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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品种的审定与推广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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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品种的审定、保护与推广繁育

第一节 品种审定

1品种审定的概念和意义

品种审定(cultivar registration):品种审定委员会(权威性的专门机构)对新育成的品种或新引种的品种进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鉴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推广并确定推广范围的过程。

意义:(1) 加强品种管理。(2) 有计划、因地制宜推广良种,充分发挥良种 的增产作用。(3) 实现品种区域化,避免良种推广的盲目性。(4) 防止品种“多、乱、杂、差”的重要措施。

2品种审定的组织机构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和省、市、自治区农业行政部门设立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地、县设立审定小组;审定委员会由农业行政部门、科研单位、农业院校、推广、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分作物成立小组。

2.2 品种审定委员会的职责

审定新选育和新引进品种的增产效果,经济效益、抗逆性等,确定其适应地区和相应的栽培技术。对已推广的品种,以及良种繁育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定参加区域

试验的品种,检查、监督区域试验。

全国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跨省推广的品种。省(市、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省(市、自治区)内的品种。地、县审定小组对批准推广的品种,根据其适应地区安排推广任务,提出推广、淘汰和防杂保纯意见。

3品种审报条件和程序

3.1申报省级品种审定

3.1.1 条件 报审品种经过连续2~3年的区域试验和1~2年的生产试验(可交叉进行),并有1~2年的抗性、品质测定资料;引入本省区试表现好的外省品种,有2年以上的生产试验资料,可申报;对外省已审定并在本省进行不少于2年生产试验可报。比同类主要推广品种增产10%或产量相当但另有其他优良性状。

3.1.2 申报省级审定的程序 ①育(引)种者提出申请并签名盖章(书面申请);② 育种者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③主持区试、生产试验单位推荐并签章后报送品种审定委员会。

3.2 申报国家级品种审定

3.2.1 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经连续2年以上(含2年)国家农作物品种区试和1年以上生产试验(可交叉)且达到审定标准的。②经过2个以上省级品审会审(认)定通过的品种;③国家未开展区试和生产试验的植物由全国品审会授权单位进行的性状鉴定和2年以上的多点品种比较试验结果,经鉴定、试验单位推荐,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或特别用途价值的品种。

3.2.2 申报国审程序 ①填写《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并附有关材料: A、品种选育过程(亲本来源、血缘、世代和特性描述);B、每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年终总结报告(复印件) ;C、指定专业单位的抗病(虫)鉴定报告;D、指定专业单位的品质分析报告;E、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根、茎、株、叶、花、果的照片;F、适应范围及栽培技术,繁(制)种技术要点;G、转基因品种:安全性评价批准书和 安全评估报告;H、省级品种审定通过的品种合格证书(复印件) 。②育种者所在省或品种最适宜种植省级品审会签署意见。

4品种审定、定名

品种审定委员会初试受理结果:

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受理:通知申请者在1个月内交纳试验费和试验种子,由办公室安排品种试验。逾期不交纳试验费或者试验种子的,视同撤回申请。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受理:申请者可以在接到通知2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逾期未答复的视同撤回申请;修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驳回申请。

安排品种试验

品种审定委员会安排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区域试验:同一生态类型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重复不少于3次,时间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鉴定内容: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

生产试验:同一生态区不少于5个试验点,试验点种植面积300~3000m2,试验时间一个生产周期。生产试验是在接近大田生产的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

等进一步验证,同时总结配套栽培技术。

抗逆性鉴定、品质检测结果以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测试机构结果为准。

审定结果与公告:专业委员会(审定小组)初审,委员总数2/3以上会议有效 ,赞成票数超过l/2以上通过。

初审通过的品种,提交主任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的,通过审定。

审定通过的品种,品种审定委员会统一编号、备案、颁发证书,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相应的媒体上发布。

审定未通过的品种,品种审定委员会15日内通知申请者。有30天的异议期,可以向原品种审定委员会或上一级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复审。6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通知申请者。

通过审定的品种,使用过程中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品种审定委员会将提出停止推广建议。

