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生
重
工
Yong sheng zhong gong
2011年 01月29日 呈:部门主管 发文单位:技术装备部 拟 稿:谢永超 审 核: 审 批:
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流程
起重机械检验周期为两年,使用单位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申请监督检验。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特检院网站下载《法定检验报检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起重机械报检信息,加盖公司公章(2份/用户)报交特检院业务大厅,等待现场检验。
二.现场检验需要的资料:
1.上年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或检验报告(份/台) 2.报检起重机械明细(现场检验时提供给检验人员) 3.起重机械技术资料,合格证。
三.陪同特检院人员做现场检验,并做记录。检验合格通过后缴纳报检费用。经办人持缴款单(复印件)到综合管理部报检大厅窗口或指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领取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项,特检院检验人员对不合格项开据《整改通知单》。申请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经使用单位和安装修理单位签章认可后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各检验部,交由检验人员确认;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同意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报各检验部,交由检验人员确认。确认合格后缴 费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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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 sheng zhong gong
2011年 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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