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批报销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更好提高营运效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各级员工必须按照此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界定权限、明确责任,做到错可纠,责可查。
二、借款及预付款审批
(一)、借款、预付审批程序
1、 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经主管安排业务活动而进行的短期借款,包括差旅费、设备维修、购置小耗材等。 2、借款,须先填列“借款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3、借款,必须在办理的业务结束后,及时报账结清借款。原则上清旧借新。
4、预付款,是指按照公司业务合同规定,需预先支付的工程款、材料款、货物款项等。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合同或指令填写“付款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财务方可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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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因业务连接而来不及结清前借款而又续借款的,必须经审批确定后再借;除此外,在未清借款又要续借的,经批准财务部可先从工资扣前借款,待业务结束一并结清。
6、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合法、有效票据报销各项借款及预付款项。超出二个月不清帐者,财务部从第三月起扣发经办人工资、奖金抵偿,直至欠款清算完毕。 7、借款、预付款审批程序:
接到指令单 财务经理初审:请购核准单 填付款审批表 符合制度、合同,资金、欠款情况。 按权限审批 总经理:全额 清理结果: 无 借款不清 按时间清理: 预付回否 借款清算完毕 财务办理付款 营运副总:1万\\笔 常务副总:5仟\\笔 财务经理:0.5-1\\笔 分公司经: 财务扣款: 至结清
(二)、费用报销制度
因主管安排或经营活动必需,而发生的出差、零星购置、小维修等费用。该项业务的主管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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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批准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凭证,其原始凭证()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一致,无涂改。 2、原始凭证()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开具单位专用章(或财务结算章)。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有权要求报销人提供真实、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否则拒绝付款。
3、 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别、分序粘贴计算出金额; (1)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别填列“差旅费报销单”包括:出差天数,住宿天数、车票金额、车票张数等可报销的票据,交由财务按规定计算。
(2)零星购置的各项费用票据采用“费用报销单”进行分类粘贴填列张数、金额。
(3)费用单据粘贴时应折叠整齐,错落有序,便于单据的审核和装订、保管。所有报销单据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相符一致。 4、报销程序: 接到指令 购置;请购核准单 财务初审:资金、、检查记录、合同 借款:按借款规定交财务:财务审核付款 清理票款清否 按权限审批 常务副总:小设备 营运副总:小维修 财务经理:差旅费 分公司经理:安排
索票 附在审批单后 3
(1)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须确认该业务事项事先是否经核准,再按照相关法规、合同内容审核其合法、合规性;对该业务的合法、合规负责。
(2)安排此项业务的主管对该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3)若经经理审批时发现费用支出不真实,将对报销人处以不实金额两倍的罚款。
(4)财务主管会计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及支出的合理进行审核,对支出不合理、票据不合法的各项费用,具有否决权。
(5)按照授权审批权限,报销凭据必须有相应经理经理的签字。若主管经理外出,报销暂缓;确需急办的,由财务请示总经理,电话报批并做电话记录备查,事后由该主管经理补签字,完备手续。 (6)
5、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7、 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 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9、 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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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制度
等 项 级 目 标 准 职务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部门经理 高级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其他工作人员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 住宿费凭住宿,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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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车 轮 船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 住宿标准 一 般 地 区 特 殊 地 区 市 伙食补内 助费 交 一 特 通 般 殊 费 地 地 区 区 按实 80 100 报销 软 卧 软 卧 一 等 舱 二 等 舱 三 等 舱 四 等 舱 公 务 舱 公 务 舱 普 通 舱 按实 报销 按实 报销 200 350 按实 200 350 60 80 报销 硬 卧 按实 报销 150 250 按实 50 60 报销 硬 卧 按实 报销 50 150 按实 20 50 报销 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 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 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 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 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 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 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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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 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 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 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 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 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 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报销。
(11) 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四、 其他有关规定:
1、 费用报销时间:每周星期四、五全天。报销材料货款及工程款不受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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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资发放时间:每月十五日的下午。 以上规定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3、 公司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
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4、 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受权财务部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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