图版 21 沪杂3号的果实及审定书

第二节 新品种保护

1 基本概念

1.1 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此处新品种的概念范围,主要是指新育成的或对野生植物开发所形成的品种。不包括从其他地区和国家引进的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新品种不要求一定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特异性:主要是指申请保护的新品种的特异性的对比品种应是世界范围内至少是全国范围内已知的品种。而且新品种的特异性性状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的已知品种。

1.2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概念

植物新品种保护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国际上对植物新品种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共有二种形式:

1.2.1 专利保护:考虑到植物品种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审查的特殊性,多数国家专利法。包括中国在内约有50多个国家)和一些地区性条约(如欧洲专利公约等)均明确规定不授予植物(和动物)新品种的专利权(中国仅对培育品种的方法授予专利权)。

对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论点是:植物品种是在大自然的优存劣汰规律中,各种植物由低级进化到高级的,植物品种是在自然环境中,依靠植物自身对自然环境的适应性和繁衍再生机能逐步进化而来,所以它不是人类的发明创造,不应采用专利这一方式来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市场垄断地位。另外,植物新品种是有生命力的活体,审定一个植物新品种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专利必备条件时的审查操作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在专利申请中排除了植物新品种的申请资格。

只有少数国家对除块根植物外的无性繁殖品种给予专利保护。

植物品种专利首先由美国于1930年正式立法确定,其法律文件叫“植物专利条例”(Plant Patent Act),后来植物专利被引进古巴(1937年),南非(1952年),韩国(1979年)。实际上只有美国才真正授予了植物专利。

1.2.2 植物新品种保护

通过专门法律授予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在一定时间对授权品种的享有独占权。

授权形式类似给专利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一样,向品种所有权人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植物育种者权利保护是目前国际上把植物品种作为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种形式。各国的植物品种保护工作都是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Lnternationa Uniou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简称UPOV)的协调下,依照本国法律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是按照UPOV1978年文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国国情制订的。为了与专利相对应,我们称之为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即是指对培育植物新品种的人(单位或个人)赋予的一种排他的独占权。其独占权的性质类似于专利权的排他性权利。但两种权利的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技术方案和外观设计,而非产品本身,但品种权的保护对象则是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具体对象:就保护的植物品种而言,目前我国只保护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植物品种权人的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

另一种品种的繁殖材料。

繁殖材料包括用于繁殖的植物植株(含苗木)、种子(含根、茎、叶、花、果实)和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含组织和细胞)。

1.3 品种权的概念

一般认为,品种权是由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经济权利是指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依法对其品种享有的独占权,以及自己实施或者许可他人生产、销售、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等。

精神权利是指培育人享有该品种完成者这一身份的权利及因完成该品种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的权利,它与完成新品种的培育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品种权的法律特点

无形性:因品种权是一种智力劳动成果,看不见,摸不着,不会因为使用而消耗。它借助种子、种苗等有形资产作为载体进行“物化”。

专有性:申请人对品种权享有独占性。任何其他人或单位非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将该品种用于商业活动及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地域性:指依据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产生或者取得的品种权,只在该国法律效力所及

的范围内有效,在除此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不会自动受到同样的保护。

时间性:指品种权的专有性是有时间,超过这个期限,则该品种不再享有保护,人人可用。中国的保护期限为: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2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2.1 保护范围

属于国家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不属于保护范围内的植物新品种不能申请品种权.

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不可能对所有的植物和植物的所有部分进行保护,我们只选择了部分商业利用前景比较广,而且研究的比较深透的植物品种来进行保护,受保护的植物新品种是通过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发布保护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的。1999-2006年7年来,农业部先后发布了6批植物保护名录,使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和种达到62个,国家林业局发布了4批保护名录,使受保护的林业植物属和种达到78个。

2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2.2 名称的确定性

受保护的品种应有适当的名称,名称的确定应有利于识别品种,并不得妨碍自由使用与该受保护的品种有关的名称。授权品种的名称确定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这一名称,

