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莲塘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思考
根据散兵镇党委政府关于村级开展“查、摆、找、补、创”活动的会议精神,莲塘村积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针对我村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逐个进行深入剖析,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并运用实事求是和绝不回避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查找出来的每一个问题,积极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制定措施,推动我村的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谋求新的发展模式。现就我村当前查找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总结如下: 一、 存在问题
1、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群众生育愿望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存在。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多胎出生已经基本控制,但二胎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管理措施弱化,群众配合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经常性工作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随着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以服务为主等一些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落实,群众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对应定期接受检查等义务的履行积极性不高,甚至拒不执行,给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
2、 群众增收举步维艰。我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少,一直以来我村的主要的支柱产业是以矿山开采加工和运输,自2008年以来,个体矿山企业逐渐关闭,只剩下宏光矿业,解决劳动力的就业有限,大量
的劳动力闲置在家,而且村民的文化素质普偏不高,劳动技能偏低,就业困难,在农业生产不景气和本地无事可做的情况下,众多村民纷纷进城打工,但许多村民别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固定的工作,不得已只找一些简单的体力性零活干,往往是付出大,收入低,收入很难有保障。这些方面都使得原有的经济体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群众的思想转变缓慢,发展经济的方式不够灵活,地方解决劳动力的企业很少,导致我村的经济发展有所放缓,农民的收入有所降低,同时衍生出许多新的矛盾。
3、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怨声载道。随着原有的矿山企业的关闭,我村的环境污染有所改观,但是依然存在,特别是宏光矿业和石灰窑厂的生产、运输造成的粉尘污染,给周边的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虽然这几年在降低污染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的存在。群众对这一方面的意见很大,造成企业和周边的群众矛盾日益加剧。
4、历史遗留矛盾突现,主要集中体现在土地产权矛盾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级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和兴建公益事业,大量占用了农民的土地兴修道路、港口、窑厂和抗旱设施等,虽然为发展本村的经济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依法征收,有的甚至连合同都没有,界限也不不明确,遗留下很多历史矛盾。随着农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迫切要求解决土地产权的所属权。但是因为占用的时间很长,留下的证明材料很少,给现阶段处理这方面的矛盾带来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少数群众看
到土地的价值不断升高,鼓动不明情况的村民,对一些村集体有处置权的土地进行无理的干扰。上级政府部门也没有很好的措施,最后只能牺牲集体的利益,导致村级工作很被动。
5、村级企业发展受阻,集体经济得不到保障。莲塘窑厂一直是我村集体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出台,窑厂正面临着关闭,随至而来的是村集体经济受挫,大量劳动力闲置,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同时还存在窑厂土地产权的纠纷。现阶段已经有几个村为了窑厂的土地,与村级发生了纠纷。
二、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几点问题,莲塘村“两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和矛盾,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方案。
1、计划生育方面,实施包组干部负责制,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在计划生育工作上要有足够的耐心,育龄群众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毕竟有限,有时候不可能完全接受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我们要通过细致、耐心的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讲解政策,使他们积极、主动的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不厌其烦的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等等,提高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 另一方面对违反计划生育资产的群众,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要依法进行打击。
2、在群众增收方面和发展集体经济方面,首先要优化我村的经济发展环境。我们要因地制宜,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生产发展,生产发展必须加大投入。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入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激励农民创业,为农民构筑创业载体。在种植业方面,引导村民加快土地流转,形成发展种植业的规模化效应。我村水产业和养殖业这几年发展势头不错,我们要加强引导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规模化、合作化的市场效应。
3、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我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是因为宏光矿业和石灰窑厂的生产和运输造成的粉尘污染,我们要密切和这两个企业联系,督促企业建设除污设备,加强道路二次扬尘的处理,尽量减少污染。
4、解决历史遗留矛盾。我们要坚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本着有利于维护村民权益,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在解决我村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中,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对所有权明确但村级还在使用的土地,及时将产权明确,并给予适当的补助;对界限不清,各自然村存在争议的土地,组织人员调查走访,重新勘界,解决纠纷,待边界纠纷调处后再明确土地所有权。
总之,我村面临着不少新旧问题和矛盾,莲塘村“两委”将带领全体村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以人为本,把所有问题都摆到桌面上,不怕争吵,求大
同存小异,通过无数次的辩论、无数次的调查研究、无数次的换位思考,问题会越来越清,道理会越来越明,看似不能解决的死扣最终将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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