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主 题: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文件编号:CT/QZ1302-2008
版 本 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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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周期检定、修后检定、临时检定及修理的工作程序。2. 定义
本文件采用下列定义。
2.1 周期检定
按检定规程或暂行检定方法规定,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定期性的检定。
2.2 检定规程
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作为检定依据具有法定性的技术文件。
3. 检定前的工作
3.1 送检
3.1.1 质检部按周期检定时间将送检通知单发至被检部门,由被检部门按指定时间送检。
3.1.2 凡本公司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使用部门配合送检。
3.1.3 规定由上级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由质检部按周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并将检定证书存入技术档案。
3.1.4 某些计量标准器具或在用计量器具,平时保管良好,使用频次少,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其检定周期。
4. 检定结果的处理
4.1 对于外购进厂的计量器具入库检定合格的发入库合格证,不合格的开出退货通知单。
4.2 周期检定和修理后检定合格的贴上合格证,并填写原始记录由质检部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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