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整理与建后工程管理的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土地整理以及一级土地市场开发正在各地普遍展开,但我国目前对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施工过程中的生态效益和项目后效益评价问题研究较多,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后管理与建设实施方面重视不足,从而使建后工程管理环节普遍薄弱,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整体效益。
【关键词】: 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新模式 引言土地整理是在一定的区域内,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产权调整,达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的一项整体性、综合性的土地利用调整措施。
1、土地管理现状及土地整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愈来愈尖锐。2003年度全国建设占用耕地22.9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17%;耕地面积由2002年年末的1.26亿公顷下降到2003年年末的1.23亿公顷,而中国的人口却以每年近1000到1200万人的速度在增长,人均耕地只相当于世界人均的43%。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国采取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资源的占用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为实现有限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一般有两种方式:
1.1开垦宜农荒地,直接增加土地面积。
1.2开展土地整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用地结构而腾出土地。
1.2.1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利用十分粗放,浪费严重,通过土地整理增加土地资源的潜力很大。土地整理作为落实我国基本国策、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解决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土地供求矛盾、协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主要手段,已在我国各地蓬勃开展起来。
1.2.2城市土地整理手段作为土地整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由于一方面,城市土地整理还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其理论认识的深度不够;另一方面,人们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城市土地整理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带来的损失,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致使在实际中城市土地整理的风险不断发生,既影响了城市土地整理收益的实现,也阻碍了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因此,为保证我国的城市土地整理事业的顺利发展,防范风险的发生,迫切需要对城市土地整理模式进行全方面的研究。正是基于上述理论和现实的需要,探寻城市土地整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影响预期收益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对这些风险因素的种类、特性、风险发生机率以及风险损失等方面加以分析研究,构建恰当的风险分析模型来评估城市土地整理风险,并针对分析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
施,为城市土地整理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将显得十分重要。
2、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土地整理作为促进土地资源重新配置、增加土地利用效益和提高土地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人们对土地整理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也不断深入。现阶段,土地整理项目对项目前可行性研究、施工过程中的生态效益问题和项目后效益评价问题研究较多,而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与实施方面却缺乏重视,从而使建后工程管理环节普遍薄弱,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的发挥。
2.1根据实际调查分析,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后期管护主体基本上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的当地。工程后期管护落实情况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工程后期管护方案,并提交有关协议以及相关设备移交证明等材料,但项目验收后各种后期管护的方案、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
2.2目前,各地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验收时制定的各种方案、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造成部分工程被破坏、设施丢失、工程闲置。由于工程后期管护的问题,导致工程设施丢失、损毁,直接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失去了土地整理应有的意义。
2.3我国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基本由国家、专业部门负责管护与运行。这种产权类型单一、权能模糊的管理,往往造成除新增耕地外的工程设施出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模糊、工程有人建无人管、年久失修、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难以支撑土地整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4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如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管理和市场经济原则相背离、建后管护经费缺乏、工程后期管护的制度没有有效建立等问题,而后期管护资金的筹集与落实是实现有效管理的关键。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按照现行的管理程序,一般移交给当地进行后期管护。由于后期管护是个长期的过程,资金的筹集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当地必须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土地整理的后期管护资金。
建议:建立土地整理后评价制度,能检查土地整理投资的宏观目标实现程度和资源配置的优化度,不断调整土地整理决策和机制,提高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保证土地整理工作的持续发展。通过后评价不仅可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程实施管理水平,更能促进对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维护。
3、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新模式
3.1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是明显的,经济效益
是显著的,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才符合土地整理的目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国家投资土地整理事业,即使是公益投资,名义上也享有投资后的收益权,这部分收益应该还之于民,调动民众的积极性,最合理的方式由街道或村一级的单位代为实现这部分的收益权,并规定其投向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的管护费用。由土地管理部门协助监督这部分收益的收取、管理与使用。
3.2提供制度激励,健全管理,强化工程管理,吸引私人、私人联合体和民间团体加入到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去,并有一系列制度来保障这些人或团体的权益。具体可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来进行。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项目的工程设施移交给项目的管护主体,并签订移交协议,制定养护标准,由管护主体将工程设施管护落实到个人,同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管护方案、管护预算及管护协议等材料。
3.3具体使用管理模式,可以采取承包与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工程设施有偿使用制度。这样不仅解决了工程设施的管护,又保证了工程管护的资金问题,从而保证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和使用。
结束语: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持续增长。只有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获得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才能缓解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缺的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合理用地,推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应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土地工作和土地整理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统筹各方面利益。土地整理和后续管理工作涉及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关系到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长治久安及利益保障,同时也提升了区域发展和社会经济。把土地整理的后续工作融合到城市建设中,使城市建设内涵更丰富,范围更广阔,这样才能使土地整理工作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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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鞠正山,罗明,张凤荣。我国区域土地整理的方向[J]。农业工程学报, 2003, 18(2):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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