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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一、 德国双元制的历史沿革

1. 一元——“企业培训”起源于学徒制,学徒不仅要在生产车间里跟师傅学习实用技

术,还要到学校学习必要的理论知识。

2. 1821年,萨克森魏玛大公国的行业协会法律以及学校里的课程规定既要补充职业方

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提高学徒的普通教育水平。

3. 19世纪中后期,不少城市明确要求学徒有义务到职校接受必需的理论知识学习。

1900年许多大城市将学徒期青少年的进修学校教育定为义务教育,并决定让企业参加职业培训,承担主要培训责任。与此同时,又用职业学校教育补充企业实训。

4.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双元制”的正式称谓是在1948年德国教育委员会在《对历

史和现今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的鉴定》中首次使用了这一名称。在1969年提出了《联邦职业技术教育法》,确立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双元制”培训是德国技术发展的支柱,德国的技术骨干大多是由“双元制”培训体系培训出来的,在联邦德国的企业中,经过双元制培训的技术工人在企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达到40%左右。

二、 双元制的模式

核心:企业与学校合作

学生在9、10年级的时候,想进入双元制职业学校,得先向企业提出申请,得先有企业接收他,不过目前企业中学都会选实科中学的毕业生。(企业都会选基础知识比较扎实的毕业生。)

双元制中德国承认的职业有三百五十几种,所以说职业教育的学生中最大的比例是双元制的学生。双元制学校中的学生在企业里学习实践课,在学校里进行理论学习。在企业和学校的时间比为3:1,或4:1(学生一周在企业待3天或者4天)。 双元制培训体系的“双元”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个教育体——企业与职业学校 (这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两个基本场所,企业着重进行实际操作的技能的训练,学校着重理论知识的传授。)

(2)受训者的双重身份——学生与学徒(就企业而言,受训者在初中毕业后与所选择的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在培训期间所应履行的学徒的权利和义务。而在职业学校,他们是学生,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中最后三年教育。

(3)法律依据——职业教育法与学校法 (企业里的培训主要遵循职业教育法,属联邦管辖,职业学校的教学要遵守各州制定的学校法规,各州负责。)

(4)主管单位——联邦与州文教部

(5)两类课程——理论课与实训课(在企业主要是传授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除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包括普通文化知识。)

(6)两类教师——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企业培训的实训教师是企业的雇员;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是属于国家公务员。)

(7)两类考试——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8)两种证书——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培训证书和毕业证书则是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的与培训和学习地点有关的学历证书。)

(9)两类经费——企业和 (学生在企业的培训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企业除了负担培训设施、器材等费用外,还必须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等;职业学校的经费则由国家和州负担)

三、 特点

1.以企业为核心。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事实上是从学徒制度发展而成的,也就是说,随着工业化生产的发展,完全由企业承担的学徒制度吸收了学校教育作为补充而形成的职业教育制度。在这种合作教育中企业把对职业教育的投资作为是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也即是对企业未来的投资。企业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职业教育的招生到受教育者的培训上,从职业培训岗位数目到培训计划直至培训的物质设备等的配备,基本上都由企业控制.可以说企业这一元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它直接决定着“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企业为主的双元制具有以下优点:培养目标更符合企业需要,真实的生产环境使学生比较接近实践以及未来的工作需要。

2.以实践为基础。联邦德国职业教育机构一向贯彻严格训练、注重实践的方针。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员在毕业时必须经过实际操作考试与理论考试。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进入职业生活时不仅在文化素养方面,而且在实际操作技术方面,都比较符合实际需要,能够不再经过熟悉业务过程而直接作为一个熟练工人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理论与实践之比为3:7或者2:8,注重实践不仅体现在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时间分配上,还体现在培训的运行机制上。

3.以法律为保障。联邦德国的法律非常健全。“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企业与学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由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按照联邦《职业教育法》、州《职业学院法》、《职业培训条例》,在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企业与学校共同承担职业教育。由于有

这种法律制度的保障,企业均把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自身行为”来看待,并将其投人作为是对企业未来的投资,企业不仅提供生产岗位供学生实践,还配备专门的培训车间、合格的培训教师,提供充足的培训费用。可以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顺利实施和取得世人瞩目之成功,提供了必须的前提和条件。

4.以职业为导向。 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教育与就业相互衔接,培训是职业生涯的开始。在联邦德国,任何一个从普通中学毕业的青年,都可以在国家承认的职业工种中选择一项。“双元制”职业教育从专业的设置、培养目标的确定、课程的设计、教学的实施及考核都是以职业为本位。说明:双元制学校的学制一般在三年或者三年半,学生从双元制学校毕业后可以直接留在企业工作,但是这并不是说之前我在这个企业实习的毕业后就必须还留在这个企业工作,可以留下可以走。双元制毕业的学生还想上学的话还可以继续上。

