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卷调查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问卷调查 调查区域: 调查对象:
1、您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方面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您主要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烟草行业法律法规: □电视等新闻媒体 □烟草专卖部门法律宣传活动 □其它
3、如果因购买假冒卷烟造成损失,您会怎样:
□自认倒霉,不做反映 □向卷烟经营者交涉,要求其赔偿 □向烟草专卖部门投诉 □向工商部门反映
4、如果您在烟草行政执法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您的做法是: □配合执法人员,争取从轻处理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5、您认为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应统一着装: □必须统一着装 □可以统一着装 □无所谓
6、你是否认为专卖稽查人员做到了文明办案、依法办案,且没有利用职权进行索、拿、卡、要现象:
□是 □不是 □不清楚 □未接触
7、您认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行为怎样: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执法粗暴、言语粗鲁
8、您认为当前我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不出示表明执法人员身份的检查证 □ 违反法定程序 □不告知申辨(听证)权利 □不使用规范执法文书 □其它(请举例)
9、您对烟草局投诉、建议反馈的及时性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0、您对烟草局的政务公开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1、您对烟草局行政许可受理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2、烟草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是 □否
13、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是否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是 □否
14、对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是否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是 □否
15、您对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有什么意见与建议? 第二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
一、出示执法证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在实施检查、询问、文书送达等案件办理环节时应当出示河南省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查证件。
二、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案件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证人如实回答、依法作证的义务,以及故意隐瞒案件真实情况或作伪证、隐匿证据可能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三、先行登记保存。依法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应当载明先行登记保存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
依法需要抽样取证的,应当在抽样取证通知书上载明取证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
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篇:农牧业行政执法问卷调查(精选)
农牧业局政风行风暨行政执法问卷调查 先生/女士:
您好!欢迎参加市农牧业局组织的农牧业局政风行风暨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活动。我们希望通过您的真实回答,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对农牧业局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问卷为单选题,请将每题中您认为合适的一项打上“√”。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农牧业局 二O一二年七月
1.您认为我局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怎样()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
2.您认为我局的文明形象和服务态度()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
3.您认为农牧部门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方面做得()A、好 B、较好 C、一般 D、差
4、您主要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农业法律法规()A、电视等新闻媒体B、有关部门法律宣传活动C、自学D、其他(请注明)___
5、您是否知道有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执法人员()A、知道B、不知道C、听说过
6、您是否知道农资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农资商品要有规范的标签标识、包装吗()A、知道B、基本知道D、不知道
7、为保证农资产品质量,您认为下列哪项措施最好()A、加强市场监管B、企业开展诚信生产经营C、推行农资连锁经营
8、如果因购买或者使用假劣农资造成损失,您会怎样()A、自认倒霉B、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交涉,要求其赔偿C、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其帮助
9、如果您发现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后,向谁投诉()A、村委会或乡B、农业部门C、工商部门D、消费者协会E、质检部门F、其它
10、您认为农牧业行政执法对假、劣农资案件的查处是否客观、
公正()
A、客观公正B、一般C、随企业与执法人员关系的不同而不同D、不公正
11、如果在农牧业执法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您的做法是()A、自认倒霉
B、和执法人员搞好关系,争取从轻处理C、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D、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2、您认为建立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的主要难点在于()A、部门内部认识不统一B、来自上面条条线线的干预C、地方不重视
13、您对实施农牧业行政执法最担心的是什么()A、执法人员素质低,B、改革后又回到“一事一法、一站一法”等分散执法的老路上C、执法人员的身份未解决而影响工作
14、您认为农牧业局行政执法内设机构按哪种设定更好()A、按专业如种植业中队、养殖业中队设置好B、按工作性质如办公室、稽查科、管理科设置好C、其他(请注明)
15、农牧业执法工作经费是否应列入当地财政预算()A、是B、否
16、您认为目前农牧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A、不顺,职能不到位B、经费投入少,保障设施缺C、人员素质低,激励机制少
17、农牧业综合执法实行前与实行后相比,您认为农业部门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作用如何()A、作用明显B、作用一般C、没有区别
18、您认为要提高农牧业执法的权威,当前主要是()A、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B、加大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C、强化执法工作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D、争取领导重视,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
19、近年来,我市各级农牧业执法机构大力开展农资市场,肉食品市场,渔业市场,兽药市场,饲料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您认为整治效果如何()
A、很好B、好C、一般
20、您对农牧业行政执法总体评价()A、满意B、比较满意C、不太满意D、不满意E、未接触
21、您认为目前最需要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规是:
22、您对农牧业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工作有什么意见与建议?(文字表述)
第四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问题探讨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与要求,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理适当、程序合法。能够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合法性的证据在整个具体行政处罚过程中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重要职责,对违法当事人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的高低,最关键的要
