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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支部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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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支部委员会职责

一、支部职责

支部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本支部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组织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四)与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交流情况,支持各委员的工作,协调好单位内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支部副职责

支部副协助支部抓好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不在时,由副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抓好支部组织建设;检查和督促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的先进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三)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的意见,具体指导办理接收新和预备的转正手续。

(四)负责抓好组织管理工作,如接转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各项统计表和及积极分子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目标制定和民主评议活动,负责党组织各项制度落实,协助做好老干部和工作。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教育工作。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政治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

和建议。

(二)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开展好机关文化体育等集体公益活动。

五、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一)组织对进行遵守党纪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教育。

(二)负责检查和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受理对申诉和对的控告,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四)考察了解受处分改正错误的情况。

六、党小组长的职责

(一)组织本小组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文化科学知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素质。

(二)带领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并督促检查执行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

(三)按时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经常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生活。

(五)协助支部做好鉴定,培养积极分子,接收新和预备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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