即使在保护期满以后,也必须使用这一名称。

2.3 新颖性

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我国关于新颖性的变通性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品种权的新品种,在申请之前,其繁殖材料的销售时间不得超过1年。但是,自保护名录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 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时间可以放宽到4年。 这就使一部分早期培育的品种有申请保护的机会。

2.4 特异性

即至提交申请日期止,这个品种至少应具有一个可以区别于其他已知植物的特性,例如花形、花色、生长速度、对土壤条件的适应性、香味、产量等。

2.5 一致性

每株性状特性表现必须是一致的,尤其对于具有特异性的特点必须完全一致。

2.6 稳定性

植物品种经繁殖后,其品种的基本特性保持不变,这意味着从每一次繁殖中得到的植物必须与上一代植物表达的特点相同。

3 育种者如何获得植物新品种权

育种者培育出新品种后,如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直接或通过代理机构向国家林业局或农业部提出品种权申请,只有在品种权经批准授予后,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才可以得到国家的保护。育种者对自己培育的新品种如未向国家提出申请,则意味着自动放弃自己的权益,国家对于未提出品种权申请的,或提出申请而未获得品种权的,不予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只有国家才可以认定,省级及省级以下的无权授予。

育种者获取品种权后,可以利用其独占权自己繁殖或出售其品种的繁殖材料,也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个人发放许可证,收取特许权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春丰007及品种保护证书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品种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条例规定自授权之日起,对于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不少于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授权品种在保护期内,保护品种未经许可即被进行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品种权人可请求省级以上农林业相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或向人民直接提出诉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条例保护:品种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未按规定缴纳年费、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材料、品种已不符合授权时特征和特性。

4我国植物品种权保护的现状

4.1我国于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4.2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的设置

* 组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务。

* 成立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

* 设立了农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的保藏工作。

* 建立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分中心,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的测试工作。

4.3 品种权保护效果显著

一是农作物科研育种和开发由国家的长期大包大揽转向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为主的转变。对500多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调查表明,在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中,投入仅占17%,企业等投入达83%。

二是社会经济效益巨大。据对500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统计,几年累计推广面积达6.4亿亩,增产粮食563.2亿公斤,新增社会效益223.7亿元,仅2005年一年水稻、小麦、玉米的15个授权品种播种面积1.5亿亩,增产粮食80多亿公斤,为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有效地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遏制了侵权人的嚣张气焰,从而有力地维护了种业市场的竞争秩序。

案例1:一起跨省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在呼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7:37 北方经济报作者:王林喜

2006年11月25日,历时一年河南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科院粮作所)诉被告内蒙古通辽市厚德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德农种业科技发展公司,玉米杂交种子 “郑单958”植物新品种侵权案终于划上了句号。原告河南农科院粮作所胜诉,获得经济赔偿1500万元。

河南农科院粮作所早在2000年8月22日就最新科研成果玉米杂交品种——“郑单958”向国家农业部申请了植物新品种权。2000年11月10日,在第三届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该品种作为植物新品种被审议通过。2002年1月1日,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正式获得新品种授权,品种权号为 CNA20000053.5。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自此拥有了“郑单958”的 知识产权。

郑单958

案例2 安徽隆平高科获赔近37万

审理查明,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选育的“Ⅱ优明86”水稻被农业部授予了“植物新品种权证书”。2002年3月23日,以福建省三明市农科所、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甲方,与乙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种业分公司签订了“Ⅱ优明86”品种独占许可协议书,约定甲方同意乙方对“Ⅱ优明86”品种行使独占许可权。

独占许可年限为15年(自2002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止)。 2003年,麻阳种子公司在未取得权利人安徽隆平高科同意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了“Ⅱ优明86”水稻种子。长沙市中级人民判定麻阳种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Ⅱ优明86”水稻品种;麻阳种子公司赔偿原告安徽隆平高科经济损失36.5万元。

四是品种权申请量大幅度上升 ,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从2001年1月1日起至8月底,品种权申请总量已达174件,是2000年同期65件的2.68倍。这主要因为一方面不断的宣传培训,使品种权保护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此外,通过人民和农业行政部门对品种权侵权案件的查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增强了育种者保护品种权的信心。

