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lO月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Oct..2009 第25卷第4期 Journal of Nanjing College for Population Programme Management V0l_25 No.4 亟 中国流动人口状况 基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 段成荣,杨舸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北京100872) [摘要]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考察并描述了全国流动人口的地域分布、人1:2学特征和就 业、权益保障等基本情况。研究表明: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欠发达的中部省份,流向较发达的东部和南部沿海省 份。流动人口的性别结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女性比例在提高。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间趋长,且部分人事实上已 不再流动。绝大多数流动劳动力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业,月均收入千元;但劳动合同签约率低, 工作时间长,参与社会保险的程度低,其权益保障仍需继续大力加强。 [关键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人1:2学特征;就业;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32X(2009)04—0005—05 Abstract:Using the data of 1%national population sample survey 2005 the paper studies and describes geo— graphical distribution and 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ationwide floating population,together with its em— ployment,right protection.The results are shown as follows:the major of the population is from the less—devel- oped central provinces.floating to the developed eastern and southern coastal provinces;The sex structure of the population is quietly changing with an increase of women proportion; rhe flow time becomes longer.and some people in fact no longer flow;The vast majority of mobile workers engaged in production,transportation。trade and service,with an average income of about thousand yuan a month.Besides,the population’S rate of job con- tract is low,working hours long,level of social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low.As the result,the protection of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need to be considerably further strengthened. Key words:Floating Population;Distribution;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Employment;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流动空前活跃,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自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 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发布以来,国家逐渐放宽了对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镇的限制,流动人口在规模上开始迅 速增长。根据“四普”数据估算,1990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达到2 135万人,到1995年,又达到7073万人。进 入21世纪后,流动人口增加更快,据2000年“五普”数据,全国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到 l亿以上。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则显示,2005年11月,全国流动人口已达 ̄lJl4 735万人 J。 流动人口是一个变化迅速的群体,而现行流动人口登记和调查系统又难以及时反映这一群体的变动 情况,由此导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管理机构对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管 理,提供服务。因此,本文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的最新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以期能为相关部门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提供参考或借鉴。 在进行具体分析之前,首先应对流动人口的统计口径进行界定。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项目 J,流动人口是指“调查时点居住地”(调查项目R7)在本调查小区,但“户El登记地情况”(调查项目 R6)为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口,同时剔除了市内人户分离人口E 3 J。依照流动人口所跨越行政区域的级 [收稿日期]2009—02—20;[修订日期]2009—09一l7 [作者简介]段成荣(1965~),男,重庆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人口迁移与流动。杨舸 (1984一),女,江西九江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口迁移与流动。 ・5・ 别,还可以将流动人口进一步划分为县(市)内流动人口、省内跨县(市)流动人口和跨省(市、区)流动人口。 下文即是对我国流动人口最新状况进行的全面描述和分析。 一、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 1.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广泛又相对集中,部分地区的流动人口“能见度”很高 14 735万流动人口分布在全国几乎所有的省(市、区),而部分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则集中了大量流 动人VI。仅广东省就集中了全国20.65%的流动人口,其次是浙江和江苏,当地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 的比重为8.31%和8.15%。 