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优良的教育行风,让广大小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责任书:
1.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3.不在个人居所或租借其他场所从事有偿家教; 4.不向学生、家长推介培训机构;
5.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招生提供便利;
6.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培训班、补习班。
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学期内师德考核即确定为“不合格”等级,上学期师德考核中已经获得“优秀”等次的,立即取消“优秀”等次;当事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内不准参加聘任。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青州市何官镇孙板小学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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