4.4 我国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对品种权保护的认识不足,难以提升产业总体水平

发布时间: 2006-12-29 13:53:19 信息来源:金农网.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原日本丰明花卉集团企划研究员程士国

新品种的保护是花卉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近几年来,各级、有关部门、企业都在抓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但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据日本《花卉园艺新闻》(2006年5月25日)报道,今年母亲节前的5月10日,在康乃馨育种公司、批发市场的协助下,农林水产省品种保护对策官在东京大田市场花卉部,对用违法繁殖苗生产的中国产康乃馨进行了检查。这是继3月13日之后的第二次检查,确认违法嫌疑的品种有荷

兰HILVERDA公司育成的Cherry Tessino、L.P Barbara、D.P.Barbara等。报道称进入日本的80%的中国产康乃馨都是未经许可生产的。这些报道对中国花卉的出口无疑带来了负面影响。

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大田作物申请量占据绝对优势。

在现有的品种权申请中(2006年止),以玉米、 水稻为代表的大田作物申请335件,占申请总量的83.5%;蔬菜21件,牧草、花卉3件,水果7件,分别占申请总数的5.2%、0.75%和1.75%。这与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根据最近获得的信息,1996—2000年,欧共体植物新品种局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1807件,其中大田作物2879件、蔬菜1371件、观赏植物6855件、水果667件,分别占申请总数的24%、12%、58%和6%,且以企业申请为主。

中国有近13亿人口,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是一件大事。因此,的植物育种科研计划长期以来主要集中在大田作物尤其是粮食作物上。20年来,科研教学单位相继培育出一大批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优良新品种,深受农民欢迎。而在观赏植物上投入相对较少,培育出的新品种也不多,因此申请量也少。

中国花卉资源的开发和新品种的选育主要集中在植物研究所、农业科学院等官办研究机构,这些部门由于缺乏对国内外市场的了解,研发的品种往往缺乏商业价值,花农或生产企业开发的新品种很少。由于新品种选育过程比较长,而且目前国内对专利品种保护不健全,因此苗木生产者培育新品种的积极性不高。

而在日本95%以上的新品种都是由花农或企业完成的,每年申请登录的新品种数百件,可以说每个花卉生产者都是潜在的育种家。而且申报程序简单,花农选育的新品种可委托拍卖市场或花卉普及员(农业试验场)上报农林水产省生产局新品种登录科,登记在册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花农能很快生产富有个性化、竞争力强的产品。一般花农从委托到收到农林水产省发行的新品种登记受理号码,只需要3周的时间。源源不断的新品种开发是日本成为世界花卉强国的核心动力。中国花卉产业要培养花农选育新品种的意识,转变研发机制。鼓励花农或企业在生产中研发新品种,简化新品种的登录程序,从内涵上提高中国花卉产业的竞争力。

企业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积极性高于国有科研教学单位。

中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企业一般不从事育种,国家的育种科研计划主要投向国有科研教学单位,育出的新品种无偿交由种子企业生产销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企业和个人参与农作物育种的积极性逐渐高涨,近几年已培育出一些受欢迎的新品种。但与科研教学单位比,在新品种数量上只是零头,而在品种权申请上他们却占了约1/3, 这说明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十分强烈,更反映出国有单位市场观念以及农业科技改革的滞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这种状况会逐步改变。

5 园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义

一是能吸引国外新品种尽快进入中国,提升国内花卉产业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这样,既能减少国外“高、新、奇”花卉产品对中国花卉产业的冲击,又能发挥国内劳动力便宜的优势,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扩大出口。

二是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进入花卉生产强国的行列。中国有着丰富的植物资

源,但是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民间资本对植物资源的开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这不仅使中国花卉产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生产大国的地位,而且面临着大量植物遗传资源流失的危险。近几年,随着花卉产业对外开放的深入,国外的植物学家、育种家纷纷到云南、四川、等地考察,这对我国植物遗传资源的流失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第三节 品种推广

品种推广准则:

严格执行品种审定制度,合格的品种才能推广。

坚持适地适种,在划定的适应区域内推广。

遵循良种繁育制度,为发展新品种的地区和单位提供优良的合格种苗。

推广过程中提供配套栽培技术,做到良种良法配套推广。

品种推广的方式方法:

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推广》将农业推广方法按传播方式分为大众传播、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

大众媒介传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速度快、覆盖面大,但是单向传播、讯息的可信度。

农业行政部门有组织的推广:专题会议、培训班,受权威性影响易误导;典型示范和

现场交流比较行之有效。

育种者通过生产单位、专业户布点推广:最接近生产实践,但推广面常具局限性;多年生周期长的园艺植物,推广慢。

“寒玉5号”甘蓝示范推广,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1.品种区域化的意义和任务

只有把农产品放在最适宜的环境中生产,才能获得最好的质量,获得最好的效益。

主要农产品能够形成集中的产区,有利于促进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农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户的经济收入。

主要农产品形成集中产区之后,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的市场建设,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确定不同区域的品种组成:品种布局规划要根据生态环境条件、市场要求、贮藏条件、交通和劳力等综合考虑;同时考虑早、中、晚熟品种的合理搭配。

2.品种区域化的步骤和方法

①划分自然区域,根据各地气候、土壤、地势等生态条件,结合现有品种分布与反应划分生态区域。

②调查现有品种分布、构成、在当地反应及存在的问题。

③调查新引入品种的适应性试验结果。

④通过遗传分析来推定品种适宜区域。

⑤品种更换和更新。

图:甜瓜新品种或品系

第四节 良种繁育

良种繁育的概念:

一个新品种经审定被批准推广后,就要不断地进行繁殖,并在繁殖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的优良种性,以不断地生产出数量多、质量好、成本低的种子,供大田生产用。这种繁殖、生产良种的过程就叫种子生产 (seed production) 或种子繁殖 (seed increase)。

种子生产的程序和体系:

一个品种按繁殖阶段的先后、世代的高低所形成的过程,叫种子生产程序。

这种程序各国不完全相同。如美国由育种者亲自掌握、繁殖和供应的高纯度种子称育种者种子 ;由育种者种子直接繁殖,并经严格选择的种子称基础种子, 一般由育种单位自己或州农业试验站繁殖;育种机构将基础种子配给专门的农场或将基础种子作为专利转让给各公司繁殖出来的、并经种子检验机构检定认可的种子称登记种子 。由登记种子繁殖,保持一定纯度,并经检验机构认可的种子称检定种子 。因为登记种子或检定种子只要经检验合格,都可作大田播种用,所以也统称为合格种子。

种子由种子公司分等、分级销售。检定种子的后代,一般不许再作种用。

在中国,一般将种子生产程序划分为原原种,原种和良种三个阶段。由原原种产生原种,由原种产生良种。

原原种是由育种单位所提供的该品种纯度最高、最原始的优良种子,也有叫超级原种的,相当于国外的育种者种子。

原种用原原种直接繁殖出来的;或由正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的品种经过提纯更新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相当于国外的基础种子。

良种是原种再繁殖若干代后,符合质量标准,供应大田生产播种用的种子,称为良种,相当于国外的检定种子或合格种子。但也有将新品种开始生产和推广时的最原始的高质量种子,称为原种的。

国家标准局所颁布的中国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中分为原种、一级良种、二级良种和三级良种等四级。它主要是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等定级,而不是按种子生产程序或世代来划分的。

中国的种子生产体系,是随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如在50年代后期,提出了“主要依靠生产队自选、自繁、自留、自用,辅之以国家调剂” 的“四自一辅” 种子工作方针,要求集体生产单位,自留大田生产用种,国家只进行必要的调剂。1978 年以后,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部提出了“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以县为单位有计划地供应良种”的“四化一供”任务。19 年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 指出:国家有计划地建立种子生产基地,实行专

业化生产的同时,也鼓励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生产条件,并经农业部门核准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按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生产自用的良种。

