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开放的历程
1979年,在中国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金融领域作为中国经济的核心,也迈出了坚定的改革开放步伐。20多年来,中国金融不仅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而且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曾使某些人产生疑问,“中国金融要不要继续开放”。但是,党的坚定信念,中国的有力措施,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保证了中国金融在开放道路上继续大踏步前进。事实再次证明,中国金融开放是完全正确的。它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中国走向世界,在21世纪世界民族之林占有一席之地。最近,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取得重大进展。这必将加快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迎来中国金融开放的新时期。
第一节 中国金融开放的三大历史包袱
中国金融是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走上开放之路的。它们是旧中国的传统金融市场结构;计划经济的高度集中、封闭的金融制度;对金融的“冷落”。正是这三大历史包袱,影响着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和进程。
一 旧中国的传统金融市场结构
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尤其是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促成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反映到金融部门,其特点有三。
第一,金融市场空间结构的二元性。它主要表现在沿海和大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分割。沿海大城市由于交通方便,经济发达而存在着现代化的金融市场和机构。但是,在广大农村边远地区,金融市场极不发达,还存在着大量的非货币经济,广大农民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为了自给自足,即使用于交换,也往往采取易货形式,不经过货币媒介。而且,以现代管理方式经营的银行和其他各种金融机构,由于受到的管制和干预,金融市场的利率一般较低,按传统方式经营的小规模钱庄、放债公司、民间金融互助会之类的金融机构,活动范围广,不受控制,其利率较高。但是,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由于信用不高,难以从银行得到贷款。他们需要筹措资金时,常常采取“入会”方式进行。总之,在旧中国,金融市场二元结构使金融市场处于严重的分割状态。一方面是城市中发展水平较高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金融市场,另一方面是农村大量存在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各种前资本主义性质的传统金融市场。正是现代金融市场和传统金融市场的并存,说明旧中国的统一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它必然导致金融市场竞争不平等,金融市场秩序混乱,金融市场效率低下,进而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旧中国的商业城市和地区往往不是内生的,而是按照帝国主义的利益兴建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具有很强的对外依附性,缺乏对国内其他地区的辐射和扩散功能。这是导致旧中国金融市场长期处于二元状态的又一重要原因。
第二,金融市场要素结构的不平衡性。如上所述,旧中国的金融市场不统一,发育迟缓,水平很低。即使在城市的现代金融部门,银行居主导地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很少,发展很慢。同
时,旧中国的融资手段比较简单,很少有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筹措资金,大部分企业是通过银行借贷以补充资金的不足。银行只是居民或企业存贷款的工具。这不利于社会游资的集聚和利用。另外,在旧中国,银行由于受控制,融资对象主要是和大企业,而私人中小企业难以从金融市场上获得资金。再加上融资主体间缺乏多层次竞争,金融市场的风险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结果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投资的机会成本。总之,旧中国金融市场由于要素结构的不平衡而难以有迅速的发展,也难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尤其是由于旧中国没有完整的资本市场,为满足工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往往通过直接的行政干预,控制利率,甚至实行低利率或负利率,强制资金向工业部门流动,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发育,降低了投资效率。
第三,金融市场主体结构的垄断性。旧中国的金融市场狭小,外国金融机构的大量流入,并处于垄断地位。同时,旧中国的为控制经济发展,也相继成立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它们控制在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手中,形成官僚垄断金融。正是这种“双垄断”,使旧中国的金融市场打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性质的烙印。它不仅导致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为掌握和控制机构的各级通过贪污盗窃等办法攫取财富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使财富不断地大量地转移到少数垄断者手里,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二 高度集中和封闭的计划经济金融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传统金融被取缔。但是,受苏联模式影响,开始实行计划经济。这是“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1]其特征是高度集中和封闭。与其相适应,中国金融也是高度集中和封闭的。它不仅使中国金融市场长期不发达,而且使中国金融运行机制长期被扭曲。更为严重的是,它使中国金融长期远离国际市场,形成资金的国内自我循环,抑制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更造成了中国金融的僵化和低效率,显得缺乏活力。因此,从总体上看,中国金融“是一种高度集中封闭、计划配置资金、组织结构单一和高度行政依附型的金融制度”。[2]
与高度集中垄断的计划经济相联系,中国金融制度表现为大一统的国家银行制度。在1979年前,除作为国家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外,尽管还存在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但在实际运行中,中国银行仅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国际业务部,中国建设银行仅是附属于财政部基本建设司的专司投资拨款的国家机关,农村信用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农村基层组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1958年开始就已经停办。因此,真正从事国内金融业务的仅是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它集银行与商业银行于一体。它高度集中,一切信用由作为国家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承担、负责。它排斥其他信用关系和金融市场的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垄断了全国货币发行、存贷款、汇兑结算、金融管理,并成为的行政机构。它集银行职能与行政职能于一身,掌握货币发行和货币权。它在改革前,除对农业和城市集体五小企业发放设备贷款对工商企业发放过少量大修理贷款外,再也没有发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那时,国家基本建设款和国营企业的固定资金均由财政部门无偿拨给,流动资金大部分由银行贷款,小部分由财政拨给。对于信贷资金,也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制度。全部信用集中于银行,银行的信贷管理又集中于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逐级向全国基层分行分配存贷款计划,所有银行计划吸收的存款都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支配,其贷款数额、用度也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计划确定。这决定了在计划经济下,作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关系已转变为一种以为主体的“配额交易关系”,即企业的产销活动由计划安排,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由国家统一分配,所需资金更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银行与企业之间只存在计划资金的配给关系,不存在利益的分配关系。其业务量不大。1978年,中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总额仅1877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34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0.6亿元,人均只有20多元。
[3]这是由于在计划经济下,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都不是的法人,与其相适应的金融市场
也基本上不存在所决定的。
正是这种大一统的国家银行制度,导致中国金融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不仅表现在前面提到的资金的国内封闭运行,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在对外金融管理制度的封闭上。这种封闭性不仅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影响,而且还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实行的经济封锁,正是这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迫使中国金融实行严格的管制。其具体内容为:对外贸易由国营对外贸易公司专管,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经营,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用汇分口的外汇统收统支的
