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文件来看,有关我国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发展问题的重点,主要侧重于妇女在经济、
政治领域的作用和地位,而关于科技领域性别问题尚未反映到举措中来。
在我国的科技中纳入性别平等的理念,将是促进未来我国女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承认性别带来的差异性,并使性别问题在科技中得到体现。澄清女性双重角色带给女科技人员发展的特殊障碍,即以生育、家务为媒介,男外女内等传统性别规范制度对女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或负面影响,使男女平等的理念延伸到对性别差异的理性认知、消弭女性职业地位取得的特殊障碍。
我们建议在法律法规中加入保护女性科技人员获得平等发展权利的内容;在科技与制度设计上,包括科技资源的配置、岗位设置、继续教育等方面对性别问题给予重视,可以考虑实施“女性在科技事业中的平等战略”,并进行具有长远规划性质的“滚动性”设计。
组织体系建设是使发挥效应、开展各种交流活动和与国外开展对话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已有妇女问题的组织体系和研究机构,近期,部分大学中已设立了相关的女性研究机构,但针对女性与科技问题的组织体系建设还较为缺乏。
对此,我认为,应当在科技组织体系中纳入针对女性科技人员的专门性组织。可考虑在中国科协设立女性委员会,开展有关女性科技人员的宣传、交流、培训、研究等活动,并与现有的妇女组织、科技组织体系相衔接。
科学研究的客观性使得科技领域的性别不平等更容易被看成是女性在科学研究方面缺乏能力的表现。为此,中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女性的研究资助基金。从现有的为数很少的针对女科学家的奖项,其人员和学科领域的涉及面都较窄,带动作用和扩散效应不显著。与国外普遍采用的研究资助模式相比较,奖励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双重角色”一直成为女科技人员问题的研究热点,女性职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实际上都与此关联度很高。从进入科技事业这扇大门开始,女科技人员的性别烙印和性别影响,显性或隐性地与“双重角色”相伴而存。特别是,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唤醒了人们更加接受和强调“两性差异”,以此作为对过去计划经济时代 “两性无差异化”的反弹,可以预见,“双重角色”对女性科技人员职业发展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根据调查,目前女性不仅是承担“子女教育和家务”的主体,而且已成为困扰我国科技女性的首要因素。因此,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去解决女科技人员在职业发展中面临的这一突出问题。
我建议,以社区建设为基础,在科技人员居住较为密集的社区,成立“中国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下属基层组织,针对女性科技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开展非营利性的咨询、交流、协助活动,将女科技工作者的联谊活动与切实解决她们的难题紧密相联。可以考虑采取一种“受益—贡献承诺”机制,使其中的受益者同时也是贡献者。的作用主要是为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并监督其是否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女科技人员已成为科技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她们的双重角色使她们既联系着科技事业的发展,又联系着支撑社会发展的家庭。女科技人员的发展,不仅关系到科技发展这一创造国家竞争优势的基础,也显示着社会进步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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