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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来源:筏尚旅游网


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汇总和审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实现。

3.组织协助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5.经常、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6.组织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总经理研究处理。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提出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8.搞好职业病及各种职业危险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9.督促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10.督促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1.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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