品种更换:用新选育出的优良品种,替换生产上表现不良的另一品种。

品种更新:是用各种提纯方法生产出产量、品质和纯度更高的原种或贮藏的原种,去定期地更换生产上已经混杂、 退化了的同一品种。

(一)品种退化现象

指新育成或新引进的品种,经一定时间的生产繁殖后,会逐渐丧失其优良性状,生产上表现为生活力降低、适应性和抗性减弱、产量下降、品质变次、整齐度下降等变化,失去品种应有的质量水平和典型性,降低以致失去品种使用价值。

如郁金香、唐菖蒲等球根花卉,初期表现株高、华大、花色纯正鲜艳,栽培年代增加,植株变矮、花朵变小、花序变短、花色晦暗等。F1代杂种自行留种,不是退化。

品种退化原因:

1.机械混杂:种子收获、采集接穗、种苗的生产和调运过程中,人为因素混入其他品种,导致性状不一致。不合理的轮作及施用混有其他作物种子的未腐熟肥料等。

2.生物学混杂:发生于有性繁殖作物,指不同品种间或种间发生天然杂交,产生一些杂合个体,继续繁殖过程中改变原品种的群体遗传结构,造成混杂退化。如结球甘蓝与花椰菜或球茎甘蓝杂交,后代不结球。

3.品种本身的遗传退化:不利等位基因的普遍存在和微效突变的逐代积累是品种自身退化的潜在因素。如美国Dudley对玉米品种Burwhite进行种粒油分和蛋白质含量的双向选择试验,76代后

正向选择:含油量4.68% 18.2%;蛋白质10% 26%

负向选择:含油量4.68% 0.75%;蛋白质10% 4.0%

4.缺乏经常性选择:繁殖劣变材料、缺乏有效的选择方法和选择标准。

5.不适宜的自然条件和栽培技术影响:如广东栽培的晚熟甘蓝品种“黄苗”,当地温暖气候不满足种株对低温的要求,因此留种不能正常抽薹开花结实,勉强留后代结球率降低,早期抽薹率提高。栽培技术措施的影响,如耐瘠旱品种、保护地栽培品种。

6. 病毒的侵染对无性繁殖作物造成的退化

品种退化的防止措施

1. 合理的选择和留种

有性繁殖园艺作物:在品种特征易鉴别时,对留种株或留种地连续定向选择,保持品种的典型性。对于原种生产,要严格进行株选,入选株不少于50株,避免遗传基础单一。无性繁殖园艺作物:主要淘汰母本园内的劣变个体,如不定芽萌发成的徒长枝;病虫危害严重或感染病毒的植株,也要淘汰。对具有两种花色或叶色的观赏植物:如无色鸡冠,选择其两种花色或叶色色彩比例最符合要求的植株或花序。

2. 防止机械混杂

种子收获时,不同品种要分别堆放,如用同一容器或运输工具,更换品种时,彻底清除前一品种的残留。在种株后熟、脱粒、清洗、晾晒、贮藏及种子处理和播种等操作中,事先彻底清除以前残留的种子,并认真检查。晾晒不同品种种子应保持较大距离。在包装、贮藏和种子处理时,容器内外均应附上标签,包括品种名称、种子等级、数量和纯度。备有记录。留种地必须与其它品种保持一定距离,并尽可能采用轮作。

3. 隔离留种,防止生物学混杂

机械隔离:在开花期采用花序套袋、罩网、温室等隔离方法,防止昆虫传粉。适用于繁殖少量材料。

空间隔离:将易发生相互杂交的不同留种材料隔开适当的距离栽植。隔离距离大小决定于杂交媒介(风、昆虫);留种材料的花粉粒易散程度,天然杂交率的高低;隔离地带有无高大建筑或树林等屏障。

空间隔离的距离:根据授粉方式和发生天然杂交后的影响大小,将主要蔬菜作物隔离留种距离归纳为四类:不同种或变种间易发生天然杂交,几乎完全丧失经济价值的异花授粉植物,甘蓝类,开阔地2000m,高大屏障减半;异花授粉或自由授粉类,未完全丧失经济价值,如十字花科、葫芦科、伞形科、百合科、苋科等,1000m;常异花授粉类的蚕豆、辣椒等,自交为主,品种间异交率较低,50~100m。豌豆、番茄等自花授粉作物,天然杂交率极低,10~20m;十字花科蔬菜易发生品种间或种间的天然杂交,但是,分属于白菜类、甘蓝类、萝卜类的不同类别的品种间并不发生天然杂交,因此,可以安排在一起留种。