所谓流动人口的“能见度”是指一个地区全部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所占的比例。上海、广东、北京、浙 江、福建等省(市)接纳的流动人口在当地常住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高达34%、26%、23%、20%和19%。在 这些省(市),平均每5人甚至每3人中就有1人是流动人口。 2.发达地区主要吸收跨省流动人口,欠发达地区则主要吸收省内流动人口 大城市和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吸收的流动人口以跨省流动人口为主,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北京、上 海、广东、浙江等地区,所吸收的跨省流动人口数倍甚至数十倍于省内流动人口。与此相反,在一些经济发 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所吸收的则以省内流动人口为主,如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等省其省内流动人口 都明显多于跨省流动人口。 3.跨省流动人口主要流向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等地区 2005年,吸收跨省流人人口最多的 表1 2005年11月1日分省流动人口在全国流动人口中所占份额 % 是广东,其流入量占全国跨省流人人口的 32.64%(见表1)。吸收跨省流动人口较 多的还有浙江、上海、江苏和北京,占全国 比例分别为12.39%、9.26%、8.46%和 6.78%。吸收跨省流动人口最少的地区 是西藏、宁夏和青海,在全国总量中所占 比例只有0.08%、0.23%和0.25%,此 外,跨省流人人口较少的地区还有湖南、 河南、江西和安徽。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0年到 2005年,跨省流人人口占全国比重增加 的地区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如上海、浙江、 江苏,而该比重减少的地区则集中在华南 和西南地区,如广东、广西、四川、云南和 贵州。这一情况与近年来在广东等地发 生民工荒而在上海等地却未见“荒”的现 象不无关联,其深层次原因有待研究。 4.跨省流动人口的主要来源地为四 川等中部省(区) 与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分布高度 集中(仅广东省就吸收了全国近1/3的 跨省流动人口)相比,跨省流动人口的来 源地分布则较为分散。输出跨省流动人 口最多的是四川省,其输出量在全国跨省 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为11.27%。其他 输出跨省流动人口较多的省份包括广东 (占全国的7.88%)、安徽(7.73%)、河 说明:表1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得出,如没有特别说明 南(6.23%)、湖北(5.72%)、江苏 文中其他图表的数据来源同此。 .6. (5.52%)、广西(5.28%)等。 5.流动人口多数来自农村,流向城市 全国61.32%的流动人口来自农 表2流动人口的户口登记地类型构成 % 村,其中26.16%来自“乡”,35.16% 来自“镇的村委会”(见表2)。来自 城市和城镇的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近 39%。在省内流动人口中,来自农村 的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只有50%。而在跨省流动人口中,来自农村者所占比重明显较高,占85%。 从去向看,流动人口主要流向城市和城镇。在全 表3流动人口的现住地类型构成 % 部流动人口中,流向城市者占65.23%,流向城镇者 占19.16%,二者合计占全部流动人口的84.39%。 流向乡村的流动人口所占比例仅为15.62%(见 表3)。无论省内流动人口还是跨省流动人口,以流 向城市和城镇为主的格局没有差异。 二、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 1.年龄结构属年轻型,15~29岁的女性多于男性 全部流动人口中,14岁及以下儿童占12.45%,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81.82%,60岁及以上者只 占5.75%。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较“年轻”,15~44岁的青壮年是大多数,在总体中占比例为70.63%。 从图1可见,一旦进入15岁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其所占比例迅速增加,且女性增加得更多,仅15~19岁组 和20~24岁组就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0.33%和14.39%,其性别比分别为80.55和75.10。25~29岁年龄 组数量也较多,其所占比例为13.37%,其性别比为90.35。30岁以上年龄组的流动人口数逐渐减少,而 性别比逐渐升高,说明中老年流动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 数据表明,“流动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这一定见似 应有所改变。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流动 人口的性别比降到了101,而在l5~39岁的壮劳动力年 龄组中,性别比降到了92。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完成义务 教育之后,女性继续升学的可能性低于男性,尤其是在农 村地区,不能继续上学的妇女往往选择外出务工就业。 另一方面,在大城市服务业逐渐发展起来之后,适合女性 的工作岗位并不少于甚至有可能多于适合男性的工作岗 位。这些因素都可能促使流动人口中女性的增加。 2.流动人15'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初中毕业,平均 图1 2005年全国流动人口性别年龄金字塔 受教育年限为8.89年 总的来说,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不高,其中 表4 2005年流动人口分性别受教育程度 % 23.33%的人只有小学毕业,一半左右(47.41%)的人初中毕 业,上过大学者不到8%。其总体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9年, 达到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水平(表4)。 流动人口中,男性和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差异较大。女性 流动人口未上过学的比例为7.19%,高于男性的2.44%;小 学毕业的比例为25.34%,也高于男性;而大学以上的女性流 动人151则少于男性。女性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8.46年,比男性的9.32年少了将近1年。 3.流动人口大多数已婚,未婚者占29.08% 说明: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 大多数流动人口都已婚。其中,初婚有配偶者占全部流 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折算标准是:未上过学= 0年;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专科 动人口的66.3l%,再婚有配偶者占2.10%,另有极少数离婚 及以上=16年。 ・7・ 或丧偶者。未婚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中占29.08%(见表5)。 流动人口中,男女两性的婚姻状况相近。男性和女性 表5流动人口分性别婚姻状况构成 % 中未婚的比例分别是30.49%和27.66%,而66.11%的男 性和66.52%的女性为初婚有配偶者。