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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著名的监狱廉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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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著名的监狱廉政案例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讲西汉名将周勃(周亚夫的父亲)因为被陷害锒铛入狱,在监狱中,周勃受尽狱吏的各种“安排”,最后以千金贿赂狱吏才得以存活,等到周勃用全部家财得以保全性命,出狱之后说了一句:“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可见,自古以来监狱就是一个极其阴暗的地方,不管你在外面有多风光,一旦到了这里,是虎你给我趴着,是龙你给我盘着。

王亚南教授曾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说过:"中国古代的一部二十四史,其实就是一部贪污史"。当狱吏和结合在一起,那绝对是人间悲剧,然而从有人类社会开始,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就脱离不开,所以吏治问题一直都是各朝各代极为关注的地方。

本文以人们广为熟知的《水浒传》中戴宗索贿受贿的文学形象,来揭露宋代狱吏贪污有多严重。

《水浒》中戴宗索贿受贿现场还原

戴宗是水浒中比较特殊的人物之一,以一个跑腿送信的身份在梁山聚义的时候竟然能够排名20名,实在是不简单,然而戴宗的特殊之处竟然和职业丝毫不搭边,一般来说,宋江是小吏出身,因此做事很讲原则;张清、阮氏兄弟是打渔出身,因此水性很好。

偏偏这个戴宗是江州两院押牢节级,也就是现在的监狱长一类的,真不知道为什么要赋予狱长跑得快的特异功能呢?

宋江在怒杀阎婆惜后被刺配江州大牢,以宋江在内工作多年,多狱吏这一方面应该是门儿清,跟大牢上上下下的小吏都保持着比较不错的关系,该送礼的时候就送礼,宋江本身有钱又有面,自然也没有吃多少苦头。

这个戴宗却是半个月才到监狱中来一趟,宋江可能是仗着有吴用的推荐信,因此可以免了这次行贿。

结果戴宗到了监狱就在大厅里面骂宋江:“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银来与我!”这个嚣张枉法劲,从古至今索贿受贿都是存在的,但大都是在见不得人的地方,行贿受贿双方更是通过多种暗语代号点拨,比如经费什么的,偏偏这个戴宗丝毫一点不顾及这些,当着整个监狱狱吏和囚犯的面大声斥责宋江,你怎么不送礼。

这种彪悍的索贿方式,着实令人担惊受怕。

见宋江没有直接给钱,戴宗也放了狠话:“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从戴宗的这两句话可以看出,戴宗是一个贪赃枉法,经常刑讯逼供、草菅人命的基层狗官。而戴宗的工作竟然只是一个挂名的典狱长,每月中旬来监狱视察一下,收取“例银”,然后就是各种酒肉生活,简直到了难

以想象的地步。

当然戴宗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好好的一个典狱长不干,最后上梁山专门去给人跑腿。

从《宋刑统》中看宋代对贪污受贿的“零容忍”

宋朝给大部分人的印象都是一个颇为正面的形象,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有可圈可点之处,然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候,连婚嫁都不重门阀而看重财产的社会,人们对钱财的贪婪就可想而知了。

贪污问题必然是宋代社会繁荣背后的恶疾,宋太祖赵匡胤在建立宋朝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开国之初就强调"吏不廉则政治削,禄不充则饥寒迫,所以渔夺小利,蠹耗下民,摇兹而作矣。"治邦就必须"绳赃吏重法,以塞浊乱之源。"

在《宋刑统》把赃罪分为六种:"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

可见,贪赃枉法,索贿行贿受贿都赫然在列。

在贪赃枉法中,《宋刑统》更是规定:"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无禄者各减一等,枉法者二十匹绞,不枉法者四十匹加役流。"

"诸监临之官受所监临财物者,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

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二千里。与者减五等,罪止杖一百。乞取者加一等,强乞取者准枉。"