时间隔离:即错开开花期的留种方法,采用分期播种、定植、春化和光照等处理措施,使不同品种的开花期相互错开,避免天然杂交。

4.利用和创造适合种性的生育条件

选择适宜的种苗繁育地点,如唐菖蒲、马铃薯等可利用我国不同地区气候特点,采用高寒地留种,能有效防止品种退化。有时还需采取一些特殊的栽培方式和处理,如甘蓝种株进行人工低温处理等。

5. 用种性较纯的优质种苗定期更新生产用种

有性繁殖的园艺作物,一般每隔3~4年用纯度高、质量好的原种,对繁殖区使用的种子进行更新。

无性繁殖的园艺作物,注意保持母本园的高质量;采用组织培养脱除植物体内病毒,工厂化生产脱毒苗,可减少品种退化,恢复品种种性。

(二)加速良种繁育

加速良种繁育途径,提高种子繁殖系数。

繁殖系数=单位面积种子产量/单位面积种子用量

①育苗移栽,节约用种量;②宽行稀植,提高单株产种量和品质;③栽培技术改进,摘心处理增加侧枝、人工辅助授粉,提高种子产量和质量;④利用设施栽培或特殊处理(如春化、光照),北种南繁、增加繁殖代数;⑤运用无性繁殖进行扦插,如瓜类、茄果类的侧

枝,甘蓝的侧芽,韭菜等的分株;⑥组织培养技术在园艺植物快速繁殖上的成功应用,使无性繁殖植物的良种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几十倍、几百倍的增殖。

(三)培育和推广无病毒苗木

热处理法:对感染病毒的种苗、接穗、插条等进行热处理,处理方式有干热空气、湿热空气或热水浴。

热处理脱毒主要是利用有些病毒受热的不稳定性而使其失去活性,从而达到脱病毒的目的。温度范围35~55℃,温度越高处理时间越短。

茎尖脱毒技术:病毒主要是通过维管束传导的,所以在感病植物内的分布是不一致的。维管束越发达的部位,病毒分布越多。由于生长点内无组织分化,尚未分化出维管束,所以不存在病毒。把茎尖生长点接种在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组织培养,就能培养出无病毒植株。应当指出,剥取、培养的茎尖有几十个或几百个,经过检测最后留下无病毒的茎尖苗只有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只有经过检测而无病毒的茎尖苗才是真正的脱毒苗。

茎尖微芽嫁接:适用于茎尖培养难以生根的果树和观赏树木。将实生砧木培养于试管内培养基中,再从成年品种树上取0.5~1mm大小的茎尖作接穗,嫁接在试管内的幼小砧木上获得脱毒苗。

珠心胚培养:主要用于多胚性的柑橘,因珠心胚与维管束系统无直接联系,诱导产生的植株可脱除病毒。

花药培养:主要应用于获得草莓的脱毒苗,多数学者认为,花药培养的脱毒率为100%。

马铃薯试管薯种薯繁育体系:第一年:试管薯生产;微型薯生产;标准种生产。第二年:脱毒种薯示范推广

(四)建立健全良种繁殖制度和繁育体系

我国将种子生产程序划分为原原种、原种和良种三个阶段;严格执行种子的分级制度和标准;国家标准局颁布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除了棉花种子分为原种及原种一代、二代、三代外,其它种子为原种、一级良种、二级良种和三级良种,不是按照世代,而是按种子的纯度、净度和发芽率定级。明确提出“以法治种”要求,从种子的生产、加工、检测到营销都必须符合《种子法》及配套的实施细则的要求。

思考题

1.品种审定与保护的区别、联系及作用何在?

2.如何进行品种审定或保护工作?

3.什么是品种区域化及其意义?

4.品种退化的原因及其防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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