四、 “双元制职业教育”成功的原因

1. 德国特殊的经济结构: (1)德国的原材料缺乏,严重依靠进口自然资源,所以人

力资源是保护国家未来市场安全的重要资源。(2)德国的第二产业比重大,手工业是德国的传统产业,这一特点决定了工业生产过程中分工很细,专业化程度很高,也决定了双元制职业培训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3)德国的企业形态很多是大的公司,作为大的公司重视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会把员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效益紧密相连,并把它纳入到企业的发展规划中,而且大企业也有能力承认对员工大培训的费用。

2. 职业主义文化的影响:(1)德意志民族自古就崇尚手工业和技艺有着强烈的职业归

属感,大多数德国人视工作为生活的重要部分,极度重视操作技能,并认为不教儿童手艺等于教儿童盗窃,这种不鄙视技艺的文化传统深深地影响了德国人对技艺、技能的态度 。(2)凯兴斯坦纳公民劳作学校理论是公认的德国职业教育的哲学基础。德国人普遍认为某种职业资格不仅是生存的基础,而且是个性发展、感受自身价值和社会认可的重要前提。

3. 健全的行会制度:“双元制”职业培训以企业为主的原则是靠经济界通过行业协会

强化“学徒制”管理来体现的,今天德国的行业协会是一个带有强制性的组织,每个行会都设立一个职业教育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行业协会在“双元制”培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 存在的问题:

德国双元制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以上的三点是双元制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支撑点,而这又恰恰是双元制自身不足的重要根源。

1. 职业教育定向分流过早:在德国,中等教育有完全中学,实科学校和主要学校

三类。实科学校和主要学校基本上是为职业培训提供生源,其课程主要与职业培训配套,不像完全中学那样全面系统。这就产生了12岁定向分流,此时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系统都并未充分发展和成熟,对人才的全面培养和发展是很不利的。

2. 过分依赖企业,易受经济危机的侵袭:双元制的机制主要以市场为主,政

府法规调节为辅,这意味着企业的是否参与,或者参与企业的经济状况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双元制的命运。

3. 培训专业过分专门化,各专业间缺乏兼容及迁移。

4. 两个培训主体之间存在矛盾和协调问题:职业学校和企业间的合作和协调是发

挥双元制作用的前提,但是两者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始终是一个难题。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是各州教育文化部的职权范围,由各州自己决定,而企业培训的依据是全国统一的条例,如果学校教学与企业培训不能协调统一,则会出现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所授内容重复或者脱节,或是各州在教学内容、质量以及深度之间的差别。

六、 改革和发展趋势

1. 国际化

随着欧洲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国际合作的加强及科学技术国际化的发展。各国职业培训内容、质量标准等都不再仅以本国发展水平来定位了,而应走向国际化。 2. 高层化

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随之对人才质量的需求提高,这必然导致职业教育层次提高。 3. 现代化

为适应知识社会和信息社会对职业人才的更高要求,职业教育里的专业设置,即培训职业的设置,更具现代性。培训职业的现代化是联邦职业教育

的心脏。新时期专业设置的现代性将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在增长迅速的就业领域里开发新的培训职业。第二,要加速现有培训职业的现代化。自2000年来已对76个教育职业及相关的职业教育条例进行了改革并设置了26个新教育职业。修订后的专业,无论是培养目标还是教学内容都更加现代化,更具有时代性。第三,加快现代化的教育职业及其职业教育条例的实施程序。为培养高素质专门职业人才,每年的培训职业方案都要进行现代化改革。 4. 终身化

从终身教育的观点来看,职业教育尤其是职前教育,绝不是终结性教育。因为 一个人不可能通过一次性的学习就获得未来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因此,双元制必须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建立职业继续教育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职业进修教育制度。1998年德国联邦对地区行业协会编制的900个继续教育培训规章进行分析、筛选,进而制定15个全德统一的修职业条例。二是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措施。将卓有成效的双元制的教育模式和教育思想引入高等教育领域,与企业及专科大学合作,构建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双元制职业继续教育的体系,为接受过职业教育的青年人提供进入高等学校深造的机会。

5. 融合

随着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劳动力素质结构也开始发生了变化,日益趋向复合型。据此德国提出教育改革方案,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要相互渗透与延伸,并逐步实现普职的融合。

6. 开放

通过不同教育形式的沟通、融合和衔接,构建和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及社会成员对学习多样化需求的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 7. 科学 8. 个性

