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审 说 明
1、本评分细则依据《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B32/T 26-2013)制定。
2、本评分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省、市、区(县)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商贸、烟草行业小微企业可参照执行。
3、本评分细则共含6项一级要素,20项二级要素及65条企业达标标准。
4、本评分细则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评审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5、本评分细则共计6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评定得分÷(600-不参与评审内容分数之和)×100。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在评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审标准的有关要求,如实进行扣分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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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1.1安全目标(8分)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标准分值 4 评分方式 企业未能提供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未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未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不得分;未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扣2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4 一、基础管理(140分) 1.2 机构与职责(24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安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配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备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按规定持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上岗。 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6 6 未按规定配备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责任制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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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1.3 安全投入(12分) 基本规范要求 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保障事故伤亡人员获得相应赔偿。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未将相关要求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处扣1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建立8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事故伤亡人员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4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收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作中。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应包括: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c)安全教育培训; d)设备设施管理; e)危险作业许可; f)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g)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h)危险物品管理; i)事故和应急; j)安全奖惩; k)职业健康管理; l)消防管理; m)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n)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4 1.4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32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危险作业许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危险物品管理、事故与应急、安全奖惩、职业健康管理、消防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建设项目 “三同时”管理等。 12 制度未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内容的,扣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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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10 评分方式 未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操作规程扣2分。 未发放的,不得分;发放不全的,每处扣1分;发现员工未执行,一人次扣1分。 无记录的,不得分;记录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分。 无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的,不得分;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全操作规程。 将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发放、告知从业人员,并监督执行。 向员工下发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并监督执行。 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 对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含职业健康)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 6 1.5 教育培训(32分) 对新入厂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含职业健康);对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教育;对转岗和重新上岗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 10 未进行三级教育的,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未进行入场前培训的,不得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1分;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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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1.6 危险源管理(12分)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6 评分方式 未辨识的,不得分;辨识和评估不充分、准确的,每处扣1分。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 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备案的,不得分;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无事故登记档案的,不得分;登记档案内容不全,每处扣1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分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对确定危险源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重要危险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从业人员应熟悉处置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 6 4 1.7 事故与应急管理(20分) 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 4 事故调查处理未做到“四不放过”,不得分。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 重要危险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从业人员应熟悉处置方法。 6 未制定应急预案,不得分;未按规定演练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的,一处扣2分。 小计 重要危险岗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现场处置方案的,一处扣2分;从6 业人员不熟悉处置方法的,一人次扣2分。 140 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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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8 8 8 评分方式 未按规定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 建、构筑物之间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得分。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管理。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1 生产设备设施厂区平面布置应符合建设(32) GB50016、GB50187、GBZ1等规范的要求。 建、构筑物之间安全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置在安全区域,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置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高温金属液体等的危险区域。 8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操作室、值班室设置不合理的,不得分。 二、设备设施(220分) 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2.2 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生产设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备设施(含自有专用设备)进行规场所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运行管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符合规定。 理(188分) 起重设备应满足:标明起重吨位,并设有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器、连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档、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走台栏杆等安全设施。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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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仪表、照明、信号灯、倒车报警等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电气室应有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现场维护、检查记录齐全;现场清洁无杂物;常用电气工具和防护用品齐全、完好。 移动电气设备(如: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符合相关要求;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一次线长度符合相关要求;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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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门窗应向外开启;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存放处及使用场所应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相关规定;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库房外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有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应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等强制检测设施,应定期检测合格。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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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Ⅰ 以作业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2m 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Ⅱ 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Ⅲ 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Ⅳ 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Ⅴ 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Ⅵ 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Ⅶ 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Ⅷ 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Ⅸ 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 其他生产设备(含自有专用设备)及配备的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其他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有特种设备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不得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每台扣2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检测或检测超期,每处扣2分。 强检计量器具未检测合格或过期未检,每台扣2分。 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强检计量器具等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合格。 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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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小计 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建立维护、保养、运行台帐,台帐记录应及时、完整。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16 生产设备设施档案和台账一处不符合扣2分。 20 安全设施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检修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的,或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每处扣5分。 220 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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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照明和采光良好,道路、通道、出入口、地面等符合安全要求;沟﹑坑﹑池等设置符合规定的护栏或盖板;设备设施、物料摆放整齐、清洁。 企业达标标准 照明和采光良好,道路、通道、出入口、地面等符合安全要求,沟﹑坑﹑池等设置符合规定的护栏或盖板。 设备设施、物料摆放整齐、清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良好。 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标准分值 10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3.1 生产现场管理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48分) 设备、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三、生产现场(140分) 3.2 作业管理(48分) 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未定期检查、维护的,扣2分。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6 10 对涉及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0 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定期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行为。 查,并建立“三违”行为检查记录。 12 未按规定配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2分。 无三违管理的或无检查记录的,不得分;现场发现“三违”行为的,每处扣2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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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警示标志在设备设施检维修、(24分) 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3.4 相关方管理(20分) 小计 对相关方的资格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质、资格和作业过程等进行管理监督,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并及时更新。 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2 未对相关方进行资质、资格审查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或相关方名录和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不得分;未履行协议的,每处扣2分。 8 140 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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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四、隐患排查与治理(40分)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4.1 建档,及时通过网络申报。 及时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隐患 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排查 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应按规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登记建档。 12 未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不得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账的,不得分;隐患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 未申报的,不得分;未及时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 发现重大隐患未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不得分。 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暂4.2 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较大隐患,应采取有隐患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效防范措施,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治理 到位”。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小计
16 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或暂时不能完成整改且未采取防范措施的,不得分。 得分小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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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基本规范要求 要素 要素 5.1职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病危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及害项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目申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报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5.2 应按照五、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卫生监护 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40如实告知劳动者。 分) 5.3职业病危害检测 小计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 未申报的不得分;少报、漏报每项扣2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8 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每项扣1分。 未组织进行职业病体检,不得分;漏检1人,扣1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扣2分。 10 10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 40 结果未公布的,不得分;检测结果未存档的,每次扣3分。 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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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要素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六、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20分) 6.1绩效 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并进行绩效评定,形成报告,报送当地安监机构。 并报送所在地安监机构。 4 未进行的,不得分;未形成评定报告的或形成报告后未报送的,扣2分。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发生死亡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自我评定。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4 未立即进行自我评定的,不得分。 6.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持续 标准化的评定结果,持续改改进 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12 未持续改进的,不得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整改的,每处扣2分。 小计 总计 20 得分小计 600 得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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