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 ............................................................................................................................ 2 第三章 开发区性质及职能 ....................................................................................................................................... 3 第四章 产业规划 ...................................................................................................................................................... 4 第五章 开发区总体布局规划 ................................................................................................................................... 5 第六章 用地布局规划 ............................................................................................................................................... 7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 9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 10 第九章 景观系统规划及城市设计指引 ................................................................................................................... 11 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12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 12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 13 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 .............................................................................................................................................. 14 第四节 邮政通信工程规划........................................................................................................................................ 14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 14 第六节 供热工程规划 ............................................................................................................................................... 15 第七节 综合管廊规划 ............................................................................................................................................... 15 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 16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 17 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 .......................................................................................................................................... 19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 19 第二节 消防规划 ....................................................................................................................................................... 19 第三节 防震减灾规划 ............................................................................................................................................... 19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 19 第十四章 四线控制规划 .......................................................................................................................................... 21 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 22 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的支撑体系 .............................................................................................................................. 24 第十七章 附 则 ....................................................................................................................................................... 25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是开发区内各项建设和土地开发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一切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类专业规划,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
7、《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导则》(2016年10月12日) 8、《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9、《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
7、《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8、《内蒙古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 9、《乌海及周边地区城镇规划(2010~2030)》 10、《阿拉善盟盟域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1、《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12、《内蒙古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4~2020)》 13、《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4、《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内蒙古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第3条 规划区范围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包括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总面积92平方公里,各片区范围如下: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是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起步区,用地范围北至和硕特路(旧乌巴公路)、南
至内蒙古与宁夏交界线、西至乌吉铁路和贺兰山脚下的防洪堤、东至黄河,面积45平方公里。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是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拓展区,位于苏海图沟以西、乌吉铁路南北两侧,面积47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7年—2030年 近 期:2017年—2020年 远 期:2021年—2030年 远 景:2031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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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5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围绕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千亿元园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秉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高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走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道路。
1、积极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盘活优化存量和培育壮大增量相结合、稳固稳定传统优势和培育拓展新优势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为主攻方向,做强做优发展前沿、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抢占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的主攻方向,突出发展新材料、清洁能源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实现补短板。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完善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咨询、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财务成本、物流成本和税费负担,降成本。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围绕展链、补链、强链,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千亿元园区的有效抓手,推进产业链延伸、产业间耦合补链和企业间副产品交换、废弃物综合利用,形成现代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建材等产业循环式组合,建立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工业和服务业循环经济联合体,最大限度降低园区总的物耗、水耗和能耗,构建以大企业为支撑、中小微企业配套的循环发展模式。