管理。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需用外汇按计划分配和批给。国际收支实行“以收定支,以出定进”,保持外汇收支平衡。不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人民币实行固定汇率,以保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事实证明,计划经济下,金融制度的高度集中和封闭性,使中国金融十分落后,不发达。同志为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4]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金融改革和改革的起点低下,将中国金融办成现代金融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三 对金融的“冷落”
“冷落”金融不是中国所特有,而是战后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这是因为,直到70年代为止,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固定汇率制。在这种条件下,根据传统经济理论,金融的有效性和适用范围都大大受到。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仍有相当数量的经济活动尚未纳入货币经济的轨道。因此,在货币经济无法全面和有效地覆盖整个国民经济的条件下,金融的可靠性和必要性很自然地受到。
尤为重要的是,二战后,凯恩斯主义盛行,各国相继以其作为制定的依据。而凯恩斯主义的实质是国家干预主义,其目的是为了克服有效需求不足,推动经济增长。在这一过程中,凯恩斯主义认为,为实现充分就业,国家应更多地承担起直接投资的任务,即扩大财政开支,因此,在凯恩斯主义看来,促进经济增长,第一位的是财政,金融货币的作用有限。货币主义反对以扩大财政开支推动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凯恩斯主义,侧重于金融货币。但同时又认为,为了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和避免通货膨胀,国家应最大限度地避免对经济进行干预。其代表人物弗里德曼强调,自由市场机制完全有能力使经济增长自然趋向均衡,只需遵循一贯性和固定性原则,将年度货币增长率在较长时期内控制在某一固定水平,并与预期的经济增长率大体保持一致。由此可见,货币主义强调抑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稳定,凯恩斯主义则着眼于消除有效需求不足推进
经济增长。相对而言,凯恩斯主义更能发挥国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因此,对于大多数渴望民族经济有较大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凯恩斯主义比货币主义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发展中国家更多地依靠财政,对金融货币不太重视,甚至采取措施金融机构发展,人为压低利率、无视金融规律任意发行货币等。其后果,正如1973年R.麦金农在《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一书中指出的,形成了“金融抑制”,具体表现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货币化程度较低,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之间的比例也较低,金融呈现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并存的二元结构,在正规部门银行居主要地位,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甚微,利率无法正确反映发展中国家资金的供求状况和资本的真正机会成本。
新中国成立后,同样实行“冷落”金融的,有其特殊原因。最根本的是建立了高度集中封闭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实际上是产品经济。这决定了计划和管理者不必具备市场经济观念和商品经济意识。他们将经济运行过程仅仅理解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在计划经济中,实物生产计划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国营企业及国家管理的经济部门生产要素随实物生产计划而流动、组合,用中国通俗的话来讲是“钱随物走”。同时,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不足。他们认为,解决的惟一办法,是发挥国家的作用,将有限的资源集中配置和使用,同时,市场经济和商品关系的发展,使其在经济发展中仅起有限作用。他们由此认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计划、财政,金融是次要的,应该实行“大财政,小银行”。因此,银行仅是计划和财政的附属物,只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簿记机关和出纳机构。由此可见,计划经济与凯恩斯主义在强调国家干预重视财政,忽视银行金融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一直到70年代末,凯恩斯主义由于西方国家出现“滞胀”而受到冲击,计划经济由于经济改革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第二节 中国金融改革的历史进展
中国金融改革与开放基本上同步进行。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改革是中国金融开放的前提条件。没有中国金融的改革,即不甩掉中国金融的三个“历史包袱”;实现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
的转变,实现计划经济金融向市场经济金融的转变,中国金融开放只是一句空话,难以迈出国门一步。当然,没有中国金融的开放,中国金融的改革也不可能进行到底。因此,中国金融的改革与开放是相辅相成的。本节只是简单扼要地论述中国金融改革的历史性进展,至于中国金融开放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将在后面深入分析。
中国金融20年的改革,实际上是中国金融深化的过程。它是在同志亲自关心和指导下进行的。早在1978年他就提出“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79年,他更具体地指出:“现在对财政、银行,有很多反映。有的好项目只花几十万元,就能立即见效,但是财政制度或者银行制度不允许,一下子就卡死了。这样的事情恐怕是大量的,不是小量的。卡得死死的,动都动不了,怎么行呢?当然也有成千万元的项目,那就必须慎重一点了,但是成千万元的项目也有很快见效的,财政、银行应该支持,这样就活起来了。这不是简单的财政集中分散的问题。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现在每个省市都积压了许多不对路的产品,为什么?一个原因就是过去我们的制度是采取拨款的形式,而不是银行贷款的形式。这个制度必须改革。任何单位要取得物资,要从银行贷款,都要付利息。”[5]1986年他进一步指出:“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对金融问题,我们知识不足,可以聘请外国专家做顾问嘛。”[6]1991年他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那要好多年以后,但现在就要做起。”[7]正是同志的英明指示,使中国金融改革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因此,从根本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金融改革取得的任何进展,都是中国高举理论旗帜,贯彻落实同志关于金融改革与发展重要指示的结果。
中国金融改革从1979年起艰难起步,风风雨雨,至今已有20个年头。20年来,中国金融改革成绩斐然,金融市场迅速发展,金融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8]
一 突破阶段(1979~1988年)
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是逐步建立现代金融,培育金融市场。它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1.建立以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分工协作,公平竞争的金融体系。1979年2月23日,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确定中国农业银行直属,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它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开始起步。1979年3月,批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成为国家专营外汇和外贸的专业银行,同时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1982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负责外汇经营,不再负责外汇管理。1983年4月20日,决定将建设银行改造成为经营、核算,以基本建设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业务为主的专业银行。1983年9月17日做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银行职能的决定》。这标志着银行的建立,结束了长达30年的计划经济的大一统银行,为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成为一家主要经营工商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至此,中国金融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四大专业银行为主体的二级银行体系,将竞争机制初步列入金融领域。
1985年,中国金融改革迈入实质性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强化银行的职能,建立和发展多种金融机构,运用多种渠道融资,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允许业务交叉。一批新型的商业银行随之应运而生。1987年3月,中信实业银行成立。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在上海正式开业。至1988年,先后成立的还有招商银行(1987年)、深圳发展银行(1987年)、广东发展银行(1988年)、福建兴业银行(1988年)等。在此期间,作为集体性质的金融合作组织城市信用社在一些城市先后建立。后来,于1994年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性银行,基本建成了中国金融体系,详见表3-1。
表3-1 中国金融体系构成
2.培育金融市场。从1982年起,银行开始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983年5月5日,决定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1986年后,中国扩大直接融资范围,金融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1981~1988年中国货币市场开始起步。其中,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试办商业承兑票据的贴现,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办法》,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建立同业拆借市场列为金融改革的重点,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试行办法》,从而推动了拆借市场的迅速扩大。随后,在长期资金市场方面,发行了股票和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开办了证券交易二级市场,外汇市场上的业务也发展到外汇额度的交易和现汇的交易。
