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瘦肉精等6专项整治行动展开

瘦肉精等6专项整治行动展开

来源:筏尚旅游网
z 北京将重点监管25类 高风险食品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2013年起将对食 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监管,其中,食用油、乳制品等25 类食品首次被明确划定为高风险产品。这25类食品包括食用 油、乳制品、白酒、糕点、婴幼儿或者是其他配方的骨粉等 等。 这次北京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主要是依据四个 方面的考量标准,包括结合每类食品的自身特点,以及使用 人群的敏感性还有食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以及食品的监 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数据,最终是确定了对103种食品是按照 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除了刚才提到的25个高风险 等级的食品品种以外,大米、酱油、食醋、方便面等等48种 食品被列为中风险等级,味精、饼干、罐头、糖果、巧克力 等30个品种的食品是被列为了低风险等级。 北京市的监管程度随着风险等级的提升而提升,北京市 质监局今后将对于低风险产品的品种生产企业采取密切的关 注。对于中风险产品品种的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管控,而对于 25类高风险产品品种的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的监管。据北京市 质监局食品处副李键介绍,对于高风险产品,以后将在 抽检的品次上、指标上一级许可证申办等等方面都会更加的 严格。除此以外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将会实施每周监 测,对于乳制品企业采购的生鲜乳和原料乳品将加强监督抽 查,抽检的比例是不少于当月总量的30%。 我国将专项整治注水肉 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 知。《工作安排》要求,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 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 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指出,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 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 落实“两章两证” (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 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 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 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安{{ 指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 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工作安排》还指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 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 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 瘦肉精等6专项整治行动 展开 据农业部消息,随着农业部印发( ̄o13年农产 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3年的全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展开。根据整治方案,今年 将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等6个专项整 治行动。专项整治中,将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 要案,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 行为。 今年将组织开展的6个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涉及 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 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 农资: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以甲胺磷等禁用 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 限用农药为监管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 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重点县为重点区域, 严厉打击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 成分的行为、农产品生产单位违规使用未经登记农 药的行为。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 重点产品,以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 县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 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沙 丁胺醇、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 违法行为。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奶牛主产省区、 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为重点区域,严厉 打击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无证经营、生鲜乳中违 法违规添加各类物质、私自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 生鲜乳的违法行为。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兽药批发市场、集 散地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 生产销售兽药的行为,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 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 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以鳜鱼、鲆鲽类、乌鳢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 害物质的行为。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种苗、农药、肥 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 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 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严厉打 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