看证据,因此,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的证据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下面,笔者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就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含义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是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而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按照一定的程序,发现、采集、提取证据的活动。收集证据的目的在于查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查处的违法案件真实情况,它是查处烟草专卖行政违法案件的基础。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主体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收集证据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取得行政执法权的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或者取得河南省颁发《行政执法证》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二是该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进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务活动中才能收集证据。
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
收集证据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收集证据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确保所得到的证据从内容到形式不仅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能够全面真实
地反映案件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行政诉讼证据关于问题的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客观收集。收集证据必须客观,是对证据收集的最基本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尊重客观事实,从案件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证据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防止主观片面、先入为主。客观收集原则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案件了解案情,分析已知的证据,明确未知的证据,查找证据线索,发现、提取证据。客观收集原则还要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按照不同的证据用不同的方式去收集,收集到的证据要妥善保管,而不能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二)全面收集。全面收集是从证据收集的范围和内容来讲的。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案件实际尽量扩大调查范围,获取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内容,既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违法行为的证据,也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有利于违法行为人的客观证据,不能片面收集某一类证据,要力争做到全面、正确。
(三)主动及时收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证据时间性很强,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就要尽快着手开始收集证据,以免发生证据灭失,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材料,尤其是获取现场证据材料,使违法行为人难以作假和掩饰,无以狡辩,此外还能从现场发现其他证据的线索,以利于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四)依法收集。依法收集是指收集证据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所规定的收集程序、方式、方法进行。只有依法收集的证据才能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才能保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客观、公正、有效地进行。
三、烟草专卖政执法中收集证据的操作实践
证据是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心和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行政诉讼证据关于问题的规定》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
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询问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大类。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方法是有别于刑事、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证据收集方法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烟草专卖政执法实践,烟草专卖政执法证据收集的常用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现场检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7条也规定了检查。可以说,烟草专卖现场检查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常规手段。烟草专卖现场检查的任务主要是查明案件的现场状况,获取现场证据。通过现场检查,可以直接获得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还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在现场检查获得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持有省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二是必须要有当事人或者两名以上(含两名)见证
人在场;三是当事人或见证人必须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二)先行登记保存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也做了基本相同的规定。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为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专门方法,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使可能灭失的证据或者以后难于取得的证据,提前得到有效的固定,防止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而失去某些有效证据。
使用证据登记保存的方式固定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须经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二是必须在七日之内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三)抽样鉴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对提取物证的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抽样取得的证据,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或者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做出结论性意见,这就是鉴定结论。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是进行真假卷烟鉴定和烟叶等级鉴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有关的鉴定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
1、罚没烟叶的鉴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罚没烟叶的管理办法》(试行)国烟法[2006]950号第十一条规定:“罚没烟叶必须检验定级和价值估算,验级估算所认定的罚没烟叶价值为违法烟叶案件的案值。”第十二条规定:“省级烟草专卖局的烟草质量检测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罚没烟叶检验定级和价值估算工作”,第十三条规定:“对罚没烟叶进行检验定级必须由地市级以上烟草质量检测部门出具专门的检测报告,罚没烟叶经过检验定级后方可进行价值估算,罚没烟叶的价值估算应取得价格主管部门的认可”。
2、涉案卷烟的鉴定。国家烟草专卖局《罚没卷烟管理办法》(试行)国烟专[2007]413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涉案卷烟必须进行真假烟鉴别和卷烟质量检验”。第十条规定:“省级以上烟草质量检测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依据《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国烟科[2006]4号)及有关规定对涉案卷烟进行鉴别检验”。第十一条规定:“对涉案卷烟进行鉴别检验后,质量检测部门必须出具专门的鉴别检验报告”。
在抽样送检获得鉴定结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抽样提出物证时应当开具物品清单,并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办案人员和两名以上(含两名)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时送检样品也需要双方认可;二是必须要委托或者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三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必须符合有关形式上的要求,比如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等。
