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班严格执行《幸福中心小学考勤制度》。 2、教学行为执行《幸福中心小学课堂十条禁令》 3、服从管理,按分工严格执行结账。 ①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不认真、敷衍的
②工作中,自己个人不当导致学校受损的(如:教师的不负责任导致相应工作未完成,学校因检查扣分的;学习培训不扎实,通报批评的等。)
4、教师培训、学习后必须书面向学校领导汇报,培训、学习情况,公有资料上交教务处。凡在培训、学习中,不遵守纪律,不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受到通报批评:市级四分之三报销培训费,省级二分之一报销培训费。
5、教师值日期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值日、值班工作,严格值日值班制度。凡值日不挂牌、不到岗、迟到、不负责任,按制度执行:不挂牌一次扣5元,不到岗扣20元,迟到扣10元,早退扣10元,不负责扣20元,值日不当造成后果的自行处理并扣20元负相关责任。
6、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值班。
按要求:每天值班人员到岗,对当天的值班负责:不到岗导致学校财产损失,照价赔偿,重大损失,追究相关责任;值班期间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凡值班期间因上级检查,造成上级通报,一次扣20元,不享受值班补助。
7、上班期间:教师严格工作纪律,凡没有课的教师,应在教室或办公室办公。凡上班期间谈天说地、玩手机、玩电脑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事,一次扣5元。
8、教师上班期间:对学生的教育、安全、行为礼仪进行管理。对班级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凡班级学生发生的事情,教师不理不问不管,一次扣20元,并责令其解决发生的事件。如隐瞒造成事件扩大,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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