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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复仇是人类社会情感和文学作品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复仇的文学表现,往往涉及到复仇的方方面面, 如双方仇怨的起因、复仇主体( 复仇者) 行使复仇行为的动机、他( 她) 是如何形成了坚定的复仇意志, 为此有了哪些情绪表现与心灵搏斗。这些在中西方文学中的表现却因为各自的文化模式、价值观念等的不同而各有偏重。本文从复仇的动机,形式两个方面在中西方文学中的不同作出比较,从而看出中西方文学对复仇主题的褒贬倾向不同。 关键词:中西方文学,复仇,动机,形式。 一.中西方文学复仇动机比较:
西方文学中,复仇的动机多为为个体尊严复仇。
西方文化缘自古希腊, 较为重视个体的价值, 讲求个体的人体美, 重视个体的权利、荣誉与尊严。对人的尊严的重视, 经过古罗马的角斗精神, 中转为中世纪欧洲带有普遍性的“骑士精神”, 而中世纪中期的决斗之风, 起初就是为了解决法律的困惑, 替代肉体考验和当事人发誓取证。像法国标志着中世纪骑士精神的作品 《罗兰之歌》( Chanson De Roland) , 描写英雄罗兰面对着眼前强大的敌兵, 仍不愿呼求救援, 宁可孤军奋战于重围,全军覆没战死沙场, 也耻于在强敌面前显示软弱怯懦, 只是想保持骑士的尊严。这与西方写复仇动机每每因个体自身名誉、尊严受损而起, 也是不无内在相通之处的。 中国文学中,为家族伦理、社会使命复仇动机占了大多数。 古代中国的复仇文学则大多描写复仇者为他人报仇。中国古代的复仇者常常将报亲仇、雪友( 恩主) 恨同个体价值实现与社会联系起来, 在偏重于家族利益、伦理信条中突出了复仇的 群体旨归, 似乎并非全为的是个体一己私愤, 复仇的过程也是在向社会展演, 是在正教化、敦人伦、美风俗。诸多鬼灵显形、诉冤、冥报、轮回果报的传闻载录,也多在个别性中注重宣示着一种“惩恶扬善”的群体教化之旨。 二,中西方文学复仇形式对比:
西方精细对等的复仇:相比之下,“睚眦必报”一语往往更适用于西方,只不过其含义不是侧重于些徽小事也要报复,而是侧重在报复时的严格的对等性质。
美国作家麦尔维尔(Herman Metville,1819-11)长篇小说《白鲸》中所描写的那位亚哈船长,指挥该船航行了几乎整个世界,不惜代价地向南太平洋上那条巨大的白鲸复仇.因为他自以为白鲸莫比·狄克不仅是咬掉了他的一条腿,直接地致残了他的身体,更严重的是造成了精神上难以愈合的创伤,以至使他成为一个痛恨的偏执狂。这条巨大的白鲸,仿佛是一个诚心要与人类为敌的魔鬼的化身,而亚哈船长自己则是率领若众位船员在同它代表的恶势力奋战。这里,亚哈船长显示的是一种不分等级贵戏的平等式的报复思想,因而尽管同伴非议他不该向一个不会说话的畜生开战,他也毫不改变既有的复仇的念头,毫不因为所要复仇的对象是那样一个极其可怕、特殊的角色,就降低自己个体人格算严的阶位,而稍有姑息和动摇.而是对仇敌不依不饶,穷追猛打。
然而在中国古代,复仇却往往呈现出在复仇者和复仇对象之间是不对等的,至少有着下列三重具体表现:
1.不愿向上司和有势位者复仇,如同小说名著《水浒传》写林冲那样,这位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地位可算不低,举脚功夫也不算不高,可是,他一看到调戏妻子的是高衍内,是自己的上司高像的儿子,举起来反抗的手先自软了。
2.复仇叙事在“好人向坏人复仇”一面倒的模式支配下,排斥那些坏人向好人复仇、好人遭遇复仇的文学描写。就像《水浒传》写梁山好汉们无端杀了人或杀死了人家一家满门,如双将董平杀了正直的程太守一家,抢走了程太守的女儿为妻,小说就没有写她向董平报家仇。 3.中国古人的复仇对象,非常关注复仇如何在惩治国家朝廷大奸大恶上泄愤,力求复仇行为社
会化时符合大众的伦理期盼,使叙事者们在叙述奸臣恶棍遭到复仇时,被着意泣染惨烈的一面。
此外如上所述,中国古代行使正义复仇而却不讲究对等,更体现在中国文学总体讲墓木上写的都是一一善先受到恶的便害、好人向坏人的复仇,似乎所有的值得文学家笔下一提的复仇壮举,都成了其有正义属性的,而正义的复仇就应该无所不用其极。 三,中西方复仇文学主题褒贬倾向比较
西方文学中的复仇主题,其社会批判,往往是站在一种抛开所有片面之见的公正立场上,而力求揭示一种与西方悲剧观念相关的人性深蕴。复仇主体既不过分地强调其性格完美,更不那 么明确地作为教化伦理的体现者;复仇既每每牵动着震撼人心灵的重大悲剧主题,也就往往 涉及着人灵魂的拷问,而非驻足于伦理上的具体个别的是是非非、善恶美丑。
而中国古代的复仇文学主题,其社会批判,则基本上是站在儒家主流文化中对“礼”的实现、赞扬的立场上,缺少对于复仇的几乎任何非议,强调的只是复仇本身对社会中邪佞丑恶的抗争,以及百姓、官吏乃至朝廷天子对复仇的同情赞美。毋庸讳言,这种看复仇为满目辉煌的道德化倾向,影响了中国文化中长期来对复仇本身及复仇主题的思考与批判。
结语:中西方复仇文学主题,虽然都是在叙述人们在受到侵害之后进行报复,试图以私下的 “野生的裁判”来替代法律的判决,给予复仇对象以沉重打击,但是在中西方相关文学作品中所昭示的,却显示出不同的价值趋向,显示出中西方民族对于复仇目的的理解上的巨大的差异。
其一:西方叙事文学写复仇,往往较为注重复仇者本人个体性格成熟的过程、他的人格的变化与逐步完善;中国古代的复仇叙事则偏好于复仇者伦理目标实现及其产生的社会效果,以及复仇成功实现之后的急于显现社会伦理教化的功能,公众褒贬的力量。其二:西方复仇之作常引发人们对个体与命运抗争的悲壮感,让人因为叙事所触及到的人性深层隐秘而痛加反思深省;中国古代文学的复仇之作则更多地激发人们善必胜恶的信念,善惩罚恶所给人的愉悦感,让人们在惩恶扬善的文学世界与理想期盼的印证中,一再加深对善恶伦理实现必然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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