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 目 操作技术要求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1 拆 仪 器 拆卸内容:聚光镜组、平面镜组、折光棱镜组、反射棱镜组、测微镜组、物镜组、气室组、调零组、目镜组、各种护盖等(拆40分 下的各组件必须分离、螺丝与垫圈必须分离,胶管与连接处分离。) 注:不拆解焊接点和铭牌 1、丢失一个零件扣3分; 2、损坏一个零件扣2分; 3、未拆开一个零件扣1分; 4、未分离开—个零件扣0.5分; 5、少拆—组零件扣5分; 6、开一个焊点扣3分。 7、拆卸后的配件要求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否则扣2分。 2 组 装 仪 器 及 检 查 组装时丢失一个配件扣3分,损坏一个配件扣2分,少1、外观及通电检查检组装一组零件扣5分,有1处查(光干涉条纹明亮清晰、安装不规范扣1分; 测量精度准确、大小数重无干涉条纹扣15分,干合,各调节部分灵活可靠,涉条纹不完整扣10分,干涉内部安装规范)。30分 50分 条纹不清晰扣5分,干涉条纹2、气密性检验(施加过宽或过窄扣5分,前后视场7KPa压力,5分钟后压力不清扣5分,大小数重合每差降不得超过10Pa。)10分 0.01扣0.3分; 气路不畅通的扣10分;气密性不合格扣10分。 3 操 作 操作时间: 拆卸40分钟,10分; 计 组装150分钟,10分。 时 满分 拆卸以第一个完成选手为基准得满分,其他选手用时每滞后一分钟扣0.2分。 10分 组装以第一个完成选手为基准得满分,其他选手用时每滞后一分钟扣0.1分。 (超过30秒按1分钟计) 100分 得 分 4 注:每项考核以扣完小项分为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