(四)调查询问
调查询问是调查取证的一种最常用方法,任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采用此方法进行调查。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陈述,并记录下来作为一种证据,就是询问笔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其他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人,记录下来作为一种证据,就是证人证言。
在调查询问取得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持有省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和调查目的;二是在向案件有关证人取证时,应当个别进行,并对证人说明不得提供伪证或隐匿证据,同时证人的证言材料应当交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三是询问当事人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当事人须逐页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五)调取或者索取有关资料并进行复制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向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调取或索取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资料,进而获得有关证据材料。《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此做了规定,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提供的资料,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进行复印、摘抄或者其他形式的复制。
在调取或者索取有关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调取或者索取的材料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二是所调取或索取的材料应当由提供人在原件或复制件上签字或盖章,以证明该证据来源或进行确认;三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提供个人隐私的资料,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摄、录音、录像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行政执法中,大量地采用了现代化技术手段,通过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信息拍摄、录制下来,储存到电子计算机或其他科技设备中,形成视听资料,用来作为证明
案件真实情况。目前,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变得越来越广泛,相当多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配备了数码摄像机或者数码相机,为收集视听资料证据提供了较好的硬件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及诉讼的证据要求,在取得视听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拍摄、录音、录像时应公开进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二是拍摄、录音、录像时一般不作单独的调查取证方法,而作为其他调查取证时的辅助形式或补充,因此,保存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另外,在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过程中还尤其需要注意对相对人身份的确定,此项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可能出现行政处罚相对人不适格的问题。如果相对人是公民的,则需有其身份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需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受委托人需有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真正做到所有证据中的相对人能互相印证,指向同一主体。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过程中,作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务必做到确凿、充分。作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认识证据的重要作用,在办理行政处罚过程中,要认真收集每一个证据,力求做到确凿、充分,最大限度地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决定不被纠正、变更或撤销,真正把每起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职责、真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第五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的探讨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的探讨
摘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赋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神圣职责,是履行“三个依法”的具体体现,既是法定权力也是法定义务,任何不作为或乱作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通过分析行政执法风险的法律责任表现形式和存在诱因,从法律法规要求方面
加以探讨,以期降低实际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促进烟草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词:专卖执法
法律责任 风险防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推进,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当前,全社会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于烟草制品的特殊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监督,因而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稍有不慎,便会产生执法风险,对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执法威信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直接阻碍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强化全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大专卖执法风险防范力度,从管理源头上消除法律风险,进一步巩固烟草专卖制度,是协调解决烟草行业发展中的问题的重要课题。
一、专卖执法风险的法律责任表现形式
1、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法》第六十规定: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第六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2、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行政复议法》第二十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及第二款情形的,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应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或者重新作出或
者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四)项情形的,人民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或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违纪和行政违纪。《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和国家、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规、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规、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规、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4、刑事责任。《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烟草制品,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人民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有关联的具体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执法风险。
二、专卖执法风险的存在诱因 一是法律知识掌握不全。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三是廉洁自律意志不坚。
三、加强专卖执法风险防范的措施探讨 一是知法懂法,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三个依法”水平。三是文明执法,切实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四是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政治党性修养。五是监督评议,切实提高烟草专卖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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