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作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科学规范地完成检验监督任务。

20.2.3根据各车间检修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安排试验工作,提高试验工作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及时为检修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作好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更好地满足检修工作需要。 20.2.4重视理论技术学习,熟悉掌握检(试)验规程和专业技术,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水平。

20.2.5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20.2.6保持试验室的整洁,为检(试)验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0.3金属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20.3.1仪器设备应制订使用保养细则,由专人使用、维护和保管。 20.3.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0.3.3每台仪器建立单机台帐,详细记录修理、调拔、校验等实际情况。

20.3.4仪器必须保持清洁,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技术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20.3.5使用辐射性仪器设备时,必须做好工作人员与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20.3.6对仪器必须小心搬运,轻拿轻放,运输中尽量防止震动。仪器存放环境要干燥通风,室内不得含腐蚀性气体。

20.3.7仪器若有损坏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仪器借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

20.3.8计量试验仪器必须经计量部门定期校准检定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带病或超期运转,以确保检验质量。

20.3.9试验室环境卫生、通风照明、湿度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

20.4金属试验室资料管理

20.4.1试验室所有存档资料编制目录索引,归类统一管理。 20.4.2所建档案规范完整,有统一编号及总目录和分目录,有固定的存放位置。

20.4.3试验检测资料是检修、维护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档保存,由资料员负责。此类资料包括:

20.4.3.1有焊缝编号的管道系统图,检验原始记录,透照原始记录,透照底片及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20.4.3.2原材料检验的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统计分析报表。 20.4.3.3各检验项目的检验大纲、计划及竣工总结等。

20.4.3.4专题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记录和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及鉴定报告。

20.4.3.5试验室发展计划、设计等。 20.4.3.6执行标准及有关科技资料。

20.4.4一般金属检验的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至少应保存七年,重要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0.4.5所有厂家技术文件、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要妥善保存,保持整洁完好。

20.5金属试验室报告的签发审核制度

20.5.1检(试)验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保证试验检验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

20.5.2检(试)验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取得资质后方可上岗。

20.5.3检(试)验操作的依据是国家(部颁、地方)规程、规范、标准,技术人员要了解专业科技发展信息,及时采用和施行新标准废除旧标准,以保持检验的先进性、可靠性。

20.5.4工作的全过程要符合试验程序的要求,委托试验要填写委托单,取样要有代表性,结合统计规律,原始记录要清楚完整,试验报告要数据准确,结论明确,依据可靠。

20.5.5试验报告是材料的判决书,是评定检修材料和检修质量优劣

的凭证,任何差错都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浪费。同时,也是试验检测工作的终结,直接体现工作的质量水平,因此须慎重对待。试验报告必须严格执行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确保准确无误。各专业检验人员应先行自检和互检,并由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的检验人员对填写的试验报告签字负责,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室主任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严禁代签。

20.5.6在审核中任何人无权更改试验数据和结果,即使发现错误,也应由检验人员更改后重新履行审核手续。

20.5.7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和统计报表,要每天进行整理,做到整洁而有条理。

20.6金属试验室工作记录制度

20.6.1工作记录是按规定要求用数字和文字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记录。工作记录不仅是统计资料的来源,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20.6.2应建立以下工作记录:

20.6.2.1检修项目方面:应有检验项目的开工、竣工日期,单项检验项目的负责人,工作时间的安排,工日耗用等记录。 20.6.2.2检修质量方面:应有检查项目,质量评定等级。 20.6.2.3安全方面:安全交底记录,事故隐患、设备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

20.6.2.4技术方面:应有领导和部门对检验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检验方法,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分析,判断过程和决策记录,设备缺陷或材料供应问题。 20.6.3要求:

20.6.3.1健全工作记录管理制度,使此项工作有统一的工作内容、办法并责任到人,建立正常的记录秩序,班组记录由资料员负责检查、收集、整理、分类并统一保管。

20.6.3.2工作记录要及时,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0.7金属试验室工作安全制度

20.7.1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必须执行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杜绝人身伤亡,减少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发生。

20.7.2使用电器设备时,一定要遵守用电规则,使用前先检查接地线是否良好,在使用中发现异常或故障首先切断电源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启动,使用完毕时关闭电源。保险丝一定要按规定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0.7.3对各种电池的发放、使用、回收进行控制。使用后的废旧电池安排专人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20.7.4进行有毒的挥发性试剂试验时,一定要遵守有关规定,注意通风,防止毒害,使用完的有毒药品和试剂按规定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20.7.5注意防火,试验室内禁止吸烟,存有易燃物品的工作间,严禁使用明火,试验室须备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使用性能完好。

20.7.6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水电按和门窗是否关好,注意防盗。 20.7.7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现场安全制度,并要求进行安全交底,各级人员责任明确。

20.8试样及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20.8.1试验用的试样必须有唯一的编号,并有明显的标识,以免错乱,造成试验事故。

