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合同段:LM1~LM2
第一卷 【项目专用本】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
总 目 录
★第 一 卷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 二 卷
(另册装订)
第5篇 技术规范
第 三 卷
(另册装订) 第6篇 投标书 第7篇 工程量清单 第8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附 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第 四 卷
第11篇 图纸(另册装订)
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
1、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在陕西境内的重要路段,该项目已列入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合同段的投标。
2、该项目路线全长104.58公里,本次路面工程的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施工合同段(LM1~LM2),招标范围为主线路面、立交和连接线的路面及沿线管理设施(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超限站等)场区内的路面工程等。
3、招标人定于2009年2月5日~2月9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出售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携本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部颁“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部颁“范本”与项目专用本均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第13.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50万元人民币、信誉担保100万元人民币,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且必须在2009年3月4日15:00时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2月10日上午8:00时 集合地点:
第一组:LM1合同段在安康市晶海大酒店门前集合
第二组:LM2合同段在紫阳县任河桥北桥头集合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最好为越野车),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2月13日15:00 时
标前会议地点: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投标人应在2009年2月12日18:00 时前,将需要招标单位澄清或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打印)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人。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09年3月4日15:00时前。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送交至下面地址:
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8、定于2009年3月4日15:00时在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 (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开标,投标人应按时出席。
9、本次招标的标前会议纪要、补遗书将在招标人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指定网上下载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回函确认。
10、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8 联 系 人:段先生 李女士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
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
第2篇 投标人须知
(采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须知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条款号 招标人名称: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 邮编:710068 1.1 联 系 人:段先生 李女士 电话:(029)85227397 传 真:(029)85227505 工程项目名称: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1.1 面工程 1.2 1.3 工程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工程说明(附件一~附件二) 预期工期:19个月 本项目经国家批准立项,已列入陕西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 2 资金来源:交通部补助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 应更新的资审资料: 3.2 除本须知3.2(1)……(7)外,还应更新(8)(9)(如果有):须提供更新部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供招标人核查。 现场考察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09年2月10日上午8:00时 地点:第一组:LM1合同段在安康市晶海大酒店门前集合 第二组:LM2合同段在紫阳县任河桥北桥头集合 取得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5.2 每套《参考资料》收费:______ 元 (不适用)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2月13日15:00 时; 标前会议地点: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5.1 6.1 投标须知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条款号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的问题期限: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10天 8.1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送达期限: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 9.1 同上8.1 指明合同是否调价: 11.6 本合同工程执行期间对沥青、燃油、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调价,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后90天 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3月4日下午15:00时 投标担保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信誉担保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13.1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 账户名称: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边家村支行 3001 同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书格式D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3.2(2) 不适用 14.1 15.1 不适用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投标须知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条款号 收件人全称: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邮编:710068 16.3(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LM 合16.3(2) 同段投标文件 16.3(3) 在2009年3月4日下午15:00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7.1 17.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09年3月4日下午15:00时前。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送达期限: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 开标时间:2009年3月4日下午15:00时 20.1 地点: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地点见当日大厅告示)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将设最高和最低投标限价,并在不迟28 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以补遗书形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公布。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 出具履约保函银行级别:应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分行或32.1 支行出具。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 投标人还应按第10篇中格式C提交法人代表履约承诺书。 