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构: [1]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科部,北京100101;[2]山东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山东济南250103出版物刊名: 江西社会科学页码: 16-20页年卷期: 2014年 第6期
主题词: 中国党;党内法规;不溯及既往
摘要:法不溯及既往是指法律不得适用于其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或事件,从而改变该行为和事件依据旧法所取得的法律效果。这是一项古老的法治原则,为多数国家所遵循。在党内法规建设中坚持这一原则具有重大意义,它有利于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促进法规的严格执行。同时,它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也具有积极价值,有利于保护干部的民主权利,有利于更好地挽救犯错误的同志,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有利于维护党内团结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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