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
了解南充市、区两级多部门工作人员对艾滋病知识的知晓情况,以及多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现状,为探索多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策略提供依据。 方法 按访谈提纲与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深入访谈。 结果 共调查市、区两级25个单位49名工作人员。73.47%的政府工作人员基本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72%的部门开展了以宣传教育为主的艾滋病防治工作,12%的部门不了解本部门在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16%的部门领导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均缺乏专业人员和专项经费。 结论 南充市多部门工作人员对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较高,且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但对流动人口中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较低,无专业人员及专项经费。
流动人口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人群,低龄、低文化程度、流动性强是这一群体的主要特征。他们大多来自农村,有自己的社区文化,但也接受着城市文化对自身的影响[1],一方面他们缺乏AIDS防治方面的常识,另一方面又有多性伴、低安全套使用率的现象,这使他们成为艾滋病病毒(HIV)的高危人群[2]。南充市作为跨省劳务输出大市,每年跨省外出务工人员达170余万人。据艾滋病网络直报数据库统计,至2008-12,南充市有流动史的HIV感染者已占报告总数的54.88%,流动人口中的HIV传播已成为该市面临的严重问题。因此,以流动人口为重点对象,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为了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在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实施现状及成效,为国家制定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策略提供理论依据,南充市疾控中心受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委托,对南充市及顺庆区两级政府多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访谈。现将访谈结果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来自与流动人口接触比较紧密的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包括市、区两级的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旅游局、建设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联、工会,区文化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每个部门访谈一位负责人与一位办事人员,要求受访者基本熟悉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1.2 方法 由经过培训的访谈员在征得调查对象知情同意后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深入访谈,以录音笔记录,并现场进行质控审核。
1.3 内容 访谈提纲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中心政策研究室提供。内容涉及艾滋病基本知识,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方针、计划和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将来开展流动人口防治工作的建议等。
1.4 资料整理与分析 汇总各部门人员的访谈记录,逐条分析整理访谈内容,通过分类汇总,写出访谈总结报告。
2 结果
访谈共涉及南充市市、区两级25个部门(市级部门10个,区级部门15个)的49名工作人员(市级部门20人,区级部门29人),其中部门负责人25人,办事员24人。被访谈人员中男性30人,女性19人;年龄最小的29岁,年龄最大的51岁,平均年龄为39.7岁。
2.1 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 49名受访者均听说过或者知道“艾滋病”,73.47%知晓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3种传播途径,未掌握的艾滋病防治知识主要是不清楚日常
生活(如共同进餐、蚊虫叮咬)不会传播艾滋病。被访谈对象获取艾滋病相关知识的途径包括电视(21/49)、报刊杂志(19/49)等;48.98%因工作关系还曾经参加过相关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2.2 对本市艾滋病流行现状的认识 大部分受访者(45/49)认为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性传播疾病,当前本市艾滋病流行形势非常严峻,艾滋病感染者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已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卫生、公安、司法、文化、旅游、妇联、人口计划生、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部门被访谈人员均认为南充市“防艾形势严峻,应加大控制力度”(31/31);而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建设、工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大部分被访谈人员认为南充市艾滋病“控制得很好,但要提高警惕”(14/18)。
2.3 多部门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艾防工作的现状 不少部门在自己的工作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流动人口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如卫生、公安、妇联等。但还有少数部门,如工商、旅游、文化、工会等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几乎没有开展过艾滋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开展了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受访人员谈及本部门所开展的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时,都表示他们是结合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利用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网络及对象来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如农工委结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妇联开展了妇女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安对娱乐场所业主开展了防艾宣传;司法部门将艾滋病相关的宣传内容结合到普法宣传中;人口计生部门将艾滋病宣传工作与计生宣传、查环查孕等紧密结合;建设部门在对建筑工地工人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具体来说,这些受访部门在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方面所作的工作大致分为以下几方面:
(1) 宣传教育 受访的25个部门中有18个部门表示曾开展或参与过与流动人口艾滋
病防治有关的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卫生、公安、妇联、司法、人口计生、建设、农工委、劳动保障等系统的各级单位。如:卫生部门在社区、火车站、汽车站等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地方设立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工作人员也定期在这些地方开展现场宣讲、向目标人群发放宣传资料,并接受现场咨询;公安部门在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时要求办证干警向办证人员同时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妇联在流动人口防治艾滋病工作上配合卫生部门重点对外出务工和外来务工的妇女开展了“面对面”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2) 行为干预 卫生部门是开展流动人口行为干预的主要力量,几乎所有的干预活动均有卫生部门的参与。但仅靠卫生部门想做好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在“多部门协作”的指导思想指引下,公安、妇联、人口计生等部门也参与和开展了部分干预工作。公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了女性性工作者、吸毒人群等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如安全套促进和美沙酮维持治疗等。妇联培训了同伴教育员,在外来妇女中开展了以同伴教育为主的干预工作。人口计生部门针对流动人口开展了以安全套促进为主的行为干预。
