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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薪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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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薪资结算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必须填写《离职申请书》,辞职者旭按制定的有关条款办理辞职手续。

1. 试用期内的人员辞职需提前三天申请(新入职人员上班不满15天自离的,工资不予结算)

2. 试用期满后普通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申请:A、经各级主管审批以后且以经理批准之日为准,一个月后结算工资(特殊岗位延后1-3个月),B、做满半年以上的员工不扣除进厂时的计时培训,C、当月辞工期间必须达到1500元以上,才能结算工资,不满1500元的按急辞结算,若在辞职期间出现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等,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按急辞处理。

3. 试用期满后急辞的:A、经过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审批,B、扣除合同违约金500元,C、扣除进厂上班时的培训费(特殊急病除外,但必须有医院证明,不扣除违约金,只扣除计时培训费) 4. 公司裁员或辞退的工资全部结清,开除者给予500元以上或全部工资罚款,被认定为违法犯罪的和自动离职的不结算工资。 5. 除裁员以外其它情形离职的均不享受各种福利和奖金。

6. 所有离职人员,确定出厂以后由财务开具放行条,经各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结算工资,并收回各种证件。

7. 员工将行李和放行条交到保安室,保安接到放行条时检查行李后立即放行。

员工请假审批制度

1. 所有员工请假应到部门负责人处领取请假单,按下面的程序,逐级批示,除因疾病可由亲属或同事办理外,其它均由当事人亲自办理,员工请假得到审批后,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开发放行条,计时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请假时必须指定职位代理人,并在请假单上注明,否则不予请假。

2. 请假到期后到办公室销假,未能如期返厂的,也未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3. 所有员工当月请假不超过两次(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每次不超过一天,超过7天以上者(含7天)工资按请假时间顺延发放。

4. 每月月初发工资后的一个星期内不批准请假和辞职(疾病除外) 5. 时间、权限、人员 车间员工 0.5-8小时(一天以内) 组长签字、主任审批、行政部备案 1-3天 组长签字、主任审批、经理同意、行政部备案 3天以上 同1-3天 主任审批、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组长、统计、品检、技术人员 办公室人员、主任 主任审批、经理同意、行政部备案 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经理

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奖惩制度

为了使奖惩制度公平、公正、公开,任何奖惩制度必须有依据,奖惩要及时,奖惩必须公开,当员工的表现较大的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才能给予奖励,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应给予相应惩罚,处罚的原则是初犯从轻,屡犯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奖励明细

1. 举报违纪违章行为者,一经查实,给予表彰,员工颁发奖金10-50元

2. 对现有的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改良建议,对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嘉奖并颁发奖金50-300元。

3. 通过自身努力,攻克工艺技术难关,嘉奖并颁发奖金50-500元。

4. 遇有灾变或以外事故,能风不顾身,不避危难,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的,记小功并颁发奖金100-1000元。 5. 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或新闻媒体表扬的,且有事实证明的颁发奖金100-500元。

处罚明细

一、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10元罚款,罚金当场乐

捐。

1. 初次不听直接上级合理指挥者。 2. 同事之间相互口角情节较轻者。

3. 对直接上级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4. 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的。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处以10-50元的处罚,并记警告一

1. 在上班时间聊天或从事规定以外实习未对别人造成影响的。 2. 因个人工作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 旷工、怠工、迟到、早退、或霸王请假者。

4. 上班时因停电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大声喧哗及窜岗、离岗者。 5. 就餐时,故意敲击碗筷,插队,饭菜乱扔者。 6. 宿舍卫生很差,多次不听劝说者。

7.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服从纠正或借故推脱者。 8. 男女员工违反作息规定互相串门者。

9. 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以及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11. 非工作需要到其它工作台面逗留的。 12.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13. 当日累计旷工1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

14. 部、科、车间所辖区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窗户未关、所用电器未切断电源的。

15. 晚上超过23:30回宿舍的(特殊情况除外)

三、 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并处以50-100元的发罚款,罚款现场乐

捐。

1. 未按程序或标准文件作业造成损失价值在100-500元以内,产生不良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因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3. 私自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热的快等高功率电器或移动消防设施的。

4. 当日累计旷工8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 5. 把工作证件转接给非本厂人员的。

6. 恶意言语攻击,诬陷,威胁同事,造成伤害不大的。 7. 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消极怠工的。

8. 代别人打卡或让别人打卡的。

9.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的,态度恶劣,情节严重。

四、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如情节较轻,并主动认错,给予留厂查看,并处以

150-500元的罚款,否则给予辞退或开除,或移交公安部门,并处以500元以上或全部工资的罚款,罚款金随当月工资扣发。 1. 盗窃企业财务或员工财务。 2. 对同事恶意动手攻击或诬陷。

3.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妨碍公务。 4. 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的。

5. 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提出辞职,未经同意而消极怠工的。 6. 不服从管理侮辱威胁上级的。 7. 煽动怠工和罢工的。

8. 携带或持有枪械、匕首、毒品等一切违禁物品的。

9. 当月累计旷工24小时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不结算工资。 10.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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