20.8.2试验完毕,试样一般不再保留,当试验结果异常或试样不符合标准时,则要求保留试样。

20.8.3试样在保存期间要防止受潮、受热、风化,超过保存期限的试样不再使用。

20.8.4化学药品、试剂应存储在干燥通风且避光的室内,一般应分类排列在专门的加锁药品柜内。

20.8.5药品、试剂要登记建帐,注明进货,使用和保存数量。所有药品、试剂均应有标签,注明名称、纯度(或浓度)、出厂日期等。 20.8.6凡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按其安全等级存放,专人专柜保管。

20.8.7化学试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严禁在存有药品的室内吸烟。

20.8.8过期失效的药品、试剂应按相关规定回收或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20.9暗室的管理和操作制度

20.9.1暗室工作包括对胶片一系列处理事宜,是探伤工作重要工序,非本专业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暗室。

20.9.2暗室应有符合相关要求,有充分的使用面积,室内通道畅通,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设备齐全,放置操作方便,暗室不允许有透光的缝隙,通风良好,要保持恒定温度,应远离射线工作和放射性同位素存放的地方。

20.9.3暗室的电源不得有可触及的裸露部分,电源控制用拉线开关,工作台设绝缘垫,干台和湿台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20.9.4胶片必须严密存放在胶片柜内,以免曝光损坏。

20.9.5裁、装胶片均应在清洁、干燥的工作台上进行,防止造成伪缺陷,裁、装胶片时要带白手套,防止划痕和折损,装胶片时注意不得把包装纸装进暗袋,增感屏不得放反。

20.9.6配置显、定影液要按胶片说明或经公认的配方按规定顺序进行,须等前一种药剂完全溶解后才能加入后一种药剂,配置药液的器具

应清洁,并要求配置过程迅速,以防止药剂的氧化。

20.9.7配置药液所用的水,应是蒸馏水或经过过滤的清洁水,以保证配置药有的纯净,配置好的药液应放在避光处。

20.9.8显、定影液的正常使用温度为20±2℃,要经常注意药液的老化情况(显影液颜色变深,定影液呈现乳白色),并根据胶片使用情况及时更换药液,配置的显、定影液在正常温度下不用,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20.9.9停显液的更换与显、定影液同时进行。

20.9.10胶片的显影时间一般根据显影液的配方及温度而定,定影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0.9.11定影完毕的底片置于水中漂洗(漂洗底片的水应使用蒸馏水或经过过滤的水)漂洗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不准长时间漂洗,水温应在20±2℃,如果没有流动水,可采用换水办法放在静水池中漂洗,过程中要换水三至四次,每次保持十分钟左右,以保证漂洗质量。 20.9.12漂洗好的底片应检查漂洗质量,最好在有清洗液的水中过一下再晾干,不允许在底片已晾干后发现问题重新漂洗,在晾底片过程中应仔细,避免划痕。

20.9.13漂洗后底片可以自然晾干或烘干,室内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

20.9.14经晾干的底片根据焊接部位,编号和焊缝编号分别装袋,不得混淆。

20.9.15胶片的自动冲洗应注意精确控制胶片显影、定影、水洗和干燥等工序的传送速度及药液补充。 20.10评片室工作制度

20.10.1评片室应保持肃静,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室内光线暗淡,

但不能全暗,室内照明用光源不得在底片表面上引起反射。

20.10.2观片灯应有观察底片最大黑度为3.5的最大亮度,且观察漫反射光可调,观片灯的最大亮度不小于100000cd/m2。 20.10.3评片人员须是RT II级或RT II级以上人员。

20.10.4评片人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制度,不合格底片不能评定,底片评定不受任何干扰。评定完毕应整理好底片并妥善存放。

20.10.5评片人员做到标准清楚,结论明确,做好记录,及时填写“焊口返修通知单”,并出具报告。 20.10.6工作完毕后整理好仪器。

20.10.7黑度计使用前要进行校正,黑度不符合要求的底片须重新透照。

21、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激励全员提高设备工作效率,降耗增效,保证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并实现设备管理考核有据可循,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1.1设备基础管理(总计25分)

21.1.1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齐全,一项不合格扣0.3分/次。 21.1.2设备运行日志,设备存在的问题,缺陷的处理结果,各项要有详细记录,一项不合格扣0.5 分/次。

21.1.3运行设备及备用设备要实行双包机制,定期保养,计划检修,设备清洁无积尘,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

21.1.4在用压力容器注册,铭牌齐全,一项不合格扣0.1分/次。 21.1.5设备技术档案要有设备事故档案、检修档案、备品备件计划定额、消耗材料贮备定额,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

21.1.6设备维修记录、加油记录,设备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准确齐全,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

21.1.7设备、设施、场地做到 “一平”:地面平整;“二净”:工器具净、门窗玻璃净;“三见”: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四无”:无垃圾、无杂草、无废料、无闲散设备;“五不漏”:不漏气、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风。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次。 21.2设备运行管理(总计15分)

21.2.1有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牌、巡检线路图,巡检记录填写准确、认真齐全,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

