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向义镇初级中学校
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处理
应 急 预 案
根据省、市、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搞好我校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发生突发性事故能做到迅速有效地处理,特制定向义镇初级中学校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建立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炳金(党支部、校长) 副组长:宋明刚(副校长)
成 员:陈兴贵 杨秀珍 林 杰 官泽荣 刘志强 吴建中 曹 羽 钟剑 陈 刚 各班班主任 李炳金负责事故全面、协调、上报工作;宋明刚、吴建中、陈刚负责安全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林杰负责事故宣传指挥和车辆组织工作;杨秀珍负责事故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钟剑、官泽荣、吴建中负责本年级师生思想教育和协助学校处理应急工作;陈兴贵负责组织初三年级各班的救治工作、陈刚负责组织初二年级各班的救治工作、林杰负责组织初一年级各班的救治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科任教师参与事故救治工作。
二、发生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学校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学校有D级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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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即停止使用、撤除、搬出师生。
2、学校建筑、设备设施如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洪水、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全校师生应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和及时送医院,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4、学生到校或返家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听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事故要有正确的处理办法,不妄加推断、散布谣言。 6、实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班主任向年级组长报告,年级组长向林晓刚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由校长向镇中心校、镇、县教育局报告。
三、建立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追究制度。
凡因违反有关规定,疏于管理,或因推诿、扯皮、工作疏漏、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故意逃避、迟报、误报、瞒报、漏报问题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要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实行安全事故24小时值班制度。
学校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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