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采购
技 术 要 求
审核: 初审: *****有限公司***部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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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维修保养采购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消防器材是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企业进行初起火灾扑救的重要物资,消防器材完好有效,能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为了确保公司的各类消防器材完好有效,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制定本技术要求。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3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5 《阀门的检验与试验》JB/T9092 2.6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2.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8 《消防水》GB8181 2.9 《消防水带》GB6246-2011
2.10《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 2.11《室内消火栓》GB3445 2.12《消火栓箱》GB14561-2003 2.13《灭火器箱》GA139-2009
2.14《内扣式消防接口》GB 3265-1995 三、维护保养检修范围
*****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四、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产品必须按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供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进行生产。产品到达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出示产品出产地权威部门的本批次产品技术检验报告书。 2、质量保证期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对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无偿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灭火器品牌特殊要求
3.1 ABC干粉灭火器指定三个品牌
3.1.1大连金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祥牌9个规格:手提式1kg、2kg、3kg、4kg、5kg、8kg,推车式35kg、50kg、70kg
3.1.2徐州市淮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淮海牌9个规格:手提式1kg、2kg、3kg、4kg、5kg、8kg,推车式35kg、50kg、70kg
3.1.3.南京南消消防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鱼牌8个规格:手提式1kg、2kg、3kg、4kg、
5kg、8kg,推车式25kg、50kg 3.2二氧化碳灭火器指定两个品牌
3.2.1南京南消消防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鱼牌5个规格:手提式2kg、3kg、5kg、7kg,推车式20kg
3.2.2徐州市淮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淮海牌5个规格:手提式2kg、3kg、5kg、7kg,推车式24kg
4、各项技术要求
4.1 灭火器新品技术要求
4.1.1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4.1.2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4.1.3 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4.1.4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
4.1.5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4.1.6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4.2 灭火器箱新品技术要求
4.2.1灭火器箱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4.2.2 灭火器箱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4.2.3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开启力不应大于50N
4.2.4灭火器箱箱体焊接或铆接应牢固,不应有烧穿、焊瘤、毛刺和铆印等缺陷;冲压件表面不应有折皱等缺陷
4.2.5 灭火器箱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平面度公差不应大于2mm;箱门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隙不应大于3mm
4.2.6灭火器箱箱体应使用薄钢板、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厚度应符合GA139-2009 《灭火器箱》标准。
4.2.6.1 置地型灭火器箱箱体高度≤500mm的,箱体金属材料厚度≥1.0mm;
4.2.6.2置地型灭火器箱箱体高度>500mm,且<800mm的,箱体金属材料厚度≥1.2mm; 4.2.6.3置地型灭火器箱箱体高度≥800mm的,箱体金属材料厚度≥1.5mm 4.3 室内消火栓(箱、水、阀门、水带、接口)新品技术要求
4.3.1 SN65 的消火栓应配置公称直径65 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宜超过25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 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m; 4.3.2 SN65 的消火栓宜配当量喷嘴直径16mm 或19mm 的消防水;消防软管卷盘应配当量喷嘴直径6mm 的消防水。
4.3.3消防水须为消防部门认可类型水应为铝合金制。水的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其通过的流量不小于5L/S。外观质量:表面无结疤、裂纹及孔眼。铝制件表面须作阳极氧化处理
4.3.4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齐全; 4.3.5 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4.3.6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4.3.7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4.3.8 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手轮轮缘上应明显地铸出表示开关方向的箭头和字样。
4.3.9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4.3.10配套的两个铝合金接口应牢固地系于水带的两头,以便连接消火栓和水。消防水带须为消防部门认可的3C认证
4.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标志规格要求
4.4.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标志类型为I型,规格为18mm×33mm
4.4.2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标志类型为II型,规格为35mm×45mm
4.4.3消防应急灯具防护等级IP30,消防应急地埋灯的防护等级为IP65
4.4.4消防应急灯具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光照亮度)要求,标志灯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cd/㎡,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亮度不应小于50流明以下
