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航前,将主要设备的备件交付本船项目组试航(主机、辅机、锅炉等)。
2.试航后,由本船项目组通知交接备件时间(如船东需要,先将备件清册交付船东检验),交接前,将其余备件领上船安放于备件库。
3.与船东指定的人员(轮机长等)交接备件。(如轮机长签字无效,将由船东签字生效。)
4.交接完毕,将备件清册复印件交经营部。
扬州科进船业有限公司
供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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