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用餐合同完整

用餐合同完整

来源:筏尚旅游网
用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打造绿色、便捷、高品质的用餐环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现就用餐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提供的餐厅必须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餐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A •餐厅的法人所属为乙方单位或乙方的法人代表; B •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若有虚假,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及上岗证,着装要整洁大方,服务态度良好,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旅 行社的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客人要协议以外的报酬,否则乙方承担客人所要求的一切经济 赔偿及法律责任。 5、餐厅必须保持内外干净、空气清新,餐餐清洁及消毒,冷气、麦克风及音响设备工作正常。工作人 员礼貌待客人,接团前需做好准备,开好空调,以便客人等候太长时间以及太热;客人用餐完后,清洁 卫生;与甲方工作人员保持友好合作态度。如甲方工作人员及客人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书面投诉,经甲 乙双方调查基本属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餐费。

6•甲方使用乙方餐厅,双方以传真件为业务确认依据,该传真件内容包括行程、时间、人数、餐标等, 并且双方均需签名盖章,不得随意涂改内容。 A、如遇特殊情况(包括餐厅停电)

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计划餐标及菜单做餐,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同意后 方可执行;若事关紧急,以甲方的要求方式先行执行。

,临时调换餐厅,需经甲方同意后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投诉,全额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订餐,以

3%付给甲方违约金。

结方式支付费用。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情况下的其它公司的餐费价格。乙方 违约按餐费的

2、 大宗业务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一定金额的定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3、 在用餐过程中,甲方应爱护乙方餐厅的设施,如有损坏,可要求甲方协商赔偿。尊重餐厅工作人员 的工作,不能要求服务员作危险动作或者不合理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 其它约定事项:

1、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前往餐厅或者餐厅不能开业,则双方各自承担 相关损失,互不追究责任,同时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2、 其它原因造成取消或者不能用餐,双方协商各自应负的责任。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结算,结算期以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照经双方确认后约定时间接待,应提前有效工作时间 违约金。

2、 甲方如不能按照经双方确认后约定时间用餐,又不提前有效工作时间 的违约金;

3、 乙方提供的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 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10%违约金;给甲方造 成

为结算单位。

4小时通知甲方,应当支付餐费 30%的

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 一定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餐费 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 乙方应当对游客用餐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 是游客故意、造成的除外,但乙方应当承担客人是故意或过失的举证责任。乙方造成游客随身物品损坏 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 游客离开餐厅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餐厅工作人员过错造成客人随身物品丢 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协助调查查找的责任。

六、 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 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 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 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也可补充协议或双方修订变更本合同,履行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深圳职工国旅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日 2010

年 月 日

2010年 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