3.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宏观经济。1979年开始进行信贷资金管理的“统存统贷”的试点,1981年正式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办法。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差额包干”的缺点,采取措施分别下达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1985年对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采取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管理办法。1986~1987年银行曾经试用间接工具货币供应量。由于市场尚不成熟,间接手段无法控制1988年货币、信
贷双膨胀的局面,被迫更频繁地采用直接控制信贷总规模的方式来控制货币供应量。
二 调整阶段(19~1993年)
80年代后期,金融新旧交替。旧消失,新尚未完全建立,而且还有不少不完善的地方,这导致新旧的冲突和金融秩序出现紊乱。尤其是同业拆借市场的混乱、银行储蓄的滑坡、严重的通货膨胀、资金体外循环等。金融市场由此出现了“乱拆借”,甚至于1988年夏季出现了严重的抢购商品和挤提存款风潮,金融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加强宏观,整顿金融市场。19年开始实施紧缩银根,以治理经济环境。例如,提前收回短期贷款、将准备金率由12%提高到13%、银行的年度性贷款和短期贷款利率由7.2%提高为8.28%和7.56%、各地不得突破贷款规模和现金发行指标,对计划外项目实行“十不贷”等。1993年4月中旬发出《关于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务发行管理的通知》。正是这些措施,治理了混乱的金融秩序,巩固了前一阶段金融改革的成果,并在这一基础上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先后成立,股票市场迅速成长。
三 创新和深化阶段(1994~1996年)
1992年同志发表南巡讲话,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经济再次掀起高潮,金融进入创新和深化的实质推动阶段。1993年底,中国金融体系全面改革的方案出台,核心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发挥金融在促进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实现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彻底分离,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专业银行,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95年颁布了《中国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金融大法,建立了中国金融法规体系。1996年颁布了新的《外汇管理条例》和《贷款通则》等。由于这些法律的公布,银行的货币手段开始由直接转向间接操作,货币市场逐渐健康发展;三家性银行正式运营,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证券市场发展方兴未艾,日益显示强大活力,成为亚洲新兴的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加速发展;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的
自由兑换。总之,在这一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出现,计划经济的金融退出历史舞台,正从传统的金融向现代金融迈出了根本性的步伐。
四 国际接轨阶段(1997~ )
1997年7月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努力受到冲击。1997年11月、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面对金融危机,中国坚定地重申,金融将继续改革,金融将继续开放,同时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国际竞争力,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这个目标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实现。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取得成功。这对中国金融的改革与开放既是压力,又是动力。中国金融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核心是中国金融将如何与国际接轨,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确立金融大国的地位。这是十分艰巨、困难,但又是十分光荣的历史任务。我们相信,中国和人民一定能完成历史赋予的任务,使中国金融走向世界,走向未来。
第三节 中国金融结构的变化
中国金融改革推动了中国金融资产总量的增长。1978年中国金融资产总量仅为3048.3亿元人民币,到1996年上升到148113.7亿元,1978~1996年,中国金融资产总量年均增长率高达2.19%。同时,它也促进金融结构的改善。
一 “金融相关比率”
它指金融资产总量与GNP之比,“是衡量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主要单一特征”,因为“对于经济分析来说,最重要的也许是金融工具的规模以及金融机构的资金与相应的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1969),总之,金融相关比率是反映金融资产市场价值总额与国民财富的市场价值总额关系的一般性、总括性指标。表3-2为中国1978~1999年的金融相关比率。
表3-2 中国的金融相关比率(1978~1996年)
续表3-2
表3-2的数字说明,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金融相关比率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由1978年的0.84上升到1996年的2.19,尤其自1991年开始达2以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早在1988年美国、日本的金融相关比率就已分别达到3.26和3.92,同年韩国、马来西亚的该比率水平也高于中国,分别为2.34和2.。这说明中国至今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深化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9]
二 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分布
1981~1998年中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和分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金融机构的数量明显增加,非银
行金融机构也大量增加,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详见表3-3。
表3-3 中国各类金融机构的数量及其分布(1981~1996年)
续表3-3
三 金融机构的分布密度
它指金融机构的组织规模、资产总量与人口、企业总数之比,反映一国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资产对公众的吸引力。19~1996年间,中国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数由1.41提高到1.87,考虑到人口的增长因素,该比例的增长是非常可观的。同期,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也由1377.92元上升到4396.01元,增加2倍以上。它表明中国国民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已有很大的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工商企业拥有的金融机构数却在不断下降。详见表3-4。
表3-4 中国金融机构的分布密度
四 金融中介率
它指不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反映了不同金融机构间的规模差距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程度。1990~1999年间,国有银行所占比重尽管有所下降,但仍保持绝对优势,其他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合作社外,所占比重均有所上升。这说明中国金融机构开始向多元化发展。详见表3-5。
表3-5 中国各类金融机构拥有资产的比重(金融中介率)
五 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
它指金融机构某一时期末存贷款余额与同一时期金融机构期末的存贷款总余额之比,反映了存贷款业务在各金融机构间的分布状况。表3-6说明国家银行在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中所占比重始终占60~70%,拥有绝对垄断地位。就各金融机构存贷款对比状况看,1994年以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远远超过存款总额,存贷款逆差1993年达5230亿元,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远远超过贷款总额,存贷款顺差为3828亿元。但1994年开始四大专业银行的存贷款逆差已明显缩小,到1995年存款超过贷款1956亿元。
表3-6 中国各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
六 马歇尔K值
它标志一国的货币化比率,是各个不同层次货币与GNP之比。1986~1996年,中国的马歇尔K值上升了1倍以上,其中K2提高了80.24个百分点,说明中国经济的货币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也说明中国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大。详见表3-7。
表3-7 中国的马歇尔K值
七 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比率
它指一国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存贷款金融与未清偿证券总余额间的比率。它反映通过银行间接融资与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的比例关系。表3-8显示中国的融资渠道仍以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但是,证券余额所占比重已有较大提高。1990~1996年,已由7.7%上升为15.57%,同存款总额相比,证券余额所占比例也由9.71%上升为13.%,同金融资产总量相比,证券余额所占比例由3.82%上升为6.43%。由此可见,在中国金融市场上,间接融资比重下降,直接融资比重上升。这说明中国融资市场已取得巨大成就,但是,融资对银行体系的依赖过重,信用渠道单一,资本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表3-8 中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相关数据
