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增长率为16‰,人均粮食占有量420㎏,蔬菜占有量160㎏,预测到2010年本地粮食作物平均播种单产将达到15000㎏/h㎡,蔬菜平均播种单产将达到30000㎏/h㎡,规划期内由外地调入粮食15万吨,调出蔬菜10万吨。该地区的粮食复种指数为2,蔬菜复种指数为3.5,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2%,如果规划年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调整到7:3(不考虑绿肥和特种作物),村镇和城市人均占地指标分别为125㎡和96㎡,试测算该地规划年: (1)该地规划期末总人口、城市人口和村镇人口; (2)耕地需求量(不考虑人工饲料地等); (3)居民点用地需求量;
(4)规划年人均耕地指标(注:所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小数)。 解:(1)P总人口=P2001×(1+年机械自然增长率+自然增长率)^规划期年限 =116×(1+4.5‰+16‰ )^9=139.20万人 P城市人口=139.206×2%=86.30万人
P村镇人口=139.20×(100-62)%=52.90万人 (2)粮食用地需求量=[(规划目标年总人口×人均粮食占有量)-粮食调入量]/ (粮食播种单产×复种指数)=[(139.20×10^4人×420㎏/人)-15×10^7㎏](15000㎏/h ㎡ ×2)=14488.00h㎡
蔬菜用地需求量=[(规划目标年总人口×人均蔬菜占有量)+调入蔬菜量]/(蔬菜 播种单产×复种指数)=[(139.20×10^4人×160㎏/人)+10×10^7㎏]/(30000㎏/h㎡×3.5) =3073.52h ㎡
由于规划年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调整到7:3,因此, 规划年耕地需求量=粮食用地/0.7+蔬菜用地
=14488.00h㎡/0.7+3073.52h㎡=23770.66h㎡ (3)城市居民点用地=(城市总人口×人均占用地指标) =86.30万人×96㎡/人=8284.80h㎡ 村镇居民点用地=(村镇总人口×人均占用地指标) =52.90万人×125㎡/人=6612.50h㎡
因此,居民点用地=城市居民点用地+村镇居民点用地=14897.30h㎡ (4)人均耕地=23770.66h㎡/139.20×10^4人=0.02h㎡/人
2.某乡的土地利用现状构成如下表所示,另知该乡当年的农作物播种面积为
2100h㎡,养殖水面为780h㎡,试计算下列指标:
土地垦殖率;土地农业利用率;耕地复种指数;林地覆盖率;水面利用率;建设用地利用率。
表——1 土地利用现状构成表 单位:h㎡ 土地耕地 林地 牧草城镇独立交通 水域 未园总面地 村用工矿用地 利地 积 地 用地 小已利用地 计 用
1
9865 2200 850 250 1150 125 790 2751450 450 0 1300 解:土地垦殖率(A1)=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200/9865×100%=22.30%
土地农业利用率(A3)=农业用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200+850+250+1300+780)/9865×100% =54.54%
耕地复种指数(A5)=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耕地总面积×100% =(2100/2200)×100% =95.45%
林地覆盖率(A9)=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850/9865)×100% =8.62%
水面利用率(A7)=已利用水面面积/水面总面积×100% =(1450/2750)×100% =52.73%
建设用地利用率(A4)=建设用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1150+125+790+1450-780)/9865×100% = 27.72%
3.下表为某市2000——2010年土地利用规划综合平衡表,应用所学知识完 成
下列各题:
(1)按照规划期内的有关条件完成综合平衡表;
退耕还林率0.025%,退耕还湖率0.012%,退耕还牧率0.005%,耕地退化率0.008%,耕地保护率86.27%,建设占用耕地146h㎡,其中居民点占用57h㎡,独立工矿占用46h㎡,交通占用33h㎡,特殊用地占10h㎡;农地整理增加耕地85h㎡,园地25h㎡,林地18h㎡;土地开发增加耕地56h㎡,园地45h㎡,村庄整理增加耕地系数12%;独立工矿用地复垦增加耕地85h㎡,;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复垦净增耕地系数分别为8.6%和86.6%。
(2)计算规划年有关指标:土地垦殖率、土地利用率、林地覆盖率、水面利用率、土地建设利用率、土地农业利用率、基本农田面积、土地复种指数。
各类用地综合平衡表
表见下一页
备注: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0000h㎡,养殖水面为600h㎡.
2
解:(2)土地垦殖率=规划年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5649.92/12850.28×100% =43.97%
土地利用率=规划年已利用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12850.28-181.00-(1827.05-600)]/12850.28×100% =89.04%
林地覆盖率=规划年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661.84/12850.28×100% =5.15%
水面利用率=规划年已利用水域/规划年水域面积×100% =600/1827.05×100% =32.84%
土地建设利用率=规划年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100% =(规划年建设城镇村+独立工矿+交通+特殊)用地/土地总面积×100% =(1046.74+635.27+512.50+31.06)/12850.28×100% =71.72%
土地农业利用率=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地+养殖水面)面积/ 土地总面积×100%
=(5649.92+556.16+661.84+313.20+600+1435.54)/ 12850.28×100%=71.72% 基本农田面积=规划年耕地面积×86.27%
=5649.92×86.27%=4874.19h㎡
土地复种指数=规划年播种面积/规划年耕地面积×100% =10000/5649.92×100% =176.9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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