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诊疗应急预案
根据海口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恢复海口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正常诊疗活动的通知》海肺炎指发〔2020〕398号文件规定,同意恢复海口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正常诊疗活动,为做好口腔科复诊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要求
1.患者就诊全部实行预约制(微信预约、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医务人员应提前一天致电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醒患者至少提前半小时到医院进行预检分诊取号;全程佩戴口罩。
2.在预检分诊处对就诊患者开展体温测量、健康验码、查询轨迹.对体温正常和拥有 “绿码\"人员,引导到候诊室候诊.对“黄码”、“红码\"人员或体温异常者,不予接诊,并按规定进行处置;如需就诊的,应先去发热门诊筛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才能就诊。
3.合理安排患者候诊,避免大量人员在候诊区聚集,并保持候诊区空气流通;
4.诊疗模式严格采取“一患者一诊室一医一护(助)一消毒”的方式。
5.口腔预检分诊人员和普通接诊医护(助)人员应做到二级防护,如诊疗过程中需进行有喷溅的操作时,医护(助)人员应做到三级防护,并采用四手操作。
6.每次就诊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当班护士负责并指导保洁人员对该诊室用 100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地面,然后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无人状态下)消毒至少30分钟,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用 75%酒精擦拭预处理,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7.综合治疗台、各种仪器设备用 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痰盂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刷洗,强弱吸管路用 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抽吸 30s。
8.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与信息记录,诊疗单元的医疗废物在每天诊疗结束后转运至暂存处;可疑患者的医疗废物处置,按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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