(3) 监测与病例管理 卫生部门每年均开展了针对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监测工作,对本地报告的外地阳性病例及时进行了首次随访或转诊工作,对外地报告的本地阳性病例进行了追踪、建档和随访工作。公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了吸毒人群、女性性工作者的艾滋病监测工作,对部分外地报告的阳性病例给予协查帮助。司法部门也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了监管人员的艾滋病筛查工作。
2.4 多部门开展流动人口防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4.1 部门领导认识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12%的部门领导认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卫生部门的职责,对本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不知晓;16%的部门领导认为本部门
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需上级部门布置任务,缺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4.2 专业人员和专项经费缺乏 所有的受访者均提到2个共同的困难:一是缺少专业人员,二是缺乏经费支持。除卫生部门外其他部门均无专人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而卫生部门同样认为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目前的人员配置还远远不够。同样,在经费问题上,卫生部门每年有专项经费支持,妇联及公安有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经费支持,除此以外其他部门均没有这方面的经费安排。“希望国家在人力、财力上加大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投入”是受访者的共同心声。
2.4.3 仍有少数部门未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卫生部门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力量,在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公安、妇联、人口计生等部门由于和卫生部门工作联系多,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而工商、旅游、文化、工会等部门则由于工作的性质很少开展艾滋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2.4.4 工作开展不深入,基本停留在宣传层面 除卫生、公安、妇联、人口计生、农工委、司法外,大部分部门主要通过宣传开展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且宣传的形式也仅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多为一次性、应付性的工作,缺乏针对性,对宣传的效果也缺少相应的评估。
2.4.5 部门之间配合不够 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均或多或少地与卫生部门相互配合过,而除此之外,各部门之间多是各自为政,没有很好地相互配合。
3 讨论
南充市多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在多部门的参与协作之
下,该市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对艾滋病相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据2008年针对509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94.5%的被调查者听说过艾滋病及其危害,73.6%的被调查者知晓艾滋病的3种传播途径,知晓率高于其他类似地区的调查[4]。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上面提到的多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各项困难,针对这些困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提高领导干部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 国内其他学者研究结果表明,许多部门的领导对自己在艾滋病中的责任认识不足,认为艾滋病防治与自己无关[3]。在今后的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将各部门艾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对领导的考核中,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上级部门对下级的督查力度。
3.2 继续增加经费投入,确保专项经费的专项使用 据相关资料显示[5],近几年中央财政对艾滋病防治的经费投入在逐年增加,2006年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为8.54亿元,2007年增加到9.44亿元。地方财政的艾滋病专项经费投入也呈增长态势,从2003年仅有9800万,增加到2006年的3.42亿元。调查发现,由于绝大多数部门根本没有防艾经费,相应的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因此,中央和地方今后仍需不断加大艾滋病防治的专项经费投入,包括增加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专项经费的投入。同时也应增加专项经费的覆盖面,让更多的部门参与到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其部门的作用。在增加经费投入的同时,监督部门还应该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项经费的专项使用。
3.3 加大艾滋病防治专门人员的培训力度 调查发现,除了卫生、公安、妇联有专人负责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外,其他各部门均缺乏艾滋病防治的专业人员。“隔行如隔山”,其他部门的非专业人员在开展相应的艾防工作时经常会显得束手无策。因此,应加大对这些部门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力度,以解决艾滋病防治专门人员在数量上不足和素质上不高的问题。
3.4 建立有效的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 对流动人口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仅仅依靠卫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6],政府其他部门在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作为卫生部门的有力补充,也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坚持归口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7]。作为卫生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担负的重要职责,即在做好流动人口艾滋病宣传、干预、检测工作的同时,更要为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政府其他各部门则应根据自己所辖的特定人群,结合自身工作主动对其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如建设部门针对建筑工人开展防艾工作,劳动部门对企业员工开展防艾工作等。各部门在工作中应该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只是卫生部门一家的工作,必须依靠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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