女性丧偶的比例为 2.47%,高于男性的1.08%。 三、流动人口的流动特征 1.流动时间长。1/4流动人口流动时间超过6年 数据显示(表6),流动人口的流动越来越表现为一种 长期化的状态。全国流动人口中,流动时间在6年及以上 表6流动人口分性别流动时间构成 % 的占25.86%,超过1/4。流动时间为3~5年的占 20.81%,3年以下的占53.33%。 2.跨省流动人口最主要的流动原因是务工经商,其他 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差异较大 由表7可见,全国跨省流动人口中,73%是因为“务工 经商”而流动。除此之外,比较重要的流动原因是“随迁”, 占10%。两者合计占全部跨省流动人口的83%。因上述 两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流动者,所占比例都很低。然而,各 类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差异较大。对于县内跨乡镇和省内跨县的流动人口来说,“务工经商”是重要的 流动原因之一,其比例分别为22.07%和47.5l%;“随迁家属”也是十分重要的流动原因,因这两类原因而 流动者分别占县内跨乡镇和省 表7 2005年各类流动人口的迁移原因构成 % 内跨县流动人口的20.23%和 16.08%;此外“婚姻嫁娶”也是 较重要的原因,分别占县内跨乡 镇和省内跨县流动人口的 13.22%和9.12%。这与跨省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因“务工经商”而流动有明显不同。 四、流动劳动力的就业状况 本文的流动劳动力是指流动人口中15~54岁的女性和l5~59岁的男性。以下讨论的就是这一群体 的就业状况和权益保障状况。 1.大多数流动劳动力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业 按照我国的职业分类,流动劳动力主要涉及的职业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 员及有关人员”,在这两类职业就业的分别占全部流动劳动力的29.66%和48.64%。还有7.94%流动劳 动力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此外,职业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 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流动劳动力分别占比例2.45%、6.58%和4.73%。 2.男性比女性的在业比例高,不同地区流动劳动力在业状况差异大 分性别考察,流动劳动力中女性不在业的比例高于男性,为29.27%,其原因是许多妇女的流动原因 是“随迁”,流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照顾家人而非就业。男性的不在业比例相对较低,为11.74%。总体上 看,79.20%的流动劳动力在调查时处于在业的状态。 各省流动劳动力的在业状况差异较大。发达地区的流动劳动力在业比例较高,北京、天津、上海、江 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流动劳动力在业比例大多在80%以上。而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经济欠发达省份 的流动劳动力在业比例则较低。可见,经济发展水平是地区间流动劳动力在业状况差异的主要原因。 3.流动劳动力月均收入约千元.男性收入远高于女性 流动劳动力的平均月收入为999元(见表8),且收入差异悬殊,全部流动劳动力月收人的中位数仅为 800元,这意味着有一半的流动劳动力月收入只有800元或不足800元。男性和女性的月收入差异也很 大,男性的平均月收入达到1 139元,而女性只有818元,比男性少300元。 各省流动劳动力收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相关性。流动劳动力月收人最高的地区是北京, ・R・ 平均月收人为l 443元,中位数为1 000元。其次 是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平均月收入分别为1 表8 2005年分省在业流动劳动力月收入平均值和中位数 元 笪 塑墼 !堡塑 笪 兰塑墼 !堡塑 335元、l 1 13元、l 094元和1 030元。以上省 (市)经济发展水平都较高。而流动劳动力月收 河北人较低的地区大多在东北、西部的经济欠发达省 份,如:在黑龙江、吉林、四川、广西和贵州,流动劳 动力平均月收人分别为712兀、702兀、725元、 :4。4253.47i :o0o00 810.10 861.81 13.400 。998 .;6072.5041 ;0O0 广东 1113.25 广西 725.55 四川 739.69 670 800 80 06。 850 560 550 山西吉林 :2068.56 ;0O0 贵州 751.39 600 702.29 600 739元和751元,其月收入的中位数只有600元 黑龙江 712.78 550  ̄J 600元,也就是说约50%的流动劳动力月 收人只有600元或不足600元。 五、流动劳动力的权益保障 学者的关注,不少典型调查揭示了流动劳动力权 益受到损害的状况,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 浙江 109385 .:3。3 。4.,7: 00 0o 1000 陕西; 11.5 :O0 849.13 70H0 安徽862.44 8.800 甘肃 770.70 617 流动劳动力的权益保障问题早已受到社会和 兰 950. 2 415.o0 oo。O0 茎 90:.98; 60o0 600 全国 999.47 800 妻 H‘09 oo 河南 743.O0 时间长、工资低等。但过去的人口普查没有收集到足够的就业、收入方面的信息,因此,没有一个权威的全 国性调查能够反映流动劳动力的权益保障状况。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第一次较为全面地收集了人口 就业、收入方面的信息,本文据此考察流动劳动力签定合同、工作时间和收人等状况。 1.一半以上流动劳动力雇员没有签劳动合同 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才能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效地采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但是,在 以雇员身份就业的流动劳动力中,59.77%的人根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40.23%的人签订了劳 动合同。其中,签固定期合同的占全部流动劳动力雇员的33.53%,签长期合同的占6.70%。可见,流动 劳动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保障缺失仍是突出问题。 2.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工作53个小时,其中一半每周工作56小时以上 全国在业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工作53.80小时(见表9 2005年分省流动劳动力每周工作时间均值和中位数 表9),其中一半人每周工作56小时以上。如果按每周5个 工作日计算,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天工作10.8个小时;如果 按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工作 6.7天。数据还显示,有29.3%的流动劳动力每周工作 70小时以上,可见超负荷劳动现象普遍存在。 总体上看,流动劳动力一般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工作时 间长,劳动负担重。城镇流动劳动力的工作时间与当地居民比起来更是如此,全国城镇流动劳动力平均每 周工作53.63个小时,远高丁、L{地城镇人口的周平均工作时间46.43小时,也就是说,与当地城镇人口相 比,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要多I 作差不多1天(7.2小时)。