32.2 32.3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制度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制投标须知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条款号 度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8天内 监督机构:陕西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34.4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的《投标人须知》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将原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8)投标人投标书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应是参与资格预审的人员、机械设备。投标人可做适原文见当修改,但其资质、经历或机械设备的性能应更优,3.2 《范否则按不符合投标条件对待; 本》 (9)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履历、企业业绩等必须真实,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信誉担保,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原文见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3.3 《范本》 原文见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3.5 《范本》 原文见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3.6 《范本》 每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除非业主另有要求,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为: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招标文件第四卷即“图纸”以及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关于本款第5.2 二段 源、电源、动力、电讯、取弃土(渣)场和交通条件等的描述或说明,应视为参考资料,投标人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自负其责。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原文见《范本》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最好是越野车),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车辆及人员安全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自然段修改为: 本工程招标文件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和《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原文见7.1 《范本》 (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项目专用本”是对“范本”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投标人应将“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中未编入的内容均以“范本”为准。 “项目专用本”和“范本”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源(场)、水5.4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10天前(节假日不休息),将要求澄清和原文见8.1 《范本》 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原文见9.1 《范本》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7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现金担保和投标现金担保声明书;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和投标信誉担保; 5.授权书和公证书; 6.第七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7.第八篇投标书附表; 8.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 工程量清单所申报单价、总价及投标书所申报总价均须书面打印,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原文见10.1 《范本》 10.3 (增加)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原条款后增加第二段: 该项目沥青路面下面层用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中上面层用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90#A级道路石油沥青将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沥青改性将采用现场改原文见性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一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11.1 《范可的改性加工厂家现场改性,沥青现场改性加工费由投标本》 人自行调查确定。为便于投标人报价,拟定各种桶装沥青单价为: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2600元/吨 90#A级道路石油沥青:2400元/吨 原文见11.3(1) 原条款后增加一句: 《范投保的范围与条件,承包人在办理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承包人应提供足够大的沥青材料堆放场地,以满足沥青供货商供应沥青时堆放。沥青堆放前,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合格后,由供货商负责分类堆码,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清点数量后,三方签字确认。堆场后的沥青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用包含在相关工程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沥青的交接、保管、检验及数量清点规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36.6条。承包人的办公、生活用地、临时道路与桥梁用地、仓库与料场、取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等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青苗补偿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临时占地租用费(含拆迁、青苗补偿等)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2.3款规定办理。 原文见11.5 《范本》 条款号 原条款 原文见11.6 《范本》 原文见11.8 《范本》 11.9 (增加) 11.10 (增加) 12.1 原文见《范本》 原文见《范本》 原文见13.1 《范本》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合同工程执行期间对沥青、燃油、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调价,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调价函,也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承包人应按陕西省交通厅印发的《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陕交建[1999]226号)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与管理,在标段分界处设立门架和工程简介标志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承包人应在工程建成后,正式交工验收前,负责做好工程交工验收前的养护及管理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后90天 原条款中的“投标担保”修改为“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同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书格式D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担保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信誉担保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投标担保和信誉担保均为现金。 13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提交原文见13.2 《范本》 至下列指定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边家村支行 3001 原文见13.4 《范本》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和投标信誉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信誉担保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资料; 13.7 (增加) (2)如果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围标、哄抬报价,或不计成本、低价抢标等行为,或使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3)如果投标人在招标过程违反第13.6条有关规定被没收投标担保。或投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 原文见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14.1 《范本》 原文见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技术选择方案。 