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KTV常见到“谢绝外带酒⽔”字样的规定,这⼀规定条款违法吗?顾客到KTV消费与店家形成的是⼀种服务合同关系,⽽“谢绝⾃带酒⽔”属于不成⽂规定,显失公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9条以及第11条,这种店堂公告侵犯了消费者的⾃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是⽆效的。接下来店铺⼩编为⼤家详细解答。
⼀、KTV不允许带酒⽔的条款是否属于违法
违法。KTV“谢绝⾃带酒⽔”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24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说明、店堂告⽰等⽅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效。
⼆、KTV“谢绝⾃带酒⽔”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什么是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些经营者单⽅⾯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或者⾏业惯例等,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最⾼⼈民表⽰,餐饮⾏业中的“禁⽌⾃带酒⽔”“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纠纷,可以适⽤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捍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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