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副校长负责领导全校教学工作,负责对教导处、教研处的领导,对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负主要责任,主要职责有:
一、每学期开学初向校长或校务会提交教学、教改工作计划,教师学习、业务进修及理论学习计划,经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教导处工作计划(包括学期计划、月安排及重大活动计划),负责对教导处正、副主任的检查与考核。
三、主管教导处、教研处两个口的工作,对其实行检查和指导,并定期向校长汇报、请示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教学人员的安排与考核以及对教导处、教研处工作的考核。
五、组织教导处对教研活动的布置、检查与总结,保证有关制度、措施、条例计划的实施。深入教学一线,调查、了解情况,每月保证听课10节。
六、及时研究处理教导处、教研处请示上报的疑难问题,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负责任课教师的管理,培养教师良好的教风。从政治、思想、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组织教师业务进修,总结教学经验,进行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育信息方面的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总结归纳青年教师的成长规律,培养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八、对学校设施的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向校长或校务会提出建议。预审教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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