15.1 《范本》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条款号 原条款 原文见16.2 《范本》 原文见16.3《范(2) 本》 原文见20.5 《范本》 删除该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包(头)茂(名)线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LM 合同段投标文件 在本款后增加: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原文见20.8 《范本》 原文见21.3 《范本》 原文见22.1《范(6) 本》 22.1(9) 原文见《范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调价函。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或在建工程质量低劣、严重违反合同等原因被有关方面予以通报。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不论是否已通知招标人,均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 原条款增加: 但公检法、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履行正常监督职能的部门除外。 条款号 原条款 本》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22.1(12) (增加)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2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或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时,均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 删除最后一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原文修改为: 原文见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将设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28 《范投标限价,并在不迟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期前7天以补遗书本》 形式在招标人网站上公布。 投标报价应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并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低限价。 23.1 原文见《范本》 23.2 原文见《范本》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一、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从人员设备(10分)、财务能力(4分)、业绩与信誉(6分)、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10分)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为30分。 二、招标人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总分70分。报价得分的分值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1.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标段的上下限价时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若报原文见 价在相应标段的上下限价之内时,为有效报价。 28.2 《范2.评标价的分值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本》 a、投标人的评标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定金额及专项暂定金额后价格。 b、评标基准价 式中:K—技术复杂系数(0.97~1.02),招标人于开标前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三个具体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确定; B-评标价的平均值。 c、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个百分点扣2 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直线比例内插。 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i=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小数点取舍位数按能区别得分排名的原则); F=70; Di=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D,则E=2; 若Di<D,则E=1。 三、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原则确定: 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印发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陕交发[2008]61号)和陕西省交通厅最新发布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 a、评为路面工程一级(优良)信用等级的单位加1分; b、评为路面工程二级信用等级的单位和信用评价结果中未包括的单位不加分,也不减分; c、评为路面工程三级(相对后进)信用等级的单位减1分。 四、最终评标得分: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按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最原文见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后29.1 《范备中标候选人。若最终得分完全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本》 在先;若报价相同,以企业负债率较低者在先;企业负债率完全相同时,以企业流动资金较高者在先。 删去本条款全文并以下文代之: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原文见32.1 《范本》 书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和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保函应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分行或支行出具,并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办理履约保函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为适应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需要,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使承包人和上级(集团)公司严守合同承诺,进32.2 (增加) 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能力,该项目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 1、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承包人及其上级(集团)公司的合同履约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明确承包人上级(集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团)公司的连带责任,督促其遵守合同约定、信守合同承诺。 2、《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应在给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前签署,并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否则不发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 3、对于的、无上级(集团)公司的法人施工单位,由其自找愿意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且具有履约施工及赔付能力的,并经项目建设单位认可,业绩、信誉、经营能力俱佳的承保单位。 4、办理《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3 该项目实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增加) 招标人将在陕西省交通厅网站上对推荐的中标侯选单位实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任何单位34.5 和个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增加) 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了《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和《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 标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11号)的规定核查处 为承诺书制度 条款号 原条款 修 改 后 的 条 款 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该单位将成为中标人。 附件一
工 程 说 明
一、工程概况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在我省境内的重要路段,也是我省“三纵四横五辐射”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接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经恒口、流水、紫阳、毛坝,至终点陕川界(巴山)。路线全长为104.58公里。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除五里镇至恒口段为八车道高速公路外,其余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为24.50米。该公路分为两段实施,其中安康至毛坝公路为世行贷款项目,毛坝至陕川界公路为国内贷款项目。
安康至毛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85.614公里,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石方337万立方米,防护和排水工程22.6立方米,桥梁37652米/129座,隧道47872米/30座(单洞),桥隧占路线总长72%,涵洞58道,通道15道,互通式立交6处。
