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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洲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20)

来源:筏尚旅游网
 螺洲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20)

《螺洲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螺洲镇党政办

2020年3月16日

螺洲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消除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镇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隐患的房屋,决不允许使用,决不允许居住,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排整治对象

1.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

2.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场所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查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危化品企业厂房。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1)组建工作团队;(2)制定工作方案;(3)逐级明确责任(包括村居、社区、小区、小组、物业、企业、业主);(4)全面动员部署;(5)广泛发动宣传。

(责任人:各村居,镇牵头组办,各工作组)

2.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17日)。(1)逐一摸底排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建档造册;(4)逐一纳入管理平台。

(责任人:各村居,镇牵头组办,各工作组)

3.整改整治阶段(4月17日至5月15日)。(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整治到位。

(责任人:各村居,镇牵头组办,各工作组)

4.验收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1)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执规工作组、村居组建验收队伍;(2)逐一组织验收;(3)上报验收结果;(4)对接区直牵头单位对验收质量组织抽查;(5)检查执规执法执纪情况。

(各村居,镇牵头组办,各工作组)

五、责任分工

1.镇党委、政府。承担专项行动的属地责任及直接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部署、实施、督促、推动落实辖区内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镇相关组办。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

3.各村居。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4.业主和物业。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螺洲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黄文忠书记担任组长,吴梦笔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范雄苏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执规工作组、执法工作组、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督导指导组、宣传教育组、资金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具体依托城管办,从安办、经济办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其他工作组依托相关组办开展工作。

各村居相应成立由村居主干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的排查整治验收工作。

2.强化技术指导。由城管办牵头负责,会同安办、经济办、螺洲派出所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3.严格效能督查。组建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督导指导组,分赴各村居开展督促督导工作;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通报约谈、效能问责、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4.设立举报电话。由镇综合协调组、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

5.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辖区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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