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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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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民个人诚信美德对构建诚信社会尤为重要

外国语学院 曹志成

摘要:“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诚信作为一种美德始终为中华民族所推崇。构建诚信社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笔者认为在构建我国的诚信社会中,强化公民个人诚信美德尤为重要。

关键词:诚信社会;诚信道德

当今社会,和谐发展观成为时代的主题,为现代诚信环境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基础。企业、个人和都已经厌倦了无序、失信的纷乱生活,强烈企盼发展以人为本的诚信社会,构建一个诚实守信、健康有序、高效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

由此,我们深刻认识到:诚信是一种口碑,是一个品牌,是一种力量,也是一种软竞争力,诚信既是国家兴旺发达的立基之本,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当代大学生,我认为构建诚信社会最重要的是强化公民个人诚信美德。

诚信只有升华为主体的内在品质,成为行为主体的自觉自愿的约束,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监督成本,增强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可信赖度,提高经济效率,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这种意义上说,确立个体的诚信美德是建设诚信社会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个体诚信美德则是维系社会诚信的一道自我约束的防线。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尊重道德教化的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来促使诚信由外在的法制规范转化成人们的内在德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去强化公民个人的诚信美德:

1.唤醒耻感意识

耻感意识是指出于自律而对过错所产生的一种羞耻感,它是主体出于对内在法则的敬重并以自我否定精神而体现出的一种内在美德。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一个人若丧失了羞耻感,就会失去道德自律和责任良知,定然无所顾忌,不守诚信就是必然的事了。正如康有为所说:“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如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所以,“耻者,治教之大端”。羞耻感是道德和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产生着耻感,人们的行为才能由他律变为自律。当前唤醒人们心中固有的耻感意识,即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意识,是诚信教育的重点。

2.吸收传统精华,提高人格修养在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人的内在价值所在。

《中庸》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己成,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合内外之道也。”也就是说,通过加强诚信的道德修养,不仅能完善个人品格,参化万物之玄机,而且可率性直达最高之善。我国古代流传的关诚信美德的实例和佳话,如“一诺千金”、“管鲍之交”、“立木取信”等就充分说明了诚信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经过几千年的道德实践,强调本体意义的传统诚信伦理在现代仍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是我们应该挖掘和利用的道德资源。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自身道德修养的磨练,提升境界、完善人格,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地产生诚信的意识和行为。

3.要抓好诚信的基础性道德教育

诚信教育要从小抓起。首先,应在中小学开设诚信道德教育课程,并将诚实守信原则作为学生品德操守评定的重要依据。使人们从小就认识到诚信是做人的起码要求,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这是全社会诚信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其次,可考虑在大学的有关系科和专业,开设与国际接轨的信用管理课程,为社会的诚信制度建设提供所需要的专门人才。社会信用管理是一门科学,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需要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在高校中设置相关专业,开展信用管理的理论研究和进行专门人才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再次,诚信教育应成为公民的终身教育,从小学、中学,直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都应接受诚信教育,加强诚信道德的修养。同时,除了学校教育外,诚信教育还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熏陶的作用,注意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诚信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孔子研究,2002

[2]论语·为政

[3]中庸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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