也就是不管行贿还是受贿,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宋刑统》中为了防止受贿,更是制定了"诸有事先许财,事过之后而受财者,事若枉,准枉;事若不枉,以受所监临财论。"也就是,不管你给不给人办事,只要收钱了,就是犯法,莫伸手,伸手就犯罪。

有宋一代,在对的防腐上基本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只要发现,不管多大的官必然会被下马,宋朝皇帝多次诏令严惩官贵贪腐,宋太祖时为了严惩贪腐,规定在朝廷大赦的时候,受贿的和十恶不赦的人一样是不在赦免之列。

各种法律文书中的宋代典狱制度管理

很多人会说《水浒传》是一部文学作品,其中的内容并不能代表历史,那么,戴宗所刻画出的人物形象符不符合宋代时期的监狱制度呢?

实际上,宋代对狱吏在对监狱的管理中,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监狱系统,以及狱吏责任制度。

也就是说,狱吏在享受管理监狱的权力的同时也有着巨大的责任,一旦发生问题,狱吏是跑不掉的,以对囚犯来说,囚犯交给你了,就得好好看官,不能跑了,也不能死了,如果监狱中有囚犯逃脱,狱吏必然难辞其咎;而如果狱吏故意弄死囚犯,狱吏也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的。

最严重的就是私自放走死罪的囚犯,一旦有死罪的囚犯被放走,狱吏也会被处以死刑。

另一方面,古代的典狱制度跟现在的还不太一样,现在的监狱主要负责收监,而古代的监狱也有审案的权利,由于古代没有的司法系统,县官就是地区的最高法官,而监狱系统也是严刑拷打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了大狱被严刑拷打而死的人不计其数。

宋代统治者为了禁止狱吏滥用酷刑,鼓励百姓揭发狱吏乱用刑罚,为了督促狱吏坚守岗位,狱官应“不测诣狱,索牌点视”,使当值狱吏“庶有忌惮”。提点刑狱司应当时常到狱中密切查访,并贴榜告知,允许他人状告。

《宋刑统》中特意规定了掌管典狱的官吏如果收受了囚犯的财物,将会受到重要的处罚。

宋代狱政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在前面系列文章中,纵横大概分析过了宋代时期实行的婚姻法、司法、证据、户籍管理等内容,总体上来说,立法的出发点很好,但是在具体实践当中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前文已经说过《宋刑统》中也有关于狱吏违反监狱管理制度的相关责任承担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追责到官吏身上。原因就是狱吏需要监督,然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缺乏监管机制下,官吏沆瀣一气,最终导致狱政管理逐渐腐化。

当朝统治者也没有找到一个好的管理狱政的办法,毕竟朝堂上的人很少坐过大牢,而坐过大牢的基本不会出现在朝堂之上,所以,朝堂上的永远不会有周勃“安知狱吏之贵乎”的感悟。

在出台关于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没有系统性的法律规范,甚至很多时候,皇帝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们则代表行政干预司法,在水浒中,每一个坐牢的好汉几乎都要行贿或者托关系才能免除皮肉之苦。

有一个例外就是武松,武松到牢城后没有行贿也没有挨打,那是因为施恩想要利用武松帮助他夺回快活林,施恩是孟州牢城房官营的儿子,也是一个小管营,他们竟然可以让囚犯当作其的私人打手,可见狱政管理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从水浒中戴宗的情况来看,几乎是一个提点刑狱司应该有的责任,一个也没有做到;而不该有毛病,一个不也拉下。

在戴宗的带头示范下,整个江州大牢简直就是有钱囚犯的天堂,没有钱囚犯的地狱,只要你有钱,像宋江这样的,你就可以吃香喝辣,只要你没有钱,就像林冲一样,受尽折磨。

宋朝的灭亡其实不是因为高俅这样的大贪,而是从上上下下像戴宗这样人的存在。

朝廷的法律到了监狱也就没有任何作用可言了,在监狱中,狱吏就是法,监狱就是狱吏搜刮钱财之地。

总之,打造一个廉政绝非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监狱这样见不得光的地方。宋代狱政管理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是现在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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