八 银行业经营效率指标
它反映银行自身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同时还反映银行业经营水平与银行业竞争的程度。表3-9显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平均值低于新兴商业银行,前者仅为0.26%,后者则是1.7%,即新兴商业银行是国有银行的6.5倍。而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在1995~1997年间是
下降的。而其他商业银行则是稍有提高。
表3-9 中国各类银行资产利润率与收入利润率的比较
收入利润率是银行的净收入与经营总收入(即营业收入)之比,也是衡量银行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表3-9显示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利润率是3.14%,新兴商业银行却高达22.57%,是前者的6.6倍。当然,由于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担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繁多的社会责任,在经营决策和实现利润方面往往不能由自己控制,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用资产利润率指标反映银行的效率难免产生扭曲,因此需要进一步补充人均指标进行分析。表3-10是标志不同银行经营效率的人均指标,由此可以看出,新兴商业银行的人均创利水平仍大大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前者是后者的31倍。如果
这种对比的差距仍有相当部分可以由因素做出解释,那么,人均存款和机构平均存款这两项指标表明的差距则完全反映的是经营效率上的差距了。就人均存款看,新兴商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3.25倍;机构平均存款的差距更达到11倍。
表3-10 1997年各类银行的经营效率指标与差别费用指标的比较
在存款费用率、贷款费用率和资产费用率这三项指标方面,表3-10反映各类银行间没有明显的效率差距,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因为存在规模优势而使成本费用明显降低,相反,新兴商业银行虽然在资产规模和存贷款规模方面都无法与国有银行相比,却在控制成本方面成效突出。
但就人均费用指标看,两类银行差距明显,新兴商业银行高出国有商业银行1.2倍。这个数据说明两类银行的行为方式不同。新兴商业银行采取的是股份制经营方式,可以用优厚的工资、福利吸引最优秀的人才,而国有商业银行冗员庞大、机构重叠从而产生了巨大的工资成本压力,这样,国
有商业银行就不得不以较低的平均待遇平衡内部各方面的利益,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引起人才流失,弱化内部的激励机制。总之,在经营效率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与新兴商业银行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还在不断扩大。
九 金融发展的城乡结构
城乡差别越小,说明一国金融业的发展越成熟、质量越高。但表3-11的数据则说明中国金融业的城乡差别很大,无论是存款业务还是贷款业务,与城市相比,农村所占比例都大大低于城市,不仅如此,而且农村的比例还在下降,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了。
表3-11 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业务中农村业务与城市业务的比重
续表3-11
总之,自1978年实行经济改革以来,中国金融深化的速度是较快的,金融总量在不断扩张;金融机构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但是,中国金融深化仍存在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
第一,金融资产总量增长的动力主要在于货币信用关系的扩张及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增长。前者过度膨胀挤占了证券信用的空间,后者则说明资本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作用非常微弱。
第二,金融的垄断特征进一步加强。无论在金融机构中所占比例还是在资金中所占比重或者就存贷款业务而言,国有银行的垄断性不仅没有削弱,而且有所加强,仍占绝对的垄断地位。这种金
融结构说明中国的金融深化还处于早期阶段。
第三,金融结构的二元化特征明显增强。尤其是金融的增量几乎完全集中在城市,广大农村与城市的落差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加大。
第四,直接融资,特别是股票融资规模极小,金融商品的种类单一,说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存在严重的投机。
第五,银行业的行业垄断与垄断者的低利润并存,说明银行业经营效率低下。这必然严重影响银行业的自身积累和发展,甚至影响金融体系和信用体系的稳定。
第四节 中国金融开放20年
金融开放,对于中国来说,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向外国金融机构开放,而且是向中国金融机构开放,推动它们自由地进入国际市场。实际上,金融开放是将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融为一体,相互接轨,保证国内外金融资源自由流动。1979年,伴随金融改革,中国金融开放也迈出了坚定的步伐,至今已有20年的历程。
中国金融开放与中国金融改革一样,是逐步深入,循序前进的。1979~1982年间,共有31家外国金融机构的代表处在中国正式设立。它拉开了中国金融开放的序幕,并按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顺序逐步进行。1982~1990年,中国先后批准多家外国金融机构在深圳等经济特区从事外汇金融业务。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入试点阶段。尤其是,1985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开始向规范化方向发展。1990年9月,批准上海引进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992年进一步扩大至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和广州7个沿海城市。1994年4月,北京、沈阳、石家庄、西安、成都、重庆、武汉、合肥、杭州、苏州和昆明11个内陆中心城市,相继被允许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995年8月
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摩根斯坦利公司等在北京设立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在大量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同时,中国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步向海外扩展。1980年代以前,中国仅有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两家金融机构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1980年代之后,中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批准了一些金融机构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而使中国金融开放由单向开放向双向开放发展,即在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同时,中国金融机构也逐渐向海外拓展。但是,双向开放是由于实力不同而不均等。1996年是中国金融开放不断深化的一年。1996年4月中国决定开展对在华投资的企业实行结售汇制度的试点。1996年12月,中国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接受第款,并宣布中国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下的可自由兑换。此后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又宣布,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进行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它标志着中国金融又迈出了重要步伐。尽管1997年东亚爆发了金融危机,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并未放慢。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取得成功,将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的开放。因此,中国金融开放20年是中国金融大发展的20年。
一 中国外汇的开放
这是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外汇管理长期实行国家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计划。从1979年起,开始实行外汇留存制度,即允许有能力出口创汇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分别按不同的比例提留并使用外汇。从1980年10月起为了调剂外汇余缺,外汇管理局开展外汇调剂业务。随后,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办外汇调剂市场。到1993年,全国外汇调剂市场成交额达250亿美元,贸易项下80%左右的外汇收支由市场调剂。市场机制在汇率形成和外汇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大大增强。但是,这时在外汇调剂市场上汇率官价和市价并存,外汇资源配置仍然是以计划为主导,市场调剂为辅助。1994年1月1日,中国实现了双重汇率并轨,实现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并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它改变了原先的银行结汇制,改由指定外汇银行结汇,取消了外汇留存和上交,取消了经常项目下的经营性用汇的计划审批。企业用汇可持有效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在此基础上中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1994年4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正式运营。中国外汇从此进入了一个以单一汇率和市场配置为特征的发
展阶段。在组织形式上采取网络化的会员制。在市场结构上以银行为主体,实行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双层外汇交易,批发市场在外汇指定银行间进行,零售市场是在银行和企业间进行的。在交易方式上采取公开竞价、电脑撮合的方法。在运行机制上,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法规并监督执行,由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干预外汇市场行情,由外汇交易中心承担为市场服务的工作。1996年取消了经常项目下尚存的其外汇兑。第一,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但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账户仍区分为用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结算账户和用于资本项目的外汇专用账户。有些外汇仍要在外汇中心解决,1998年12月1日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全部在银行结售汇体系内进行。第二,提高居民用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第三,取消尚存的经常性用汇。1996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宣布接受第款,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