21.2.2有动、静密封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实行红、黄牌制度,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1.2.3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以下,并无明显泄漏,每超0.1‰或有明显泄漏,扣0.3分/次。

21.2.4动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2‰以下,每超1‰扣0.2分/次;水泵填料初期每分钟不超过20滴,末期不超过40滴,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3滴,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

21.2.5有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责任明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

21.2.6各类泵、减速机、风机、汽轮机及其它运转设备的润滑,按“五定”“三级过滤”执行,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3分/次。 21.3工器具、备品备件管理(总计15分)

21.3.1润滑油器具整洁,无油垢,加油桶或油箱要上盖,密封好,一项不合格扣0.2分/次。

21.3.2精密工具台账、专用工具台账、普通工具台账,一项不齐全扣0.2分/次

21.3.3检修用工具、吊链、钢丝绳、专用器具、工具箱、更衣柜摆放要整齐合理,一项不合格扣0.3分/次。

21.3.4备品备件要摆放在货架上,分类,分品种,下大上小规范摆放,氧压机、压缩机备用进出口阀门要分开存放,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次。

21.3.5专用器具,有色金属备件要有专人保管,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次。

21.3.6安全阀、减压阀、调节阀、压力表、液位计、物位计、流量计、温度计等显示明确,并有定期检验记录,压力表有高、低限红线标志,一项不合格扣0.3分/次。 21.4检修管理(总计30分)

21.4.1严格执行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定期保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拆下的零配件的公差,新装零配件的公差),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4分/次。

21.4.2实行定制化管理检修,有检修方案,技术、安全交底,文明检修措施,事故预想,临时措施,验收标准,试验记录,缺陷闭环,一项不符合扣0.3分/次。

21.4.3科学文明清洁检修,对新检修的设备拆卸时必须清扫干净,清理油箱不准用棉纱,须用白布,拆卸联轴器不准使用大锤,用拔轮器及加热的方法,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3分/次。

21.4.4检修油箱、活门所用工器具、轴承、轴瓦、备件不准落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

21.4.5待修的设备必须在备品备件齐全时方可拆卸检修,备机备泵必须完好,不允许有备机备泵不完好而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检修设备要保证质量,做到有备无患,一项不合格扣0.3分/次。

21.4.6备品、备件、阀门、设备检修时经过修理、调整、清理,能达到使用标准要继续使用,不能及时修理但有修复价值的备品备件要收留好,待检修工作不忙时进行修理。修理后能达到使用标准的备品、备

件,要存放好并作好记录,待下次检修作为备件使用,否则扣0.2分/次。

21.4.7检修带电器的设备必须通知电气车间拉闸挂牌(正在检修),检修结束维修工必须配合操作工进行试机,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达到要求后,认为检修质量合格,方可做为备机待用,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

21.4.8检修静止设备及管道、阀门,需要保温的,一定要将保温拆卸整齐,修完后恢复原样,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净,一项不合格扣0.2分/次。

21.4.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风道管道、转动设备、起重机械的检修严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检修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制度的,扣0.4分/次。

21.4.10人为检修不及时,检修时人为造成设备故障,扣0.5分/次。 21.5主要设备完好率、运转率(共计10分,各5分)

主要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都按98%考核,完好率、运转率每下降1%,分别扣1分。各分厂及相关单位要做好主要设备完成率、运转率的统计工作,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监督。

实际值 设备完好率≥98% 97%≤设备完好率<96%≤设备完好率<95%≤设备完好率<94%≤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94% 设备运转率≥98% 97%≤设备运转率<96%≤设备运转率<95%≤设备运转率<94%≤设备运转率<设备运转率<94% 得分(分) 5 4 3 2 1 0 5 4 3 2 1 0 21.6加强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总计5分) 21.6.1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33分/次。

21.6.2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有专人负责使用管理,操作工要持证操作,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33分/次。

21.7以上设备管理考核工作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及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并协同相关部门每月进行两次检查,从每月二十一日起,每十五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产运行和检修过程将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每月考核一次,从当月工资中兑现,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1.8考核起点分为95分,每下降1分按下表金额奖罚

得分(分) 单位 奖罚额度(元) 95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奖10000 奖3000 奖3000 奖8000 奖2400 奖2400 奖6000 奖1800 奖1800 奖4000 奖1200 奖1200 奖2000 奖600 奖600 0 0 0 罚3000 罚900 罚900 污水处理厂 94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93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92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91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90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89 电厂、焦化厂、甲醇厂 干馏煤、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中心化验室 污水处理厂 说明:累计总分取整数,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计89分以下每

扣一分罚款1000元。

注:

1.由于人为因素或设备发生缺陷未及时消除闭环,造成人身或主设备重特大事故,直接损失十万元以上此考核奖励一票否决。

2.因水泵外包检修、设备本体考核罚款由外包队承担。 3.设备设计缺陷、设计性能缺陷在未进行技改前不计入考核。 4.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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