4.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必须是获准认证的产品,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志,标志样式见下图,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
4.5 消防锹、消防桶、消防斧等产品技术要求
4.5.1 供货产品进厂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报告,以及厂家授权销售证明 4.6 灭火器维修技术要求 4.6.1 灭火器维修技术总要求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4.6.1.2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6.1.3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4.6.1.4 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6.1.5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4.6.2 维修用房及设备
4.6.2.1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 80㎡。
4.6.2.2 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6.2.3 应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合理。 4.6.2.4 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必须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 4.6.2.5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以下设备为必备设备: a.拆卸、组装设备 b. 清洗设备 c.干燥设备 d.干粉灌装设备 e.二氧化碳灌装设备 f.驱动气体灌装设备 g.报废处理设备 h.灭火剂回收设备 4.6.2.6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6.3 灭火器需要送修的具体条件
4.6.3.1在检查中发现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都需要送到灭火器专业维修单位,及时地进行维修。 4.6.3.2只要达到或超过维修期限,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也应送修
4.6.4 灭火器维修水压试验
4.6.4.1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时,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筒体和贮存驱动气体的贮气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的变形。
4.6.4.2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4.6.5 筒体清洗和干燥
4.6.5.1 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内部应清洗干净。 4.6.5.2 灭火器的零部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
4.6.5.3 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再充装前应确保空灭火器筒体内干燥。 4.6.6 零部件更换
4.6.6.1 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不含提、压把)不得更换,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4.6.6.2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允许补漆,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应覆盖铭牌。 4.6.6.3 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橡胶、塑料件必须更换。 4.6.6.4 用于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指示器,更换的压力指示器应与所维修灭火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红、绿、黄区标示范围相一致。
4.6.6.5 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6.6.6 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6.6.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4.6.6.8 灭火器的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6.6.9 水压试验不合格或永久性标志不符合GB 4351.1-2005中9.4或GB 8109-2005中 9.2.5 要求的贮气瓶必须更换,并将不合格贮气瓶作报废处理。
4.6.6.10 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固定单元、喷射软管固定装置损坏的必须更换。 4.6.7 再充装
4.6.7.1 在进行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 4.6.7.2 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存气瓶中充装到灭火器内。
4.6.7.3所更换的灭火剂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4.6.7.4 一种干粉不应与另一种干粉混合,亦不得被其污染;ABC干粉和BC干粉充装设备应单独设置,充装场地应分隔。
4.6.7.5 灭火器不得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得转换充装不同种类的灭火剂。
4.6.7.6 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 4.6.7.7再充装后的灭火器必须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4.6.8 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4.6.8.1 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和再充装的灭火器逐具进行编号,并按编号记录维修和再充装信息,确保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
4.6.8.2 维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使用单位、制造商名称、出厂时间、型号规格、维修编号、检验项目及检验数据、配件更换情况、维修后总质量、钢瓶序列号、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
4.6.8.3 每具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的灭火器都应贴有维修合格证,其内容、格式和尺寸应符合《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相关条款要求。
4.6.8.4 维修合格证应采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生产厂铭牌。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拆除时,这些标识应自行破损。
