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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在哪些环节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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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在哪些环节需要缴纳

1、⼀般规定

纳税⼈⽣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销售时纳税。纳税⼈⾃产⾃⽤的应税消费品,⽤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于其他⽅⾯的,于移送使⽤时纳税。

所称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所称⽤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将⾃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产最终应税消费品,⾃产⾃⽤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所称⽤于其他⽅⾯,是指纳税⼈将⾃产⾃⽤应税消费品⽤于⽣产⾮应税消费品、在建⼯程、管理部门、⾮⽣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告、样品、职⼯福利、奖励等⽅⾯。

2、委托加⼯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

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为个⼈外,由受托⽅在向委托⽅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委托⽅⽤于连续⽣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所称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只收取加⼯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提供原材料⽣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然后再接受加⼯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以委托⽅名义购进原材料⽣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销售⾃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于受托⽅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以⾼于受托⽅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个⼈加⼯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对纳税⼈委托个体经营者加⼯的应税消费品,⼀律于委托⽅收回后在委托⽅所在地缴纳消费税。3、进⼝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

进⼝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时纳税。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并计征。依照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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