中国外汇的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效。①确定了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为人民币自由兑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②加速了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和接轨,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引外资,有利于中国加入WTO。③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调动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④纠正了原来被扭曲、高估的人民币汇率,发挥了汇率作为外汇市场价格信号的作用。总之,由于中国外汇的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中国金融开放的基本框架,中国的外汇储备随之也大幅攀升,由1990年的110.93亿美元增至1996年的1050.25亿美元,1997年的1398.99亿美元。中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不仅表明中国的综合国力有所提高,中国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而且也为中国金融的继续开放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
二 中国银行业的开放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始于1851年。英国东亚银行公司在中国设立分行。从鸦片战争到辛亥期间,先后有7个国家的9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1949年在华外资银行达49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消了外资银行在华的经营特权,只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在上海保留下来,加上东亚和华侨两家侨资银行,简称“老回家”。因此,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资金融机构总体上采取排斥态度,中国金融处于封闭状态。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金融开放也拉开序幕。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率先在北京设立第一家代表处。1979~1982年一批外资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大连、青岛等开放城市相继设立非营业性活动的代表处。1982~19年,中国开始批准外国银行在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到19年底,在中国设立的海外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共有34个,其中,港澳地区为10个,英、法、日各4个,新加坡3个,美国2个,还设立代表处204个,其中日本90个,美国18个,法国18个,地区14个,英国9个,意大利7个。这些在华金融机构主要办理出口方面的信用证、押汇、托收、保险,提供外汇贷款业务,进行租赁、票据贴现、外汇信托投资,代办外币、外汇票据兑换,办理国际结算、外汇担保、保管业务等。1990~1992年中国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扩大至特区外的沿海开放城市。从1993年起,中国金融加快开放步伐,开始实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沿海开放城市获准设立营业性外资银行。截至1997年6月底,在中国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0家,营业性金融机构162家,其中日本最多,和美国次之。[10]1997年7月,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多次宣布,中国将继续实行金融开放。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地域,允许其在中国境内所有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1999年7月,又进一步扩大了上海、深圳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范围。
具体办法是:第一,扩大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上海外资银行的客户可以扩大到江苏、浙江两省;深圳外资银行的客户可以扩大到广东、广西、湖南三省;第二,放宽人民币业务的规模,人民币负债总额对外汇负债总额的比例由35%放宽为50%,超过7天的同业拆借与营运资金1∶1挂钩的规定不再执行;第三,增加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外资银行可向中资金融机构借入一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资金;第四,允许组织银团贷款收取管理费和承担费;第五,允许在所属同一外资银行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异地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截至1999年8月末,外资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172家,总资产约315亿美元,贷款约230亿美元,其中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25家,人民币贷款约为22亿元。[11]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谈判成功,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这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详细情况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分析。
在外资银行涌入中国的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走出国门,开始经营。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只有中国银行在境外从事金融业务,是国家的外汇和外贸的专业银行,其他银行不从事国际业务。它们只是在国内建立国际业务部从事外汇业务,和国外银行建立代理关系。据统计,80年代末,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有13个,代理行数目为404个,其他专业银行只有海外代理行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有500个,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50个,中国交通银行有177个。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在银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各家商业银行业务适当交叉,以推动其他几家专业银行和其他性质的银行跨出国门,从事国际金融业务,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因此,从90年代初起,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的重点不再是在国内设立国际业务部和在国外建立代理行的阶段,而是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网点布局(表3-12)。例如,中国交通银行在纽约和地区设有分行,在伦敦、新加坡和东京有代表处,中国工商银行在纽约、新加坡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地区、汉城有代表处。尤其是中国银行到1998年9月末,在海外拥有分支机构552家,其中分行45家,代表机构5家,财务公司13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1家。截至1996年底,中国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海外分支机构共658个,其中营业性机构630个,代表机构28个。尽管中国银行业的经营尚处于初级阶段,在境外机构数量还不多,尚未形成银行经营网络,不利于资金的调拨、拆借和信息的收集,而且资金来源渠道有限,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品种较少,制约着中国金融业经营业务向纵深发展,但是,中国银行业的经营已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据统计,中资银行海外资产总额到90年代末已达1638.55亿美元,税前总利润达14.91亿美元。
表3-12 90年代中国银行海外机构发展状况
三 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
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滞后。人民币已可在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但资本项目至今未自由化。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重点是证券市场国际化。
1982年中国开始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东京发行第一笔100亿日元的武士债券,揭开了中国债券融资国际化序幕。随后,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地区、新加坡、伦敦、瑞士等地发行了日元、美元、马克等币种的国际债券。1996年,中国对外债券发行总额达到17.28亿元。1991年12月中国第一只中国境内上市外资股“电真空”(B股)发行成功,筹集外资7100万美元。1993年7月中国第一只国企股“青岛啤酒”(H股)在联交所上市,筹集外资1.15亿美元。此外,中国国有企业还到美国纽约证交所上市(N股),到新加坡上市(S股),其中有直接挂牌的,也有通过ADR(美国存托凭证)做第二上市的,如上海轮胎、深圳深房等企业便是在美国第二上市成功的。截至1997年12月底,中国共发行101只B股,其中工业类69家,公用事业类12家,地产类6家,商业类5家,综合类9家,共筹资42.2亿美元;42只H股筹资95.6亿美元,平均每家筹资2.46亿美元。首次发行筹资额最大的是南
方航空,筹资额为7.19亿美元;筹资额超过4亿美元的有南方航空、华能国际、广深铁路、安徽马钢、沪宁高速、北京大唐、沪杭甬等7家大公司。B股和H股共筹资137.8亿美元,约占同期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