第6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0亿元,实现年均增长17.7%;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230亿元,保持年均增长18.1%;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建成全盟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2200亿元,其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中,大化工产业进一步增强,总产值达1100亿元;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总产值接近800亿元;
生产性服务业更加完善,产值突破300亿元。
2、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和国内竞争力的重大技术装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提升。制度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实现新突破,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44%。
3、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
产业循环式组合取得实质性突破。现代煤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集群全面建成。清洁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节能环保等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
4、产城融合迈出坚实步伐。
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产业和城市深度融合、城镇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更加殷实安康的产城融合区。
5、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新突破。
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土地利用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盟要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4%。
6、智慧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信息化促进产业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增强,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7、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区扎实推进。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对内对外开放领域和空间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取得显著进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大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依法治区全面贯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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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发区性质及职能
第7条 开发区性质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和新能源新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基地和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是阿拉善盟的经济中心。
第 开发区职能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未来将承担的职能为: 1、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
2、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3、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生产示范基地; 4、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基地; 5、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高新技术孵化基地; 6、阿拉善盟的经济中心; 7、产城融合的示范区。
第9条 人口规模
2020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人口为5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10万人。
第10条 建设用地规模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包括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总面积9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91平方公里。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用地范围北至和硕特路(旧乌巴公路)、南至内蒙古与宁夏交界线、西至乌吉铁路和贺兰山脚下的防洪堤、东至黄河,面积4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位于苏海图沟以西、乌吉铁路南北两侧,面积4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7平方公里。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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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产业规划
第11条 产业定位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 ——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 ——自治区重要的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自治区重要的新能源和新材料生产基地 ——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基地 ——自治区西部重要的高新技术孵化基地
第12条 产业发展目标
到2017年,培育形成1个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2个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11个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在全区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当好排头兵。
到2020年,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0亿元,培育形成2个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5个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28个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建成全盟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到2030年,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2200亿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成为小三角地区最具活力的工业基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成为内蒙古西部地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典范。
第13条 产业发展规划
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端、绿色、低碳、循环”的千亿级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开发区在现状化工产业基础上,加快引进新兴产业,同时完善以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形成“三化四新一服”的现代 产业新体系。
三化:即煤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化工产业。 四新:即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新装备四大新兴产业。 一服:即“2+N”生产性服务业。“2”是指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N”是指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等。
第14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产业布局原则
(1)同类集聚原则。推进同类和相关联企业、项目集中布局、集聚发展,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集聚协同效应,逐步形成有机联系、有机组合的专业园区。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2)链条相接原则。推动园区企业之间产业链式发展,形成集原料供给、生产加工、废弃物综
合利用、配套项目建设为一体的集约化生产模式,促进产业链相互衔接。
(3)产城互动原则。坚持各园区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互动,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城镇现有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体现就近城镇原则。
(4)呼应周边原则。加强与周边各工业园区的分工协作,处理好与周边工业园区的产业分工关系,建立相互依托、循环链接、配套发展的互动互促的产业协作机制。
(5)错位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周边各园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科学选择主导产业,积极推进产业延伸升级,避免与周边园区之间的同质竞争,实现园区之间产业相对错位发展。
