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快乐体育、民生体育、和谐体育”宗旨,加快市级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工作进程,进一步发挥体育协会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社会作用和服务功能,全面抓好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当前体育协会工作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推进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是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和省体育局“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精神指引下,推进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将更加明确体育协会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快体育协会法制化、社会化、实体化进程,促进市级体育协会的科学发展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1
(二)推进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是转变职能的需要。新时期体育协会应逐步承担起部分原由行使的职能,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必要的补充。日前,浙江省体育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省级体育协会实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市级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推进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是体育协会改革创新的需要。体育协会只有牢牢把握新时期体育协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能,努力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才能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二、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标准
(一)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2
各协会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领导下,成为具有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条件完备、能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以项目资源为基础,以品牌赛事、群众活动为载体,以公正、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协会在体育市场的参与面。
通过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实现合法登记,规范运作,具有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能够组织活动,成为依托社会自我、服务群众,较好实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体育组织。
生存、自我发展,真正服务、服务群众的社会组织。
(二)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的标准 1.具备社团法人资格。
3
(1)按照《嘉兴市体育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协会章程,依据章程推选社团法人代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社团法人登记。
(2)协会理事会应对协会实体化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熟悉本协会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协会理事会应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水平,有丰富的社团管理经验和坚实的业务理论基础。
(4)协会理事会应了解协会情况,能准确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并对协会的建设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对协会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
2.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
(1)协会章程科学规范,体现协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4
(2)协会按照章程规定按时进行换届,严格执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年会等会议制度,重要会议要有会议纪要、议事决议等正式文字材料或文件。
(3)建有竞赛、活动、财务、资产、档案等管理制度。 (4)协会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岗位有具体的职责和要求。
3.有相对固定的基础设施。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营业执照的非家庭性办公场所),有相对固定和集中的活动场所。
(2)有必要的办公和通讯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
(3)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维持日常办公需要。
5
4.组织机构科学合理,理事会、监事会等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设置明确。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业务素质高,信誉好,在会员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定期召开会议,对协会发展工作提出规划,能及时解决协会发展遇到的各种问题。
(2)协会领导班子中社会人士达30%以上。 (3)有专职秘书长。
(4)除秘书长之外有至少1人的专职人员。 (5)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6)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协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5.有一定规模的品牌赛事或传统活动项目。 (1)有专门的活动和竞赛工作机构。
(2)具备组织本协会项目活动及竞赛的能力。
6
(3)具备一定规模的裁判员队伍,并有对裁判员管理和培训的能力。
(4)具备一定规模的裁判员队伍,设有裁判委员会,有对裁判员管理和培训能力。
(5)每年开展的活动或赛事不少于4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为省级以上品牌赛事或传统活动。
6.具备自立、自养、自强的能力
(1)协会具有权威性,社会影响力大,会员制建设完备。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数量能够覆盖全市,实现服务会员、服务社会。
(2)开发并形成具有本协会特点的项目、活动或赛事。
7
(3)不断开拓协会的市场资源,通过各种渠道积累活动资金,保证实现本协会的实体化并逐步达到自给自足、自负盈亏。
7.具备周密详实的协会实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1)可行性实施方案完善,可操作性强;
(2)内容详实,措施有力,掌握该项目参与人群的类别、数量等具体数据;
(3)有明确的目标和实施计划,并能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三、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申报程序
(一)各协会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对照协会实体化标准,做出申请实体化试点的决议并向市体育总会提出申请。
8
(二)填写《嘉兴市市级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申请书》(见附件)。
四、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审核
(一)由市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体育协会按照实体化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审核。
(二)审核步骤 1.公布实施方案。
2.提出申请的协会对照标准上报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3.由市体育总会初审,提出符合实体化标准的协会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育协会社会化、实体化建设的扶持
9
(一)对象为市级体育协会,采取分批进行; (二)周期为五年,从2014年开始至2018年止; (三)对符合标准并通过审核的协会,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协会承担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发展潜力,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
(四)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1.向社会购买体育公共服务
(1)参加省体育局举办的省体育大会等各类群众性运动会或省体育局指定参加的全国及以上赛事活动的参赛、赛前集训等。
(2) 经市体育局批准举办或委托承办的各类赛事活动。 2.协会实体化扶持资金
10
依据《嘉兴市市级体育社团考评办法》,每年给予体育协会一定的经费扶持。
(五)资金管理:
按照嘉兴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由市体育局对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经费和协会实体化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1.财务活动实行预算管理。协会实体化建设资金应根据工作任务及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报协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并经财务审核和指定领导批准后执行。经费收支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予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或追加,必须向财务提交调整或追加预算申请,由财务审核,报经指定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或追加;
2.各协会财务人员应按照财政部门和协会财务制度规定和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
11
六、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由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体育总会监督施行并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未尽事项,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条例等执行。
(三)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公布实行。
1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