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水
平,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管理,保
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地按计划投产,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并
参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新、改、扩建工程项
目。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四条安全考核标准
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安全文明施
工状况良好。项目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
生因本单位责任造成的重大电网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不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
生溃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第五条质量考核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应完善、有效,管理责任明确,杜绝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当年完成工程项目的分项(单
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
100%,风电项目优良品率建筑工程
≥90%,设备安装工
程≥95%.
第六条工期考核标准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工期控制措施有效,除批准的计划调整外,
确保实现年度形象进度及里程碑(或关键节点)计戈山
第七条造价考核标准
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时、准确,完成年度项目或工程量计划;新
签订合同费用额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单项工程结算费用额控制在执
行概算以内;不发生重大合同变更和索赔事项;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
更。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管
理、工期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五项内容。
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按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单独考核。项目管理只考核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理三项内容,每项内容分值分配考核目标全部完成,总得分为350分,每分分值需按公司分配给每项工程的奖励金额来具体推算(每分值=奖励总额÷350分X年度考核得分低于奖励。
200
分时,不予兑现年度项目管理目标考核
第九条建设项目按期或提前实现重大里程碑(或重大工程形象)
进度目标的,可视具体情况预支部分奖励费用,预支金额不应超过当
前工期阶段目标考核奖励分配总额的
60%o工程进度分配比例额详见
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Q/CDT2031202-2009附
录C风电工程栏目表中规定。
第十条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本 年度项目全部目标考核奖励: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二)未能按批准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现,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三)未经上报审批造成项目总决算突破执行概算者,或经上报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审批项目总决算仍突破
执行概算10%目标上线者;
(四)项目投产(半数风机以上投产发电)或竣工投产目标无法
完成者;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乱纪现象,并造成严重影响
者。
第十一条评分实施细则
本办法中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和造价管理除以下几项硬性强化规
定分值外,其他考评内容参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2010]4号文中附表一之规定执行。
(-)质量管理共100分。
1 .分项(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每低1个百
分点扣10分,优良率达不到要求,每低1个百分点扣5分。
2
.质量巡视和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认真落实的,一项未整
改的扣5分。
3
.其他细化质量考核标准参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检查评
价管理规定》Q/CDT2030503-2009相关内容来执行。
(二)工期管理共100分。 1 .未实现重大里程碑进度计划(非无法抗拒客观因素存在因素),
但经过合理安排穿插最终实现首批机组如期并网发电的,可以不予考核和奖励;若形成制约因素最终导致首批机组并网发电时间延期,但项目投产或全部竣工投产目标仍可完成者,扣2分/天;项目投产或全部竣工投产目标无法完成者,取消参评奖励资格。
2 .未实现关键节点的形象进度,每个节点的进度每延后一天扣1分/天。
3 .在工程建设中每发生一次工程暂停令按5
分/次进行考核,
整改不及时对工程进度工期造成影响者,将对责任方进行
20-50
分
处罚并上报公司进行结算备案,在最终结算时将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
扣罚。
4 .每个项目在核准阶段以周报表形式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以日报和周报形式进行汇报,未完成工程报表(日报、周报、月
报、年报N总结(季度、半年、年度)及工程管理部要求的其它汇报
材料,每延后一天扣1分/天。
(三)造价管理共IOO分。
1 .未经批准工程造价超过执行概算(非无法抗拒因素存在者),
扣100分,超过执行概算目标10%者,取消全部参评奖励资格。
2 .未完成年度投资或工程量计划,未完成率(未完成投资额度除
以年度投资计划)每1百分点扣1.5分。
3 .主要单项工程投资超过执行概算,超额率(合计超额投资除以
相应执行概算投资)每1百分点扣2分。
4 .主要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和索赔事项,费用比率(变更索赔增加
费用总额除以合同总额)每1个百分点扣2.5分。
5 .对人为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每发生一起扣30分,并视影响
后果保留对其进行追加处罚的权利。
第十二条加分标准共50分。
(-)接入系统受电,比计划时间每提前一天,奖2
高奖励分值为
分/天,最
20
分。奖励对象是包括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接入系统
专业人员以及其他为推动接入系统进度做出贡献者。
(二)工程实现首批并网发电或项目投产目标者,每提前一天奖
励2分/天;工程实现全部投产目标者,每提前一天奖励1分/天,最
高奖励分值为20分。
(三)工程实现达标投产,竣工决算投资实现节余,每节余
5%
(节余投资除以执行概算投资),加5分,最高奖励分值为10分,
并参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4号
文中第十六条规定,另行额外奖励。
第十三条工程综合管理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共同推动项目建
设目标如期实现,结合公司多项目集中管理的实际工作模式,特规定
了一些经济考核细节,与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奖金兑现挂钩,不再参
与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工程管理考核内容参照公司《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进行重大设计方案优化并使执行概算投资水平显
着降低的,可另行申请工程优化设计奖励。奖励对象是提出方案的有
功人员,其奖励的最高金额为10000元。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目标是相互关联、互为依存的,需要公司各个
部门间相互协调,统筹安排,共同促进。对片面追求单项目标致使其
他管理目标产生重大偏差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
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金。各部门间考核细则参照《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来执行。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十六条按照《新能源投资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规定,期末根
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提出
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意见。
第十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奖励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在实
现管理目标中承担责任大小和做出贡献多少进行分配,并按国家相关
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九条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物资代理等参建单
位的考核奖惩办法,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后,由项目部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另行考核兑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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