4.6.8.5 贮气瓶维修后应有的维修标识(不允许打钢字),标明贮气瓶的总重量和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4.6.9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4.6.9.1 筒体、器头按GA 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8.2.1、8.2.2 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4.6.9.2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GA 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4.6.9.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6.9.4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4.6.9.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4.6.9.6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4.6.9.7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4.6.9.8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4.6.9.9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4.6.9.10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4.6.9.11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4.6.9.12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4.6.9.13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干粉灭火器-10 年; c)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 年; 4.6.9.14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4.6.10 维修原则
4.6.10.1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6.10.2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6.11 维修质量管理
4.6.11.1 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并贯彻执行。 4.6.11.2 应保存所维修灭火器的产品标准、零部件和灭火剂标准、结构或零部件图。 4.6.11.3 应制定维修灭火器的工艺文件和拆卸、水压试验、灭火剂灌装、组装/充压、气密性试验、维修检验等操作规程,维修现场应能方便获得。
4.6.11.4 应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标准、维修技术、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等。
4.6.11.5 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和用户服务制度,保存相关档案。
4.6.11.6 应保存维修记录。记录应逐具编号填写,内容准确、真实、清晰,易于识别、追溯和检索。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应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4.6.11.7 应建立供方挡案,每年对关键元器件、灭火剂、外购外协件的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
4.6.11.8 应对外购的零部件、灭火剂进行进货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6.11.9 维修设备、检验设备应建立档案,保存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和检验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4.7 室内消火栓(箱、水、阀门、水带、接口)维修技术要求 4.7.1箱体变形、凹陷、箱体紧固螺栓脱落、门折页掉落、门锁扣失效等在接到维保申请后,由维保方组进行维修
4.7.2 箱体受重力严重变形,无法继续使用的,经公司确认交由维保方做报废处理,并更换新箱体
4.7.3 消防水、阀门、水带、接扣损坏的,经公司确认后,由维保方做报废处理,并更换新品
4.7.4 消防水带新品,维保方必须将配套的两个铝合金接口牢固地系于水带的两头 4.8 灭火器箱维修技术要求
4.8.1灭火器外观损伤、变形、凹陷可修复的,表面油漆脱落等,维保企业必须维修和油漆粉刷
4.8.2 灭火器箱严重变形、锈蚀,已经起不到保护作用的,经过公司安全部门认可后由维保企业报废处理
五、投标方资质条件及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5.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为临时三级。
★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取得的临时三级资质到期后,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省消防总队相关文件要求的期限及时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 5.3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5.4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5.5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5.6提供近三年为各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的同类业绩至少3个 六、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品名项目 推车式ABC干粉灭火车新品 二氧化碳灭火器新品 ABC干粉灭火器新品 ABC干粉灭火器新品 ABC干粉灭火器新品 灭火器箱新品 灭火器箱新品 灭火器箱新品 灭火器机头新品 灭火器机头新品 灭火器机头新品 灭火器机头新品 灭火器压力表新品 灭火器顶针垫新品 规格 35kg 2kg 8kg 4kg 2kg 8×4 8×2 4×2 8kg 4kg 2kg 推车式 通用 通用 数量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灭火器O型圈新品 灭火器铅封新品 灭火器铅封新品 灭火器插销新品 灭火器胶管新品 灭火器胶管新品 灭火器胶管新品 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喷管新品 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车轮新品 二氧化碳管新品 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存放箱新品 消火栓箱薄钢板新品 消火栓箱白钢新品 消火栓箱薄钢板新品 消火栓箱白钢新品 消火栓箱铝合金新品 消火栓箱新品安装费 消火栓阀门新品 消火栓阀门新品 消火栓门锁新品 消防卷盘新品 消防软管消防水新品 消防软管新品 消防水带新品 消防水带新品 消防水新品 消防水新品 消防栓水带接扣新品 消防栓水带接扣新品 喉箍新品 防火布新品 防火毯新品 防火毯新品 消防釜新品 消防釜新品 消防平釜新品 消防平釜新品 消防锹新品 通用 塑料 铝制 通用 8kg 4kg 2kg 35kg 35kg 2kg 115×550×550 1800×700×200 1800×700×200 800×650×200 800×650×200 800×650×200 1800×700×200及800×650×200 Φ65 Φ50 国标 SN25 喷嘴直径6mm 内径 Φ19长度30米 Φ65(1根25米) Φ50(1根25米) Φ65喷嘴直径19mm Φ50喷嘴直径19mm Φ65 Φ50 36(46-70) 1米幅宽 1×1(块) 1×1.5(块) 钢制 普通 钢制 普通 钢制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消防锹新品 消防桶新品 消防桶新品 烟雾弹新品 消防沙箱新品 消防沙箱新品 标牌(警告、禁止等)新品 标牌(警告、禁止等)新品 标牌(警告、禁止等)新品 消防应急灯照明灯具-地埋指示标志新品 消防应急灯照明灯具-墙壁指示标志新品 消防应急灯照明灯具-双头应急灯新品 消防应急灯照明灯具-安全出口新品 地下消火栓新品 疏散方向指示地标(地贴)新品 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周期维护检查 二氧化碳灭火器周期维护检查 ABC干粉灭火器周期维护检查 ABC干粉灭火器周期维护检查 ABC干粉灭火器周期维护检查 普通 小 大 300×350(≥3分钟) 1200×800×500 1800×1000×800 0.5×0.4(米) 0.3×0.4(米) 1.2×0.6(米) 247×42×247 287×65×260 335×65×162 365×45×180 DN100 国标 35kg 2kg 8kg 4kg 2kg 800×650×200及1800×700×200箱可修复的面积约50mm×50mm面积的变形、局部开焊 30 77 消火栓箱维修 七.工期要求
7.1 中标单位应对突发故障,1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对故障问题进行处置 7.2 按照招标人每月工作计划实施维修保养采购等工作 7.3 以上技术要求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技术要求如有异议解释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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