1990年代初,地区出现了“红筹股”概念。尽管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大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在长期经营的中资机构以其境外资产上市;中资机构或内地一些在的窗口公司将境内资产转移到境外包装上市;国有企业、机构或在港中资机构在买壳上市。红筹股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它已成为除B股、H股之外,内地企业进入国际证券市场筹资的重要渠道。据估计,国内在的各类中资机构达1800多家,加上其在港的下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大约有8000家左右。在1993~1997年间,红筹股通过发行及配股共筹集资金约186亿美元,其市值约占股市总值的15%。其中,公司市值超过100亿港元的有北京控股、中信泰富、中远太平洋、粤海投资、中国海外发展、华润创业等12家,它们对股市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993年以来,一些中国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存托凭证进入国际市场。其中,一些较易被美国投资者接纳的大型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企业及业绩优良的骨干工业企业,大多选择第三级ADR(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上市。一些国际知名度较低,对国际资本市场缺乏经验,但业绩优良的中国企业,大多选择一级ADR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目前,中国有4家B股上市公司在美国发行了一级存托凭证(它仅限于柜台交易,不具有筹资功能),同时“中国华能国际”、“山东华能”等9家境外公司相继在美国发行了三级存托凭证,公开募集资金,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1995年深圳南玻公司发行了B股可转换债券。这是兼具股权性和债权性的组合金融工具。1996年镇海炼化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1997年庆铃汽车和华能国际也发行了H股可转换债券,均获得成功。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开放,外资不能直接参与国内证券市场交易。一些外国公司以收购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的非上市部分,从而间接地进入中国A股市场。例如,1995年8月,日本五十铃株式会社成为北旅的第一大股东,以8200万人民币购买4000万北旅法人股,从而控制了北旅总股本的25%,现时规定8年内不得转让。1995年8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京成立,这是中国首家
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和摩根·斯坦利等5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合资组建。这些外国金融机构悄悄地进入中国市场,就近期而言意义不大,但长远来看,它有利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自由化创造条件。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吸引了国外上百家大保险公司到中国来抢滩设点。直至1992年中国才批准首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开业。1994年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开业。随后,加拿大宏利保险公司、瑞士丰泰保险公司、法盛保险公司、德联保险公司、美泰保险公司、英国皇家太阳保险公司、澳大利亚康联保险公司等相继在中国开始营业。到1999年6月,共有15家外(合)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这些外国保险公司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品种多,管理水平高,大大高于中国国内保险公司。为了保护中国幼稚的保险业,各级相应地颁布了一些有关规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修订的《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的资产总额在50亿美元以上;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但是,已在中国开业的9家公司,以及目前在中国设有190多家代表机构、申请等待营业执照的98家外国保险公司,其经营历史和资产总额等条件都大大超过上述基本要求,不少保险公司经营历史在百年以上,资产总额大多在几百亿美元,甚至超过几千亿美元。这说明,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将面临外国保险公司更大的竞争和挑战。
第五节 加入WTO:中国金融开放新阶段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结束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标志着中国加入WTO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其影响是双向的,也是深远的。它可引导中国走向世界,跻身世界经济强国之列,也可让世界进入中国,展开对中国市场的争夺。因此,对中国来说,加入WTO虽可享受发展中国家的诸多权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消除保护,开放市场。其中,开放金融市场一直是中国与西方诸国谈判加入WTO的焦点。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根据中美协议,中国加入
WTO后,将在2005年前允许外商独资银行经营银行零售业等全方位服务业务,并允许外国银行在2005年前开办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拥有直至50%的股权,并增加设立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城市数。[12]这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将越来越开放,中国金融开放将迈向新阶段。
一 中国银行业:挑战严重,机遇将更多
正如前述,经历了20年的中国金融改革与开放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总体而言,中国金融还处于从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过渡,从计划经济金融向市场经济金融过渡之中,基础较为薄弱,竞争力不高,防范与监管风险能力不强,是正在成长,尚未成熟,带有二元结构特征的新兴金融市场。外国信贷评级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评解是盈利能力差、资本不足、资产质量差。在这种情况下,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开放将面临严重的挑战:
第一,更大的竞争。中国加入WTO,开放金融市场后,中外金融机构处于平等的地位。原来中国对外资业务范围、业务对象、业务区域以及分支机构设置方面的各种将被逐渐取消,它们可以在全国各地向所有客户提供所有金融业的服务,甚至提供中国金融机构还缺乏和不熟悉的金融衍生工具。而中国金融机构原来的垄断地位及其受到的各种保护将被逐渐削弱。在这样一个所谓“平等竞争”的环境中,相比中国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资金雄厚、操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手段多样而领先、资产质量优良、人员素质较高。这势必对中国金融机构形成巨大的压力和冲击。它突出表现为:①人才的竞争。外资银行可以凭借优越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将中国金融机构的优秀人才挖过去。②客户的竞争。这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外金融机构竞争的核心。但是,外资银行不会与中国金融机构展开全面的客户竞争,而是将重点放在主要经济城市的少数重点客户即公司客户(大行业、大企业、中国公司、有规模的民营企业)、机构客户(金融、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个人客户(中高收入人士)上,这些客户只占全部客户的10%,但是储蓄额占近70%。这样,它们无须拥有中国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庞大员工队伍就能争取到较大的市场份额。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高、种类全,在金融工具的创新上具有优势,实力雄厚,对客户吸引力大,所以很有可能出现一部分金融业务和客户由中国金融机构向外资金融机构转移。[13]这对中国
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一个严重的威胁。③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外资银行的竞争将集中在公司顾问、衍生工具交易、替信用评级较低机构发行高息债券、组织包销银团贷款、在国际资本市场组织安排债券包销发行等较高收益的业务上。其他的,如资产管理、信托、资金清算及管理、投资者服务、外汇买卖、其他银行中介服务等有常年中等收益的业务,包括贷款和贸易融资等较低收益的业务,不是外资银行竞争的首要业务。④市场的竞争。资本市场、货币资金市场,银团贷款市场、外汇买卖市场、沿海市场以及电子商务市场都是外资银行极力争取的市场。[14]
第二,更大的风险。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市场将逐步开放。尽管资本项目尚未开放,本外币之间还存在严格的隔离,但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将使资本流动加快、加大,尤其是国际游资更能轻易地通过外资金融机构进出中国市场,这增加了中国资本市场对国际资本市场的依存度,也就是说,国际资本市场的风险也会很快扩散到中国资本市场上来。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资本项目不会长期处于管制阶段,一旦银行、证券、保险、外汇市场全面开放,风险会倍增,国际金融波动和危机会时时地威胁中国的金融安全。相对而言,这种风险对外资银行较小,对中国金融机构较大。这是因为外资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这意味着一个客户只要通过一家外资银行就可以获得一系列的全方位服务。而中国的金融机构为减少信用扩张,防止资金过多地流向证券和房地产市场,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分离银行制度。这不仅削弱了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而且使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在被的业务范围内集中和扩大,而外资银行的风险都在较大的业务范围内被消释和降低。
第三,更难的宏观。WTO名义上没有规定加入WTO的成员要取消或减少的宏观,但实际上WTO的核心是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的自由化,即减少国家的干预,发挥市场的作用。因此,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银行,其运用货币中国经济发展的能力下降,难度增大。它具体表现为:①货币控制力减弱。由于外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际金融市场,因而,它们受到中国货币影响的约束力较小。同时,随着外资银行在金融中介业务所占比例扩大,货币产生直接作用的“面”缩小。外资银行在受到国内制度约束时,会更多地转向国际市场,使货币控制力减弱。②货币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减弱。目前,中国货币是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银行业务的扩大,货币中介目