毛坝至陕川界公路路线全长18.97公里,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48万立方米,防护和排水工程2.7立方米,桥梁85米/16座,隧道18339米/6座(单洞),桥隧占路线总长93.6%,涵洞2道,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收费站1处。 2、主要技术指标:
公路等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设计车速:80Km/h; 路基宽度:24.5米 最小平曲线半径:430米; 最大纵坡:5%; 最小坡长:500米;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
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梁和路基1/100。 3、地形、地貌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横跨陕西省安康市和汉中市境,路线起自安康市汉滨区西北部,经紫阳县至于陕川交界汉中市镇巴县巴山乡,与四川省万源市相接,其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8°06′~108°55′、北纬32°13′~32°43′之间。按区域自然地貌划分,路线主要处于大巴山区,该区地形破碎,河流沟谷交错,物理风化和水力侵蚀强烈,沟谷多呈\"V\"型,切割深度500-900m,山体自然坡度多在30°-40°以上,局部达60-70°,呈直立绝壁。大巴山主梁位于本区南部边境,走向北西,主脊海拔2400米以上;项目区北部的汉江谷地地势最低,平均海拔约270米。
2、气象
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具雨量丰沛,冬暖夏凉,雨热同季,干湿分明的特点。受地形影响,山谷高差悬殊,气候立体变化明显。年平均降雨量1002-1260mm,夏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年平均气温14-15℃,极端最高气温42.3℃,极端最低气温-9.5℃。
本区气候总的特点为:四季分明,温和多雨,无霜期长,多春寒,伏旱,夏洪,秋涝。中低山区雨量充沛,高山区气候阴湿,夏秋两季易形成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
3、水文
路线位于长江流域汉江水系范围内,最大河流为汉江,主要沿线水系有
汉江及其支流月河、任河、大道河、洞河、蒿坪河、麻柳河等。汉江径流长,比降小,河道狭窄,河道具有下切侵蚀作用,年平均流量626立方米/秒,最大洪峰量20400立方米/秒,最少枯流量44立方米/秒。北部发源于秦岭、凤凰山区的月河、蒿坪河等水系,径流较长,流量较小,河道较宽阔,地势较平坦,河道以沉积作用为主。南部发源于大巴山区的主要水系,径流较短,流量较大,河道狭窄,比降较大,河道具下切侵蚀作用。其中,任河平均流量93.3立方米/秒,最大流量9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9.3立方米/秒。其它河流均接近于平均水文指标。
4、地震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和《陕西省一般建设工程地震动参数表》,项目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0.1g,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35s ,相对应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本区未发现活动断裂,属于相对稳定区。
5、 区域工程地质概况
项目位于秦岭造山带南部北大巴山构造区。褶皱及断裂构造发育,地层岩性复杂。褶皱本区地貌类型总体上分为安康月河盆地和北大巴山山地两大地貌景观。
6、交通、电力、通讯条件
项目区内的主要公路有恒(口)紫(阳)公路和紫(阳)渔(渡坝)公路,恒(口)紫(阳)公路相对较好,紫(阳)渔(渡坝)公路道路等级低,平、纵面指标差,砂石路面,坡陡弯急路窄,防护排水设施薄弱,交通极为不便。其间同时有襄渝铁路贯穿本项目区,分别在紫阳、毛坝、麻柳等地设有火车站,铁路运输极为方便。
路线所经区域水源相对较丰富,储量及水质可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的要求,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解决,但承包人在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应准备一定量的自发电,以备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7、施工工期
路面工程施工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LM1标段(K197+150~K242+450)长度40.42公里,LM2标段(K242+450~K313+7)长度.16公里,路面施工计划2009年4月1日进场,2010年10月31日建成,工期19个月。其中:LM1合同段K197+150~K208+700段约10.83公里2009年11月30日建成通车。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附件二:
招标项目地理位置图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采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序条款号 号 业主: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1.1(1)1 a 地址:安康市紫阳县党校院内 邮政编码:725300 1.1(1)2 d 本合同工程监理工程师由业主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3 10.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格的10%(银行保函); 出具履约担保及开工预付款担保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 4 10.3 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详见专用条款) 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5 14.1 的28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信息或数据 序条款号 号 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提交时间: 6 14.2 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修订一次,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提交合同用款计划的时间: 7 14.4 承包人应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的28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以专项暂定金列入第100章 保险范围:自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止,业主和承包人遭8 21.1 受的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以专项暂定金列入第100章 34.19 (5) 沥青供货: 该项目沥青路面下面层用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中上面层用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90#A级道路石油沥青将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沥青改性将采用现10 36.6 场改性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一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可的改性加工厂家现场改性,沥青现场改性加工费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供货商供应的沥青的交接、保管、检验等要求详见专用条款正文。 民工工资保证金:月支付额的2% 信息或数据 序条款号 号 11 12 41.1 发出开工令期限: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后30天内 41.1 开工期:接到开工令之日起 临时用地最长使用期:2年; 按照《陕西省关于包茂线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13 42.3 34号),该项目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水田900元/亩,旱地600元/亩,林地340元/亩。 临时用地的地表附着物拆除和补偿、退还时的恢复或复垦、所涉及的各种税费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 14 15 16 17 18 43.1 工期: 19 个月 47.1 拖期损失偿金:每日历天,合同价格的0.1% 47.1 拖期损失偿金限额:合同价格的10% 49.1 缺陷责任期:2年 50.2 保修期: 5年 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的时限28天 19 60.2 期中支付证书最低限额:100万元 20 21 22 60.3 保留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5% 60.3 保留金限额:合同价格的5%(含变更设计等) 60.5 开工预付款比例:合同金额扣除专项暂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信息或数据 序条款号 号 后金额的10% 开工预付款次数和时间安排:预付款分两次支付,具体安排21 60.5 详见专用条款 开工预付款的偿还在支付证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扣除专项暂22 60.6 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后金额的20% 以后开始扣回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23 60.7 路面用碎石、水泥费用的70% 支付期限: 24 60.15 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28天内 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42天内 25 26 27 28 60.15 未付款额的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 67.3 仲裁机构:陕西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68.2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地址、邮编:同本表第1、2项 70.1 本合同工程执行期间对沥青、燃油、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调价,具体见合同专用条款。 信息或数据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删去通用条款1.1(1)a原文,以下文代之:
(1)a 业主 本合同工程的业主是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项目执行机构为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删去通用条款1.1(1)d原文,以下文代之:
(1)d 监理工程师 该项目实行两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由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路面工程的驻地监理办由业主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删去通用条款1.1(2)a原文,以下文代之:
(2)a 合同 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书、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澄清及答复、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删去通用条款2.1(2)d原文,以下文代之: 2.1(2)d 决定第44条项下的工程延期。 删去通用条款2.1(2)f原文,以下文代之: 2.1(2)f 根据第51条款发出的变更指令。 删去通用条款2.4原文,以下文代之:
2.4 本项目监理机构按二级机构设置,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合同文件
增加5.3专用条款:
5.3 阶段目标考核 为了加强工程的进度、质量管理,业主将根据工程的总工期和质量总目标,在工程实施中,开展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等为内容的阶段目标考核制和劳动竞赛。业主从承包人合同价中提取0.5 %作为劳动竞赛考核基金,同时业主也拿出相同数额费用作为劳动竞赛考核基金,奖优罚劣,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考核评比结果,以激励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全线的奖励基金
作为专项资金,由业主统一管理,未使用的奖励基金作为项目节余,不退还承包人。业主制定的考核目标和奖罚办法,无论是否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均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和完善,承包人不得借此提出任何附加费用和要求。
在通用条款7.1后增加一段,内容如下: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自行设计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缺陷修复的设计。缺陷修复补充图纸必须报请驻地监理办审核,总监办批准,报业主核备后,方可使用,但此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删去通用条款8.3原文,以下文代之:
8.3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其相应责任。监理工程师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
增加8.5专用条款 内容如下:
8.5 承包人应按陕西省交通厅印发的《陕西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陕交建[1999]226号)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与管理,在标段分界处设立门架和工程简介标志牌,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删去通用条款10.1原文,以下文代之:
10.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并通知监理工程师。担保金额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0%,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由承包人从地市级以上有信誉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删去通用条款10.2原文,以下文代之: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交工证书颁发之前,担保一直有效。交工证书颁发之后14天,此项担保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承包人,履约担保退还时不计利息。
增加10.3专用条款 内容如下:
10.3 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
为适应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需要,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使承包人和上级(集团)公司严守合同承诺,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能力,该项目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
1、实行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承包人及其上级(集团)公司的合同履约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明确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的连带责任,督促其遵守合同约定、信守合同承诺。
2、《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应在给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前签署,并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否则不发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
3、对于的、无上级(集团)公司的法人施工单位,由其自找愿意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且具有履约施工及赔付能力的,并经项目建设单位认可,业绩、信誉、经营能力俱佳的承保单位。
4、办理《承包人上级(集团)公司合同履约承诺书》所需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删去通用条款11.1原文,以下文代之:
11.1 招标文件第四卷“图纸”以及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关于本工程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源(场)、水源、电源、动力、电讯、取弃土(渣)场和交通条件等的描述或说明,均应视为参考资料,不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自负其责。
删去通用条款14.2原文,以下文代之:
14.2 工程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人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
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同时,根据项目的总体及年度计划安排,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提交下一个月工程形象进度和完成工作量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批准后,作为考核承包人月进度计划的依据。否则视为违约。业主将视情节给予处罚,对与未能完成批准的单月计划的施工单位将给与重罚直至清退出场,没收全部履约担保。
在通用条款15.2后增加以下内容: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书附表的要求提供了上述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试验测量仪器,但监理工程师认为数量、性能或测试精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加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测量仪器,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业主。承包人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并确保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到场,否则也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第63.1条办理。”
删除通用条款19.1(1)a原文,以下文代之:
19.1(1)a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做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
增加专用条款19.2,建设环境的维护 内容如下:
19.2 承包人应尊重项目所在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尊重地方,密切联系群众,处理好与沿线地方、人民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的处理好与建设环境有关的纠纷、事件,有责任和义务与业主共同维护及保障建设施工环境。如出现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建设环境问题,应视为承包人违约,按63.1款处理”。
增加专用条款19.3,生态环境的保护 内容如下:
19.3 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自觉保护项目施工区内的林木、植被、土地及地上、地下水资源等,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妥善处理路面、沥青废弃料等,严禁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流和水库中;若因承包人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环境问题,除接受有关部分的处罚外,还要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5~20万元/次”。