职业教育不能忽视和抹杀人的能力和个性倾向之间的差别,要注意培养人的特殊的职业能力和倾向。为此,联邦教育部在1999年1月出版了《职业教育促进天赋能力的效果和益处》的研究报告。要加强发现和促进那些有特殊能力倾向的人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他们本人,更有利于德国社会和经济发展。

七、 中德职教育体系比较

(1)在我国,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不浓。目前, 我国试行的“双元制”教学项目大部分是以学校为核心, 然后由学校规划、组织, 并在上级主管局领导的统筹安排和支持下落实几个“相宜工厂”作为试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实习基地。虽然我国已于1996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 但并没有从法律上确定企业和学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企业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培训方案。多数企业并不了解“双元制”职业培训的真实情况, 不清楚这种培训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参与意识不浓。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点是, 以企业为核心, 企业是“双元制”职业培训的主体, 承担了从招生到毕业以及具体培训各个环节的主要任务。对于企业来说, 培训在经济上是划算的, 投资教育就是投资未来, 因此, 企业能够自觉地承担职业教育义务, 参与热情高涨。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双元制”顺利实行的前提。

(2)运行机制

中国式“双元制”中, 无论哪种类型, 都是基于一套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 因而运行机制比较简单, 只是在企业与教育培训机构层面上。相比, 德国版的运行机制比较复杂, 基于企业和学校两套不同的计划, 企业与学校有各自的一个制定系统运行, 而之间的衔接由各州文化委员会负责进行, 所以实则还是基于两个系统下的共同运行机制, 牵涉的利益方众多。

(3)教学偏重

中德两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不同, 德国通常为2:8或3:7, 我国则多为6:4或5:5。在课程结构方面, 德国突出实践课程的比重与地位, 而中国突出理论课程的比重与地位; 在教学过程方面, 德国采用“四级教学法”、“项目培训法”、“任务书指导法”等, 坚持让学生亲眼看、亲手做、亲身体验, 而中国往往从抽象概念出发, 先理论后实践;在教师结构方面, 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相比, 德国为1:5, 而我国约为5:1。可见, 我国职业教育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

(4)任教资格

我国在教师的任职上没有德国那么高的标准。目前, 我国职业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者只占35%, 且多数未经过职业教育的师范教育,不少

教师职业技能较差。实习指导教师多数是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留校生, 不仅未接受过教育理论方面的培训, 而且也没有多少企业等方面的职业经历和实践经验。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很高。需要接受大学专业教育并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获合格证书, 然后经过实习, 包括3个月~1年的企业实习和1.5~2年的教学实习, 再通过国家第二次考试, 才能成为正式职业学校普通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实训教师则是已完成“双元制”职业教育并经过3~5年的职业实践, 在获得技师师傅资格后才能成为实训教师。这就保证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师在专业理论、教学能力与职业经验三个方面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准。

(5)考核制度

德国“双元制”模式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主要是因为其培训质量高, 而这一高质量的培训又是以客观、公正、规范的考试考核体系为保障的。由行会负责, 按照《职业培训条例》的考试要求进行的考核, 充分体现了公平、客观、的原则, 从而保证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以及职业培训的高质量。而中国的双元制考核主要还是一种内部考核, 主要由合作教育的双方负责, 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或行业标准, 从而也就缺乏像德国双元制资格证书那样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八、 中国职教体系的不足

1.功利主义的教育观和价值观 2.职业教育没有完整的法律保障 3.企业缺乏积极性和自主性

九、 对中国的启示

1、 完善《职业教育法》并出台相关法律。

2、 提高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性,实行“产学合作”。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仅可以增加对职教的投入,解决设备紧缺、实训基地匮乏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培训机制上,使企业成为主导,让

职业教育的教材与实训真正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彻底摆脱“纸上谈兵”的状态。但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德国双元制的企业培训,而应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双元合作机制。

3、 进一步加强“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必须紧密结合专业,脱离传统学历教育的模式,创新职业院校教师教育的新模式,提高职业院校教育的专业技能。对于专业课的教师,要通过实践技能培训使其成为“双师型”教师;对于实践课的教师,要通过教育学、教学法及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使其成为“双师型”教师。

十、讨论:德国“双元制”与英国“现代学徒制”之比较

德国的现代学徒制为双元制,场所为企业和学校,企业培训的依据是由行

业组织制定的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学校是依据各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框架教学计划”,由行业协会组织考试并颁发证书。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由三个级别组成(中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

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等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学徒培训的依据是国家统一颁布的“学徒制框架”,由英国各行业技能委员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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