标的可控性和有效性将同时被削弱。③部分货币工具的效率有所减弱。外资银行的进入将使现有货币工具中具有市场性的工具效率有所增强,但是,其他货币工具,例如利率管理、准备金制度、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数量型货币工具等,作用可能会有所减少,影响的范围和程序趋于缩小。④货币的外在约束力加强。由于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合和接轨,货币的实施将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状况和变化的,对外依赖性日益增强。总之,加入WTO后,中国货币的实施越来越受到国际环境的影响,以其为工具宏观经济发展的难度增大。[15]
有人对上述挑战,忧心忡忡,惊呼“狼来了”,担心中国金融市场被洋人“一统天下”。其实,这些担忧大可不必,相反,应该看到这是中国金融再生和建设现代金融制度争取成为金融大国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只有我们谨慎小心地制定和实行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在挑战中发展自己,在发展中迎接挑战,中国金融业决不会在开放中被洋人“一统天下”,相反却在竞争中走向世界。
第一,有利于现代金融制度的形成。长期以来,中国金融改革中制度创新明显滞后,现代金融制度已经成为最稀缺的资源。这决定了中国金融机构缺乏活力,效率低下。其根本问题是缺乏真正承担资产收益和风险的人格化所有者。中国对此曾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但是,由于以往改革重增量,轻存量;重外,轻内;重金融工具与金融业务,轻金融制度,因此收效总是甚微。尽管它没有引起经济与金融的波动,减少了社会摩擦,但贻误了好多有利的创新机会,以致传统和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越积越多,影响金融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导致金融改革效果的逐步递减。加入WTO后,在外资银行的压力下,中国金融机构将不得不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分支机构布局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现代金融制度。尤其是有利于加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在金融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和分支结构布局,严格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改革经营机制和管理。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金融制度由于长期封闭而监管制度很不完善。这难以应付加入WTO后中国金融机构面临的冲击,因此,加快建设和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是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与国内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不仅硬件设备先进,产品科技化程度高,而且内部管理
制度健全。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将为国内中资银行提供参照体系,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从而有利于国内中资银行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中资银行整体素质。当然,制度创新最为敏感和复杂,也最为重要。在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负面影响,对此也不必惊慌。这是中国金融机构走向新、新制度必须经历的“阵痛”,是金融制度创新必须支付的代价和成本。
第二,有利于建立灵活多变、反应迅速、具有较强规避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经营机制。由于历史原因,与国外银行相比中国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僵化、不灵活,因而国际竞争能力较低。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必然带来新的经营机制,有利于中国金融机构的学习和参考,并根据中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营机制创新,切实把国内商业银行真正办成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建立既充满生机、又富有活力的内部经营机制。①建立重点开拓,与局部收缩的贷款营销机制,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大力开拓收益率高,发展前景好的高效市场,主动收缩生产能力过剩、经营效益不高,缺乏国际比较优势的传统行业的信贷总量,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②建立信贷内控机制,规范信贷操作行为,防范风险。这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它包括自我约束机制、自我监控机制、自我防范机制等。③建立信贷预警机制,提高信贷决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贷款五级分类的风险预警分析工具,加强对贷款风险度的预测,提高预警质量。④建立包括贷款投向提量评价、贷款审批制度评价、贷款质量评价和信贷统计评价四个方面的信贷评价体系,正确全面地反映银行信贷管理水平。⑤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人员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的组织架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16]总之,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银行涌入而带来的经营新机制,对中国金融机构原有的经营机制既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也为中国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国际运行规则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创造了条件。
第三,有利于经营观念的创新。由于长期的高度集中与封闭计划经济,中国金融机构经营观念陈旧,虽经改革,但其影响和残余依然存在。中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金融机构不仅缺乏经营意识,普遍存在非经营性的行政行为,管理松懈,成本、风险意识淡薄,轻视产品开发和营销,而且缺乏市场意识,很少有金融企业为自己的市场形象塑造、品牌资本积累、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地位提高等做出巨大努力的,也很少有金融企业以利润为中心配置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更为
严重的是,它们缺乏服务意识,官气十足,不是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而是将居民的储蓄和企业的申请贷款当作有求于它,未能摆正自己作为服务者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加入WTO,中国金融机构面对的是现代经营观念全新,在国际金融市场咤叱风云、呼风唤雨的经营的银行巨子,有可能是未战身先死。这对中国金融机构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但也可转为动力,关键是利用中国入世的机会,尤其利用中国争取到的过渡期机会,大力倡导和推行经营观念创新,树立市场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等,尽快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在竞争的血和火中实现中国金融机构的新生。
第四,有利于中国金融机构进一步国际化。根据WTO的互惠原则,在允许大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同时,也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向海外市场扫清了道路。经过20年的风风雨雨,中国金融在国际化道路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造就了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激烈竞争,跻身世界500家大银行的包括四大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金融航空母舰”。加入WTO后,它们将更自由地游弋于国际金融市场。当然,它们在竞争中将改造自己,克服许多与现代商业运作机制相悖的弊端,根据全球经济现代化的要求,大胆地、适时地引进先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手段,引入混业经营机制,引入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机制,使其提供的服务更快捷、更完整、更全面,使中国金融真正自立于国际金融的民族之林。
第五,有利于改变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在税负上的不平等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资银行给予较多的税收减免和优惠,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税负较重,双方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例如,外资银行原综合税率为30%,在经济特区为15%,国内银行则高达55%。加入WTO后,中国对外资将实行“国民待遇”,其获得的各种优惠待遇将逐步取消,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税负将趋于一致。这将使国内外银行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有利于提高国内银行竞争力的提高。
二 中国保险业:面对竞争勇者胜
根据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协议的有关内容,中国加入WTO后的五年之内,在谨慎原则下,
中国保险业将从地域、业务范围、合资股权等方面向外资保险公司全面开放。两年内开放主要中心城市,三年内取消对外资财产险公司的地域;外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所有保险业务;外资寿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五年内将扩展至团体险、健康险和养老险;取消外资公司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复杂的申请条件,外资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逐渐取消对外资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非寿险公司可以拥有51%的股权等等。这些协议的逐渐生效,对尚处于幼稚发展阶段的中国保险市场和中国保险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冲击。