删去通用条款20.3原文,以下文代之:
20.3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由于第20.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工程有关保险的规定及本专用条款第20.5款,并应依此考虑承包人和业主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删去通用条款20.4原文,以下文代之: 20.4 业主的风险包括: (1)战争、入侵;
(2)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3)、。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佣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范本原条款中所列其余属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已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形式给以转移。
增加专用条款20.5内容如下: 20.5 风险损失预防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施工期间,承包人作为现场的主要力量,有责任和义务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业主因20.4款“业主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此:
(1)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积极与当地气象、水文、水利、地震、防汛、及在作业范围内可能埋设地下管线的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获得有关资料、信息,并将这些资料或信息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签收,否则即使发生了20.4款所述的情况,业主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
用。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采用积极的预防措施,并使这些措施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 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安排要科学合理,路面工程各项工作应在其最佳作业时段施工;办公、生活用房以及材料、设备、机具要安放在安全可靠地方,不受河水及洪水的影响。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灾害预防措施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3) 当20.4款所述的灾害发生时,承包人要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积极组织力量,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抢险补救,该项工作要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准。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并负责保存第一手原始证据。
(4) 灾害过后,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场地,尽快恢复生产。
以上(1)(2)(3)(4)各条中要求的,承包人所完成的各项工作均须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承包人可依原始数据,受损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受损物品的照片和文字说明等向保险经纪人提出理赔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业主将根据有关保险的规定,酌情给予部分费用补偿。 删去通用条款21.1原文,以下文代之:
21.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形式足额投保,投保范围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颁发竣工证书之日止,已涵盖通用条款第21.1条、第21.2条规定的一切险种,投保的范围与条件,承包人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业主将以承包人实际缴付的凭证或单据报经监理工程师核证支付。
删除通用条款23.1(3)原文,以下文代之:
23.1(3) 由业主或其职工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增加专用条款26.2,业主的检查和审计 内容如下:
26.2 为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审计,业主和有关审计部门有权检查或审计承包人履行合同的有关账目和凭证,无论
审计结果如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每月应向业主提交结算款的资金流向,确保结算款合理用于本工程项目。
在通用条款28.2之后增加一段,内容为:
承包人采砂、取石等必须重视和保障现有铁路及公路运输设施安全,应在有关法规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以外合理开采。
删除通用条款31.1原文,以下文代之: 31.1 承包人应该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允许业主或与业主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及其职工使用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
(2)为上述人员提供其他服务;
(3)由于受地形,对于牵涉到相邻合同段的施工作业(如便道利用等),相关的两个承包人应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互相向对方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同时,监理工程师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劳 务
增加专用条款第34.1(5)条,内容如下:
34.1(5) 承包人应及时支付聘(雇)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供货商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陕西省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7号)和《陕西省工程建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发[2005]108号)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随意克扣,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
如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任何劳务纠纷或诉讼,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材
料款,业主有权从每月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用于直接支付。业主将在每月计量支付中扣除2%作为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待颁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且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货款证明后予以退还。对于因不能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业主将视情节处以承包人5~20万元的罚款”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
删除通用条款36.4原文,以下文代之:
36.4 如果监理工程师所要求做的检(试)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没有如上列出细目的,且是在该材料、成品、半成品或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应由业主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所要求做的检(试)验是出于承包人的检(试)验结果有疑议时,若外委的检(试)验结果表明承包人的操作工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应用于永久工程的仪器设备等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该项费用由业主承担。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上职权时,应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增加专用条款36.6 沥青供货 内容如下:
36.6 该项目沥青路面下面层用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中上面层用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90#A级道路石油沥青将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沥青改性将采用现场改性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一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可的改性加工厂家现场改性,沥青现场改性加工费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供货商供应的沥青的交接、保管、检验等要求如下:
1、交接:改性沥青交货时,路面施工单位应提供存储场区,并配合送货人员及时将所送沥青卸完。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卸货(超过24小时),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停滞台班费;造成最终无法卸
货,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损失费用。
2、储存:70#A级、90#A级道路石油沥青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条件下,产品应远离热源,保持清洁,严禁与有机溶剂等相接触。
