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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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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繁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繁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繁昌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县教育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全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整体水平显著提高。至2010年末,全县有小学21所(另有教学点17个)、初中13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民办完中2所、幼儿园86所(其中公办3所、无证民办32所);全县共有中小学教职工1826人,其中专任教师1655人(小学679人、初中568人、普高315人、职高68人、幼儿园25人);在校学生总数31672人(其中小学14105人、初中8734人、普高6 427人、职高2406人)。

(一)义务教育稳步发展

五年来,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分别由“十五”末的99.2%、98.6%、96.3%提高到100%、98.7%、97.2%。2006年,代表安徽省顺利通过国家“两基”检查验收;2004年,代表安徽省顺利通过教育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检查验收; 2006年至2009年,连续四年荣获省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考核省、市优秀等级。五年里,完成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先后迁址新建了城关四小、城关三小,修建了三中、四中、城关一小教学楼及其附属设施。同时,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整合,迁址新建了一批农村中小学。全县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从2006年的4.8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7.6平方米,中学从7.9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

(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迅速

2006年,投资6000万元迁址新建繁昌二中,将荻港中学高中部并入其中。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逐步扩大,高考升学率逐年提升。2010年繁昌一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达本率77.1%,繁昌二中、民办皖江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达本率也得到较大提升。继2005年繁昌一中荣获省示范高中后, 2009年繁昌二中获省示范高中称号。

(三)职业教育跨越发展

2006年,合并黄浒职中、新港职中、教师进修学校和繁昌电大工作站四所学校,成立县职教中心。县职教中心在原三中30亩校园基础上征地扩大到150亩,投资5000万元,完成了一、二、三期工程,预计2011年再投2千万元完成所有基本建设项目。职教中心自成立以来得到快速发展,先后被评为省合格职教中心、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示范教师培训机构和全国示范基层电大工作站称号。基本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目标。

(四)民办教育和幼儿教育稳步发展

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在征地、税收、师资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中的皖江中学、恒杰双语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学前教育发展迅速,

全县民办幼儿园由2006年初的42所发展到2010年的86所,由办园理念、办园条件、办园师资都得到大大改善。在城关幼儿园达市一类幼儿园的基础上,民办繁昌实验幼儿园、东方幼儿园、唐婧幼儿园无论硬件、软件都较以前民办幼儿园有了较大提升。

(五)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

加快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资格准入、聘任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以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为重点,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五年来,共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536人,招聘新教师238名。目前,全县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100%、99.46%、91.19%。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特级教师1人,省级“教坛新星”4人、省“模范教师”6人、市级“教坛新星”22人、市级骨干教师32人。

(六)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先后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项目48个,投入资金1.05亿元,新建改建校舍9.246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消除。编制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建立了学校建设项目库。全县有12所中小学基本达到了省颁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县教育资源配置趋于合理,资源利用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以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促进高中资源集约化利用,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繁昌一中与繁昌二中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被评为省示范性高中。扩大职教办学规模,逐步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职业学校在校生已从原有的200多人发展为现在的16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二、全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加快基础教育发展,进一步推进“两基”提高工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得到有效控制;初中升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大幅度提高;普及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促进教育向两头延伸,办好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

“十二五”期间,每镇兴建1所起示范作用的公办幼儿园。建立以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格局;继续扩大高中教育规模,高中阶段教育达到基本普及;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推动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均衡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中持续发展,规模、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提高成人教育质量。教师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

2、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并举的发展格局。逐步建立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入园补助机制。基本形成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体系。到2015年,学前一年入学率98%以上,三年入园率95%;全县建成规范化幼儿园20所,6所达到省级中心园标准,10所达到市级中心园标准。每个镇建立1所公办中心示范幼儿园,逐步提高农村公办幼儿园比例;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义务教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照“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分类指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更趋均衡。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整村推进步伐,合理调整中小学教育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初中建设,建成一批农村寄宿制初中。到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为100%;初中阶段专任教师的达标率达到95%。到2015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和残疾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5%,农村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3)普高教育: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到2015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积极探索举办特色高中,将县二中办成新型综合高中,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途径,引导学生生动活泼发展。

(4)中等职业教育: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均衡协调发展。抓住我省建设职教大省的机遇,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配套改革实验区等建设,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使职业教育规模、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发挥职业教育为加快繁昌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起着助推器的作用。重点打造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产教结合工程”、“品牌打造工程”、“职业培训工程”、“规模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工程”等6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我县职教中心创建成为国家级示范职业教育中心。并在省内争一流、积极创造条件与大专院校联合办班办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5)民办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寄宿制民办中学办学质量,树立办学品牌和特色。支持争创省、市示范民办学校。鼓励民办教育大发展,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的办学模式。

(6)特殊教育。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扩大随班就读规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8%以上。进一步发挥四小特殊教育功能。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逐步向学前教育和高职教育“两头延伸”。支持幼儿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开发6岁以下残