而且从表9可见,各地区的情况也是如此。流 人北京城镇的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工作50.92个小时,而本地居民平均每周工作43.96个小时;流人上海 城镇的流动劳动力平均每周工作49.30个小时,而本地居民平均每周工作41.68个小时。 2.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62.46%的流动人口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公民应享有的三类基本社会保险。从全国的情况来 看,享有失业保险的流动人口仅占7.30%,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稍多一些,占15.25%,享有基本 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占18.41%。综合起来看,全国流动人口中,62.46%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6.32%的人参加了“三险”中的1项,8.02%的人参加了“三险”中的2项,只有6.77%“三险”都参加了。 这样的比例是相当低的,这意味着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还有待大力加强。 六、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研究有以下结论: 1.流动人口的结构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女性和儿童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这既反映了人口 流动家庭化的特点,更表明今天和今后的流动人口将会明显地不同于以往的流动人口。这也(下转第15页) .q. 程度提高有助于她们流向适合自身特点的就业岗位。而从男性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男性的关联度排在前 三位的职业分别是商业、服务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而大专以上程度男性关联度排在 前三位的职业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以及办事人员,(见表7)。这表明,高中文化水平是男 性就业的分界点,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男性向脑力劳动型职业高移的趋势十分明显。 四、结论 在当代社会,教育、学历不仅是人们获得社会地位的象征,同时也是大多数人获得不同职业的最重要 的依据与凭证。通过以上对贵州省就业人口受教育水平与职业分布状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人口受教 育程度的高低与其职业分层之间具有明显的关联性。这不仅体现出从事较高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具有较高 的受教育水平,而从事较低层次职业的人受教育水平往往较低这样的普遍规律性,更为重要的是,受就业 人口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低学历比例高,高学历比例低等因素的影响,贵州在整体职业构成中,从事体力 劳动职业的人口仍然占有较大数量;同时女性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从事体力劳动的机会较大;且还有近 80oA的劳动力滞留在传统农业部门难以转移,这不仅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已成为人口职业高 移化和人口产业高度化的严重障碍。显然,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贵州要赶上发达地区,一个可行的 办法就是在加大教育发展力度的同时,将提高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及专业技术能力放在第一位,政府有关 部门应在强化教育兴省观念的同时,既加大力度确保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发展,又要对职 业技术教育加大投人。这应是帮助贵州农业劳动力实现有效转移,加快从业人口职业分层高移化,促进 全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98—100. [2]胡建国.当代贵州社会阶层:结构・特征・调整[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8—73. [3]顾欣炜,于专宗.教育与中国社会的阶层流动[J].兰州学刊,2004(5):200~212. [4]张智敏,唐昌海.教育水平对人口职业分层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湖北省为例[J].中国人口科学,2003(3):67—73. [5]贵州人口普查办公室.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贵州卷)[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146—167. [责任编辑:李宁生] ' : ^ tt ^ / c / / c/ 一 — / 一 一 — 一 — — — 一 一 一 二, 、√ 一 一 (上接第9页) 是政策制定中需要给予高度关注的变化。 2.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分布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正是近年来部分地区遭遇民工荒的原因之一。要 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及时反映流动人口的变动并深入研究引发变动的原因。 3.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间趋长,1/4的人流动时间超过6年。在很多地区,这些流动人口事实上是不流 动的,他们长期工作和生活在一个地区,已成为当地“准市民”。据此,各项管理和服务政策必须尽快变 革,以满足他们融入城市的需求。 4.绝大多数流动劳动力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业。男性在业比例高于女性,不同地区 流动劳动力在业状况差异较大。流动劳动力月均收入约l 000元,男性收入远高于女性。 5.流动劳动力中,一半以上人员没有与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总体的周平均工作时间长达53个小时,一 半人甚至每周工作56小时以上;他们参与社会保障的程度明显偏低。上述状况表明,流动人口的权益保 障还远远没有落实到实处。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El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06—03一l6)[2009—09—17] http://www.stats.gov.en/tjgb/rkpegb/qgrkpegb/t20060316_402310923.htm. [2]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EB/ OL].(2008一Ol~02)[2009—10—1 1]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renkou/2OO5/renkou.htm. [3]段成荣,孙玉晶.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J].人口研究,2006(4):70—77. [责任编辑:李宁生] .1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