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
1比赛的开始:赛时间为四节,每节十分钟;在第一节结束及第三节结束,中间休息二分钟;第二节结束(上半场)休息十分钟;第一节比赛开始十分钟前,各队队员需要在纪录台进行签到.
2比赛的结束:比赛在计时员发出比赛结束终了信号时结束;在比赛时间即将终了前的投篮,如在信号发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3比赛应从裁判员在对手中间抛球,以中圈跳球开始;出现加时赛的情况,同样执行跳球程序;半场后交换场地进行比赛。
4加时赛:下半场比赛结束,如两队得分相同,则进行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钟加时赛;每次加时赛前有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5犯规:球员与对手身体接触或违反运动道德的违规,即为犯规;犯规登记在球员个人名下,单场个人犯规达到五次自动离场;单场比赛时,每节内,每队球员侵人犯规满五次时,其后该队每一次的球员犯规应判罚两次(投三分球时被犯规,则罚球三次),由被侵犯球员主罚
6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十五分钟候后,依然不足五人时,则由裁判判令该队弃权,由对方球队获胜;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
7三秒违例:当一队控球时,其本队球员不能在对方禁区内超过连续三秒以上的停留;违例则由对方在违例处最近边线外掷界外球。
8暂停:每队在每节内可以请求一次暂停,第四节可请求两次暂停;规定时间内未使用暂停不得保留至下半场或加时赛;加时赛各队均有一次暂停。
9替补:替补队员入场前,应向纪录员报告;球成死球状态、正当停表时或裁判宣判犯规时,替补球员方可上场。
注意事项:
预赛: 1.时间、场地安排: C1 B1 A1 C2 B2 A2 C3 B3 A3 C4 B4 A4 预备场地 预备场地 预备场地 预备场地 预备场地 预备场地 (1)各系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和场地安排。 (2)每系有5天时间进行各系预决赛安排。 (3)预赛时三个系部同时进行。
(4)各系比赛结束后从大一新生中挑选10人组成系队参加决赛。
决赛:
(1)决赛由大一新生进行。 (2)决赛时间由各系比赛结束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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