3、检验:若为进口沥青,则沥青到达入关港口后,供货人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申请品质和数量的检验,其出具的“检验情况通知单”作为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的重要依据。进口道路石油沥青一旦到达我省港岸,沥青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取样,同时提供本批进口沥青的数量、到达时间、采购合同、沥青出厂检验报告、SBS检测报告、中国口岸商检报告。施工、监理和业主取样代表在查阅各种文件后,认为沥青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后才能取样,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施工、监理和业主有权不取样。
运抵工程指定拌和场的每批沥青材料,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以及业主指定有资格的试验单位进行抽检,其试验结果将作为沥青材料品质合格的最终依据。当能确认是同一批生产的产品时,可随机取样,如不能确认是同一批产品时,应根据桶数按表下表规定或按总桶数随批选出沥青桶数进行现场抽检。
选取沥青样品桶数
沥青桶总数 2-8 9-27 28- 选取桶装 2 3 4 沥青桶总数 217-343 344-512 513-729 选取桶数 7 8 9 65-125 126-216 5 6 730-1000 1001-1331 10 11 对沥青质量进行试验、签收、堆场、保管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单独报价,包含在相应工程量清单细目报价中。试验不合格的沥青将被拒绝签收。由于改性设备、工艺的不合格或由于沥青改性材料的不合格对工程质量造成的影响,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4、数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提供称重设备以对经试验合格的桶装沥青进行数量计量。沥青数量以现场电子磅计量为准(过磅后减去车皮、包装桶等后等于沥青净重)。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及供货商三方签字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开具受料单作为出供货商结算凭证。
删除通用条款37.2原文,以下文代之:
37.2 对于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的正规检查或检验的时间,承包人应事先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至少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到场时间。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正式委派的代表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场,也未另外发出指令,承包人可以自行进行检验,并可以认为这一检验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完成的。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数据的复件。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到场参加检验,他应对上述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增加专用条款39.3 试验与检测 内容如下:
39.3 承包人的试验室设备与人员应满足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要求,并取得省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增加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人员,承包人必须服从,否则,按违约处理,按合同专用条款63.1相关内容办理。
开工和延误
删除通用条款42.3原文,以下文代之:
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临时占地租用费及临时用地地面附着物、拆迁物的补偿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业主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和各种税费,其费用将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删除通用条款44.1(3)原文,以下文代之: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侯比当地气象部门50年的统计资料,以5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将通用条款48.1部分内容做以下修改:
将“……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申请后,应在14天内审核并报业主,业主在收到该申请后的21天内应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由业主主持……”修改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审核并报业主,业主在收到申请后,应尽快组织交工验收。验收工作滞后,并不影响合同规定的承
包人对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交工验收由业主主持………。”
变动、增加和取消
增加51.3 条 变更设计的审批程序 内容如下:
本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由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或其项目执行机构制定,并印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执行。
通用条款52.1后增加内容如下:
为满足规范和设计所要求的技术指标,承包人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所引起的费用变化,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2.3 变更超过15%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全文。 52.4 计日工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全文。
计 量
删去通用条款55.2原文,以下文代之:
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除非由于工程变更引起变化外,均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细目中,业主将不另列细目支付。
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
在通用条款59.2款后增加:
但因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普遍低劣,业主有权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以及其它业主认为合理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作为业主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不因此而减少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证书和支付
删去通用条款60.5原文,以下文代之:
(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采用分两期支付的方式 在承包人完成以下三条后: (a) 签订了合同协议书;
(b) 提交了履约担保和履约诚信担保;以及
(c) 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提交了开工预付款的银行保函。 工程师应在14天内按合同金额扣除专项暂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后金额的5%,向业主开出(副本交承包人)第一期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动员预付款不计利息。
当承包人开始路面底基层铺筑和沥青拌和站建成后,进行第二期开工预付款(合同金额扣除专项暂定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后金额的5%)支付(支付手续同第一期)。
(2)开工预付款的担保
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由业主所在国的省级及以上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或总行出具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担保金额应等于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在业主将开工预付款全部收回之前一直有效。上述银行担保金额将随着动员预付款逐次收回,而不断减少。执行本款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删去通用条款60.6原文,以下文代之:
开工预付款的扣回以下列原则,从业主向承包人逐月支付表中扣回: (1) 只有中期付款证书的累计数额超过合同价的20% 时,才开始扣还。 (2) 业主应按月以期中(月)支付证书金额的至少20%向承包人扣还开工预付款,直到合同中规定的交工期前3个月扣完。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进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删去通用条款60.7原文,以下文代之:
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材料预付款,以供购进将用于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此项金额应按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和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进口的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财务单据的70%支付。其条件是:
(1)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2)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以及
