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双方的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脚手架、升降电梯等门窗工程进场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2、负责协助乙方向质监部门报检事宜,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不锈钢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不锈钢设计施工图和监理方确认的样板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门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2、不锈钢进入现场,送检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3、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如果资料因乙方原因不符合备案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充完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监理、质监部门抽检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工艺做法,乙方无条件返工。 第五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因施工造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1、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工作,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 发包方提前动用,因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六条:售后服务及保修
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当日起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非质量原因,乙方
不负责维修。 第七条:附则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管辖.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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