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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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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设备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其运行的安全性和功能的有效性。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的规划、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报废等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 3.引用/应用标准

无。 4.定义

无。 5.职责

5.1总经理负责设备设施规划与采购计划的审批。

5.2设备能源部对全公司的设备设施规划、计划、报废管理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的组织负责。

5.3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 6. 管理要求与方法 6.1 设备规划与计划

6.1.1 设备能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中长期的设备规划。

6.1.2 各生产部门年末或年初制定本部门(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报设备能源部。

6.1.3 设备能源部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计划,制定全公司的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6.2 设备采购

6.2.1 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对设备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识别与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6.2.2 采购设备时供应商的选择依据供应商选择程序实施。 6.3 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如果需要时设备能源部应协调厂家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应制定方案,方案中应进行充分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方案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果是厂家安装调试,安全环保健康部还要负责对厂家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6.3.2 设备能源部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组织设备的验收。 6.4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6.4.1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的管理,包括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检修,运行记录等。

6.4.2 各部门按照《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6.5 设备的报废管理

6.5.1 设备能源部对全公司的设备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6.5.2 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设备使用期限进行报废,如果特殊情况,可以申报设备管能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签订,然后延长使用期限。 6.5.2 各设备的使用部门(单位)按照设备的报废时间制定设备报废

计划,并将计划报设备能源部,设备能源部汇总后制定企业年度的设备报废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6.5.3 没有到达设备使用期限的如果因其它原因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向设备能源部提交申请,设备能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签订,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6.5.4 报废的设备由设备能源部按照企业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处理。 6.6 设备设施台帐管理

6.6.1 设备能源部及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资料和台帐,包括以下内容:

 设备设施生命周期内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运行记录  设备设施的变更资料  设备的报废资料 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6.7 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6.7.1 设备使用部门根据设备的操作要求,提出操作人员的技能要求与资质要求,并提交培训需求计划。

6.7.2 安全环保健康部根据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 操作规程;  紧急处置程序;  与任务相关风险;

 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要求。

6.7.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6.8 特种设备管理

6.8.1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识别并建立企业需要安全许可的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执行矿用安全标志的设备。

6.8.2 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并保存检验检测报告。

6.8.3 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检查,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检查应包括:外观、标识、维护保养记录、运行记录等。 6.9 设备缺陷管理

6.9.1 设备能源部应组织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程序,实现设备缺陷的动态、闭环管理。

6.9.2 各设备使用部门按照设备缺陷管理程序,对设备缺陷进行管理。

6.9.3 设备使用部门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并报设备能源部,设备能源部对全公司的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分析,分析结果做为设备风险评估、备品备件和设备采购的依据。 6.10. 设备情况通报

6.10.1 设备能源部定期在企业网站、简报上公布企业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6.10.2 安全环保健康部定期把设备检查、检验检测情况向企业员工进行通报。

6.11 设备管理的回顾与总结

6.11.1 设备能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对设备管理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6.12 记录保存

6.12.1 各设备使用部门保存设备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三年。记录包括:  操作、维护规程;  技术资料和图纸;  风险评价信息;

 操作、维护、检修和检验、测试记录。

6.12.2 安全环保健康部保存设备专项检查的记录至少三年。 6.12.3 设备能源部保存设备管理工作的回顾记录至少二年。 7.附录

7.1 此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 7.2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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