(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贮良好,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的存贮方法符合要求。
如满足以上条件,则监理工程师将此项金额作为材料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中期支付证书中。这种支付不应被视为是对上述材料的批准。
在预计交工前3个月或支付预付款的材料累计量已达到核定的总量时,将不再支付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违约
删去通用条款63.1原文,以下文代之:
(1)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其所做的承诺,否则属于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
a、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缺勤按1000元/天·人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业主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
b、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7天,缺勤按800元/天·人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业主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 c、未经业主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应
按20万元/人次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同时业主还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业绩记录。
d、未经业主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副经理或施工队负责人,承包人应按15万元/人次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
e、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书附表中所列)未能按时到场,承包人应按1000元/天·人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b)处理),承包人应按10万元/人次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
f、主要机械设备未能按工程计划(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设备)及时到
场或到场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及擅自调走已进场的机械设备,承包人应按2000元/天·台(套)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迟到或调离超过10天时,业主可自行组织采购,费用将由业主直接在支付中予以扣除,但到场时限的延迟仍旧计算违约偿金。
g、承包人的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由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文件中的
计划进场时间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业主。
(2) 若承包人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业主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权利和权限。业主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并由业主从承包人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回。
(3)承包人违反第4.1款关于分包的有关规定,应向业主支付其违规分包额的200%做为违约偿金,违约偿金将从承包人任何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回。业主也可从承包人处收回该工程或该工程的一部分,另行选择施工单位。收回的工程,业主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并由业主从承包人任何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回。
(4)承包人在业主组织的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承包人还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并限期进行认真的整改;如果还达不到业主的要求,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应在业主书面通知的时间内及时到达工地现场,研究处理问题;否则,业主可能作出任何处理决定承包人必须接受。
(5)为了使工程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要求承包人(含分包人)必须在指定银行开户,不得将工程款转移挪用;业主将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工程款流失,业主将立即停止计量支付并处以罚款,在款项返回帐户后,方可进行工程计量。
(6)在接到根据第37.3条或39.1条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的规定而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28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业主有权另行雇佣他人完成,其费用全部由原承包人承担(不局限于原报价)。
(7)承包人必须将施工主便道的维修养护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保持路况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的主便道堵车或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1~5万元/次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偿金,或业主可将施工主便道的维修养护工作委托第三者进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不局限于原报价)。
删去通用条款63.2原文,以下文代之:
如果根据国家法律,认为承包人已陷入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或承包人已经违反第3.1款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或承包人无视有关警告,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
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普遍低劣,则业主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目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业主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其所需费用如果超过承包人的原报价,则超出部分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并由业主从承包人应结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回。
业主的违约
将通用条款69.4中的“28天”代之为“56天”。
费用和法规的变更
删去通用条款70.1原文,以下文代之:
合同工程执行期间的单价和总额价不变,但可对部分材料价格涨落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减少予以调整,这种调整也仅限于对材料价差的调整,调整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本合同的价格调整因子包括:
(1)沥青:道路石油沥青(A-70#、A-90#); (2)水泥:水泥(32.5号)、水泥(42.5号); (3)燃油:柴油(0号)、汽油(90号);
(4)其它材料:中(粗)砂、碎石(2cm)、碎石(4cm)。 其它子要素不进行价格调整。 2、票据法调整
在合同执行期间,对于用于本工程的沥青材料其费用的涨落按票据法调整,并据此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数额。
3、公式法调整
在合同执行期间,对于用于本工程的水泥、燃油和其他材料按公式法调整。价格调整公式为:
式中:
“Pn”是用于在“n”期间(调价期)所完成的工作以相应货币的估计合同价值的调整乘数,从基准日期开始前4个季度不调价。此期间(调价期)单位为一个季度(四分之一年);
“a”是在相关调整数据表中规定的固定系数,表示合同付款中的不予调整的部分;
“b”,“c”,“d”是分别代表,价格调整因子中列出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水泥、燃油、其它材料等各成本要素的估计权重系数;
“Cn”,“Fn”,“On”是适用于“n”期间(调价期)价格调整因子中列出的水泥、燃油、其它材料等相关成本要素的现行成本指数,用相应支付货币表示;
“Co”,“Fo”,“Oo”是适用于基准日期时价格调整因子中列出的水泥、燃油、其它材料等相关成本要素的基准成本指数或参考价格,用相应支付货币表示。
基准日期: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所在的季度;
指数来源:国家统计局陕西城市调查队在项目所在地调查并发布的价格指数
在未获得每种现行成本指数前,监理工程师应确定一个临时指数,用以签发期中付款证书。当得到现行成本指数时,应据此重新进行计算调整。
删去通用条款70.3原文,以下文代之: 工程拖期后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增加74.1专用条款 计算机信息化建设 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业主对实施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并按业主统一安排全面推行《商州至漫川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质量、进
度、计量支付、竣工决算等)。其中所需配置相应人员、设备以及培训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软件费除外),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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