(一)冲击中国传统保险
长期来,中国保险业在计划经济下,几经劫难,几经沉沦。改革开放以来,它虽经改革而由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由高度垄断转向不完全竞争,由封闭市场转向开放市场,但计划经济的影响依然存在,例如保险公司产权不明晰、政企不分、经营机制僵化、制度创新滞后等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外资保险公司实力雄厚,经营机制不断创新,它们一旦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不仅会改变原有保险市场的格局,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所占的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国内保险公司所占份额将相对下降,而且有可能加大国内保险公司市场竞争的风险,造成国内保险公司经营效率下降,市场份额降低,人才流动加剧等。
(二)冲击中国保险经营管理制度
国外保险业已完成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越来越向综合的、全能的、多功能的经营方向发展。一些国外保险公司开始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等,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和间接融资,可以根据资本市场需要设计新的保险产品,从而为其发展开拓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和服务领域。可是,中国的保险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基本上还是企业经营。加入WTO后,这将形成外资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与中资保险公司分业经营的竞争格局。这是不公平的,即使中资保险公司向混业经营方向逐渐过渡,但由于法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内部风险控制不完善,经营效率也难以在短时
间内有较大提高。这可能是中国保险公司在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后遇到的最重要挑战。
(三)冲击中国保险市场的保护
中国保险业起步不久,为此对其在费率、竞争、市场、地域、险种等方面采取保护性。这些措施在推动中国保险公司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也影响了中国保险公司的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它具体表现为中国保险市场化程度不高,保险监管缺乏透明度、市场准入太多、产品缺乏多样性等。加入WTO后,外资保险公司将要求中国对其实行“国民待遇”,享受与本国居民同等的待遇,按照市场规则规范中国保险市场。这对于一直采取保护的中国保险市场不能不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四)冲击中资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目前,中国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落后,效率低下。据有关方面预测,中资保险公司在5年过渡期结束时达到外资保险公司现有的成本水平,需平均每年降低成本3%。中资保险公司为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努力实行现代化的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公司经营机制,同时强化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约化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经营成本。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任务。
但是,加入WTO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受到冲击的同时,也给中国保险市场和中国保险业带来机遇,尤其是在深化中国保险业改革,推动中国保险业国际化等方面,将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不仅带来雄厚的资金,而且带来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竞争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先进技术要扩散,管理经验也会“溢出”,使中资保险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迅速提高。这实际上是一个示范效应。外资保险公司按国际标准操作的先进组织、管理和技术设备、经营方法等以及由此带来的较高经济效益,对国内保险公司来说,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新参照系,并推动国内保险公司的改革和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在学习外资保险公司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中资保险公
司将走向世界,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总之,中国开放保险市场,既带来短时期的“阵痛”,也会带来长时期的发展和提高,这是一股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中国保险业必须利用不多的时间,加大改革的力度,调整险种结构,加强产品开发,大力拓展市场,以优质的服务和人文、地理优势,占领市场,增强竞争力,为参与国内外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做好准备。
三 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一步加快
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主要包括:开放外资投资证券市场、开放外资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国内证券市场业务。到目前为止,中国资本市场还未开放,人民币还不能完全自由兑换。中国仅开放了B股市场供外国人投资,而且B股市场与A股市场是完全分离的,外国人不能介入中国的债券市场。在近期,无论是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市场监管能力,还是从中国证券市场的建设和资本项目开放尚需时日而言,中国尚不具备完全开放国内证券市场的条件。
尽管如此,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也间接地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中美双方有关金融服务业开放的谈判集中在开放银行和保险市场上,未涉及中国的资本市场。但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其他部门存在密切联系。国家为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将必然采取措施,有限度地进行建立中外合作基金等的试点,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引进国外投资性资金,推动证券市场间接地融入国际市场竞争。
实际上,加入WTO后,中国将在制定资本市场的法律框架、投资者结构、金融工具等方面加大力度,使其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并推动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公司上市,扩大规模,提高投资回报,增强证券市场的活力。因此,加入WTO,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强大的推动力。一旦加入WTO,即使中国资本市场对海外投资者继续维持一段时间较高标准的市场准入条件,中国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开放速度也会随之加快。
但是,加入WTO,也会给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不少的不利影响。
1.在现存的要求下,中国资本市场对外资的是用划分A股和B股的方式进行的。由于A、B股市盈率存在巨大差异,以及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使外资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意愿受到了严格控制。加入WTO后外资的直接投资比重将下降,外资的短期资本将通过合法或非法渠道大量流入证券市场,这势必消除A股和B股间的界限,在推动中国股市发展的同时,使其产生更大的波动和震荡,从而带来更大的风险。
2.资本市场全部开放将使金融主管部门的宏观积极和金融监管带来许多难题。如果继续推行管理利率和钉住汇率制度,将会因为缺少有弹性的货币资金价格而助长迂回投资、短期套利等投机金融行为。特别当投资者信心受到挫折而出现大量资本外逃,证券市场就会剧烈震荡,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3.中国的股票市场始终存在一个问题,这就是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如果加入WTO,国有股和法人股逐渐进入流通,那么外资就有可能运用股权收购的方式对业绩优良的公司形成相对控股的局面,甚至改变企业的国籍(樱井雅夫,1998),达到直接投资所不能达到的目的。如果这样的话,原来由国家垄断的高利润行业的行业壁垒就会被用于股收购的货币资金所冲破,金融流动性导致行业的产权结构的调整使某些行业中国有股权的控股地位自然消失。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多边协议,中国以发展中国家所能争取的过渡时间只有5年,这是非常紧迫的。尽管过渡期结束并不意味着金融的全面开放,但是,中国必须从现在起抓紧时间制定加速结构性金融改革的时间表,力争在金融全面开放前尽量降低金融体系运行中已经存在的各种系统性风险。
1.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力争在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及服务效率等方面接近以至最终符合国际金融市场运行的标准。
2.调整思路,根据市场规律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以有效的资本市场带动中国经济和金融结构的
调整。首要的是建立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股票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
3.由分业经营与管理逐步转向综合型经营与管理,以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
4.提高金融运作的透明度,重建社会信用基础。有责任将重大的变动预先公示给广大的市场参加者,即负有向市场说明意图的责任。而且和地方在操作方面应该保持协调一致。同时,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向监管部门报告真实数据。-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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