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自查标准
1、如何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
1、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如下: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自查标准
这是广东省的要求吧,江苏还没有做这个,目前只是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听说新版的安全生产法中有关于企业自查的要求了。
3、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
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3.2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
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3)安全生产自查标准扩展资料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
4、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包括哪五个步骤
安全检查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一)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及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及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及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二)实施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查责任。查实体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特别是主要岗位、关键部位人员的责任清不清楚,工作程序及方法要领掌握与否。
②制度落实。查安全生产制度有没有制定,内容全不全,符合不符合实际,各种记录规范与否,依据制度规定一项一项进行核实、一条一条严格检查。
③查证照。从业人员有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是否具有操作证,已有的操作证是否过期。
④查现场。查生产场所秩序、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标准;操作人员是否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佩带、正确使用;有没有不安全行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的人和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现象;员工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⑤查设施设备。相关生产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仪器仪表是否显示正常值;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人员会不会操作。
⑥查标识。查有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及警示标志,从业人员是否知道相关要求,是否掌握自我保护知识。
⑦查培训。查“三级”教育是否落实,有没有教育资料,内容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效果是否突出。
⑧查事故处理。对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安全检查的主要方式
安全检查方式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及仪器检测等渠道获取信息。
①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②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类别是否被执行;
③现场检查。到作业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及事故征兆等;
④仪器检测。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如采用欧姆表测量接地电阻,判断是否合格等)。
(三)通过分析做出判断
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判断,必要时可通过仪器检验得出正确结论。
(四)及时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做出判断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采取措施的决定,即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包括整改意见、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及整改情况的反馈时间。
(五)整改落实
通过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成效。
5、安全生产常规检查项目表
不知你要部门安全检测表还是对企业安全检测表,安全检查表种类多。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2008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方法 得分
一 领
导
责
任 10 1.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负其责安全生产责任制。(4分)
查看相关文件或资料。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
分别扣2分。
2.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提供保障。(4分) 查看企业会议记录。没有召开会议的,不得分;不能及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的,不得分。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2分) 查看会议报告材料。材料中不涉及安全生产情况的,不得分。
二 物
质
保
障 10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3分) 查2003年以来企业建设项目资料。企业建设项目不涉及安全生产“三同时”内容的,不得分;高危企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不得分。
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2分) 查看设备清单和工艺
流程图,并现场核实。每发现一台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扣1分;每发现一条不符合规定工艺,扣1分
3.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2分) 查看设备保养、维护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不按周期维护的,扣1分;现场察看设备状况,与记录不符的,不得分。
4.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能够满足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3分) 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和样品。没有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标的,不得分。
三 安
全
投
入 10 1.安全投入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并合理使用。(2分) 查看企业年度预算相关账簿。没有纳入年度预算的,不得分。查看企业安全投入列支凭证,现场查验企业购置物品,凭证与物品不符的,不得分。
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3分) 查看会计账簿。没有按规定提取的,不得分;没有按规定使用的,扣1.5分。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分)
查看会计账簿。没有按规定存储的,不得分;没有按规定使用的,扣1.5分。
4.保证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必要条件和工作待遇。(2分) 查看会计账簿。安全管理机构无办公场所的,扣1分;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低于同级同职其它岗位管理人员的,扣1分。
四 安
全
管
理 20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职责。(3分)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没有明确工作职责的,扣1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2分)。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检查。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不得分。
3.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8分)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检查。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记录的,不得分;有隐患排查记录,但没有及时消除隐患或未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方案“五落实”的,扣4分;实地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企业没记录在案的隐患,扣1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安监部门报告的,扣2分。
4.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等工作。(5分) 查看监控记录。无监控记录的,不得分;有监控记录但监控记录无周期性、记录混乱的,扣2分;发现重大危险源未普查登记的,不得分。
5.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2分)
查看危险作业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的,不得分。
五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10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0分) 查阅资料。每缺一项工作制度扣1分。
六 教
育
培
训 10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分) 查阅资料。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企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确保每位职工每年接受安全教
育不少于一次,且培训内容全面、适用。(5分) 查看培训、考核记录、培训内容设置,随机找职工座谈。无培训录的,扣2分;无考核记录的,扣2分;培训内容设置不全的扣2分;座谈中发现职工未接受安全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1分;座谈中发现有培训记录但职工未接受培训的,扣5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再培训记录完备。(3分) 查看证件。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每发现1人再培训记录不全的,扣1分。
七 应
急
救
援 10 1.编制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3分) 查预案。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得分。
2.预案全部覆盖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点,切实可行。(2分) 本单位所有危险点,每漏掉1处,扣1分。
查预案。预案不能覆盖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3分) 查演练记录。没有演练的,不得分。
4.高危企业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积救援培训或与邻近的省级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服务协议。(2分) 查看培训记录,实地查看救援装备,查看协议。高危企业未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成立应急
救援队伍,但未进行培训的,扣1分。
八 事
故 20 1.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5分) 查看事故报告,走访职工。发现瞒报事故的,不得分;发现迟报事故的,扣2分; 发现漏报事故的,扣2分。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0)
查安监部门资料,走访职工。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扣5分,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
不得分。
3.事故伤亡人员赔偿到位。(5分) 对事故伤亡人员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备注:1.上述每一项的扣分,以扣完考核内容中确定的分值为止。
2.对高危企业单独考核项,一般企业该项得分以该项实际分值计分。
被检查单位合计得分: 督查组组长签字:
6、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是有什么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6)安全生产自查标准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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