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以及各类教育活动。

(7)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成人学历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成人教育质量。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覆盖面,巩固和提高电视大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全国示范基层电大作用。主动服务农村和城镇社区,建立职业培训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建设一批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完善覆盖全县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格局。加快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大新教师上岗培训和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率。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

三、“十二五”期间全县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

(一)进一步做好普九提高工作

狠抓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和县教育领导联系学校制度。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项目,完成“十一五”校舍建设计划的建筑面积2.234万平方米、投资2530万元的后续工程。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新港初中、孙村初中、峨山初中、荻港初中、城关一小等学校迁址新建。实施农村初中寄宿制工程,到2015年,将黄浒初中、峨山初中、孙村初中、平铺初中、荻港初中等学校建成寄宿制学校。加强流动儿童入学管理,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让每个适龄儿童享受良好的公平教育。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验推广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积极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提高新课程教学研究水平。建立新课程改革的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加快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注重学生特长的发展。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传统文化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努力为青少年校外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发挥对民办教育的服务功能。在土地、师资、招生、职评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对民办教育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的引导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格局。每镇建一所示范中心幼儿园,推动幼儿园规范办学。调整幼儿园布局,着力发展农村民办幼儿园,做到镇村幼儿园布局合理,交通便利。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健全幼儿教师管理制度,使全县学前教育快速、有序、健康地发展。

(四)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努力建立职教大县

落实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以就业和创业为导向,转变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与教学模式,实施开放办学。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以“学校+企业”、“学校+实训基地”、“农村+城市”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建设重点专业,坚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扩大招生规模,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和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强对企业职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订单式”教育,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深化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和管理创新,开辟发展空间,改革管理行为,努力实现“专业建设一流、双师型教师优良、校园文化繁荣、学生择业抢手、社会培训看好”的办学目标。

(五)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特色学校

以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均衡发展为重点,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集中力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逐年推进”的原则,繁阳镇征地35亩,投资三千五百万元,迁址新建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的城关一小;新港镇征地35亩,投资2千万元,迁址兴建1.42万平方米校舍的新港中心小学;荻港镇征地80亩,投资3千万元,迁址新建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的荻港初中,将现荻港初中、芦南初中合并其中;新港镇征地65亩,投资2500万元,迁址新建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的新港初中;孙村镇征地100亩,投资4500万元,迁址新建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的寄宿制孙村初中,将现有的孙村初中、赤沙初中并入其中;峨山镇征地80亩,投资3千万元,兴建2.62万平方米校舍的峨山初中;平铺镇征地60亩,投资2500万元,兴建1.94万平方米校舍的平铺初中,将现有的新林初中、平铺初中并入其中。至2013年,基本完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使全县100%的学校达到省颁《基本标准》。通过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布局科学合理,校园内功能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群众满意的教育新格局。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调整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建立6-8所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特色的示范中小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重点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教育共同发展,缩小差距,改变薄弱学校面貌。

(六)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工程

研究、制定吸引、使用和管理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集聚人才,整合、优化教师资源。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以教师聘任制为重点,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教师的创造力。建立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和到农村任教服务期限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对教师、校长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继续推进《繁昌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1121工程》,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建成一支由1000名校级和镇级骨干教师、100名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00名学科优秀教师组成的骨干教师队伍。推进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聘任制。建立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健全中小学校长考核、培训、奖励、监督、交流等相关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创新教师培训体系,以推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抓好继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岗位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培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七)提升学校现代化装备程度

保证经费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教育教学必需的设施设备上。按照普及实验教学的要求,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实验仪器,并定期更换。按照部颁标准,充实学校图书,推动全县学校图书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农远工程”效益,力争到2015年中小学100%建成校园网。发挥区域教育网络的作用,实现教育教学管理、办公、教研、信息交流的网络化和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共享。按照国家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县教育网为中枢,以各校教育网为骨干,以班班通为节点的覆盖全县城乡中学和中心小学的数字化教育网络,使网络初步成为教育动态宣传、教育资源支持、教育教学管理、家庭学校社区沟通、教育信息查询、日常工作监管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全县数字化教育网络体系。

(八)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评价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教学方式的变革,探索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模式,逐步探索建立与新课程实验相衔接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探索高中阶段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在新课程改革中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新课改实验先进学校或先进个人,建构与新课程实验相适应的、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新的教研模式。进一步加强评价改革研究,完善高中学段和初中学段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改革。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的培养和检测,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继续研究探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机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骨干教师研修活动,抓好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教育课题的研究。

四、实施“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

各部门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培养和交流任职的力度。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依法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实现教育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的有机统一,提高管理效益。切实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师待遇优先考虑。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使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教育投入结构与教育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教育投入方式与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相适应。增强教育经费统筹能力。教育经费要向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和困难群体倾斜。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工作,完善生源地学生借款和高中学生彩票公益金资助制度,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的助学金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牢

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对学生公用经费的跟踪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特别是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教育专项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三)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发挥教育行政监督作用

完善教育督政与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引导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改革督导评估方法,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坚持督导评估结果与学校评优、校长政绩挂钩。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的教育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教育行政执法。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健全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制度和机制,推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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