2、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对现有产业进行绿色升级改造,实现盐、煤、精细化工等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配套、产业链条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不断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遵循市场规律,建立过剩产能退出机制,通过实施“腾笼换鸟”和“见缝插针”工程,优化盘活存量发展空间;在现状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三大化工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现代物流和科技孵化两大配套产业。引导人居、商贸等向贺兰区集中。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作为开发区远期重点发展的区域,在现状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合理、集中发展、设施共享原则,重点引进新医药、新装备、新能源和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同时加快发 展现代物流及配套服务产业。采取盟外、盟内 “飞地” 经济模式,为先进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旗区间共建共享提供发展空间保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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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发区总体布局规划
第15条 总体布局指导思想
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高度融合; 2、高效畅通的交通网络; 3、弹性的空间发展结构; 4、合理的产业布局。
第16条 总体布局规划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包括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和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总面积92平方公里。其中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北至和硕特路(旧乌巴公路)、南至内蒙古与宁夏交界线、西至乌吉铁路和贺兰山脚下的截洪坝、东至黄河,面积45平方公里;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位于苏海图沟以西、乌吉铁路南北两侧,面积47平方公里。
第17条 空间管制
1、已建区
已建区主要包括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7.5平方公里。
管制要求:建成区内的建设应本着统一开发、集中改造的原则,重点改善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创建生态型循环工业园区。
2、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域等区域,面积为0.95平方公里。 管制要求:禁建区范围内应禁止城市建设行为。 3、建设区
建设区是指需要建设行为的地区,不宜进行城市建设,主要包括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的生态绿地、黄河湿地保护区、河流生态控制带、地下水一级保护区、高压线走廊、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三类用地,面积为10.96平方公里。
管制要求:限建区范围内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
严格控制沿山沿河的生态绿地、防护绿地、黄河湿地以及组团隔离绿地等地区的开发建设行为,不得建设与生态建设无关的项目。
在地下水一级保护区内应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堆置和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等。
4、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和建设区以外的地区,面积为63.5平方公里。
管制要求:城市建设应严格按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
第1 综合交通规划
1、铁路
“十三五”期间将建设京兰客运专线,京兰客运专线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不设站,开发区可利用京兰客运专线在乌海市境内将有两座高速站——乌海站和乌海东站作为铁路客运站。
规划乌吉铁路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内设货运站场,作为阿拉善国际物流园区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路
规划将乌兰布和路与乌石高速公路的现状平交路口改造为全互通式立交。 京藏高速公路及乌石高速公路红线宽度为100米。
110国道改造为一级公路,路基宽24.5米,行车道宽15.0米,红线宽度70米。 3、快速路
规划海乌快速路从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到乌海市海勃湾区,西与乌磴公路相连,向东经甘德尔大桥跨越黄河库区与海勃湾区的纬七街相连。
第19条 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2030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1万吨/日,平均日用水量为25.5万吨/日,年用水量为9308万吨。规划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设地表水净水厂两座,供水能力为21万m3/d。规划期内,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设配水厂两座,供水能力为14.1万m3/d,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设配水厂一座,供水能力为7万m3/d。
2、供电工程规划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由蒙西电网供电,镇内有500kV变电站一座,容量为3×750MVA,500KV进线由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电厂引入。镇内有220kV变电站四座(公网两座、用户变电站两座),高压线走廊主要位于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内。
规划除现有变电站外,新建220KV变电站3座,其中2座位于巴音敖包工业园区,1座高新技术孵化园区。规划220KV高压线由现有500KV变电站接入,高压线走廊沿乌磴公路、泰升路、规划六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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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3、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气源采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长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门站管输的天然气,长蒙公司门站气源来自于长庆气田,上游输气管道管径为DN500,输气压力为6.3Mpa,该门站年供气能力为20亿m3 。
近期暂时采用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达门站管输的天然气,凯洁公司乌达门站气源来自于长庆气田,供气能力为每年10亿m3。
远期规划气源:为确保规划区内远期不间断供气,远期规划从石嘴山市门站管输至乌兰布和工业园门站,作为备用气源。
第20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促进生存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依托重点生态工程,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逐步提高生态修复能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生态保护
加大开发区外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重点建设乌兰布和沙漠锁边工程生态防护体系、沿路重点生态治理区、沿山重点生态治理区、黄河西岸造林绿化生态治理区和沿镇(区)重点生态治理区及沙产业六大建设区。
2、环境治理
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扩大清洁生产推广范围,鼓励通过清洁生产开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创建活动,着力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典型企业。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规划环境专家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环保工作问责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依法淘汰、关闭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腾出环境容量支持支柱企业和大企业发展。加大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控制污染物排放,使重点污染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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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21条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结构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的规划形成“两轴、两带、五区”的布局结构。 “两轴”是指瑞联大道、110国道形成的发展轴。 “两带”为黄河、大迈力沟形成的滨河景观绿带。
“五区”是指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内的盐化工业园、煤化工产业区、高新技术孵化园、精细化工园、国际物流园、黄河湿地公园。
第22条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内不再新增居住用地,现有居住用地逐步改造为公共设施用地或工业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沿乌兰布和路保留部分现状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有兰太办公楼、原地税所等,面积6.17公顷。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乌兰布和路南北两侧(110国道与新火路之间)安排部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商业零售、旅店及餐饮服务为主。到2030年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9.36公顷。
4、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2030年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工业用地面积2073.36公顷,由五大产业区构成:
(1)盐化工产业区位于乌吉铁路以北,丰产路以南,现有企业大部分位于此区域,规划以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吉兰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泰兴泰丰公司、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盐化工产业,兼容精细化工、光伏产业、化工新材料、建材产业。
(2)煤化工产业区主要位于乌吉铁路以南、镇界以北,面积约7平方公里,现状企业为内蒙古庆华集团,以现代煤化工为主,规划仍以庆华集团为龙头,扩大生产规模。
(3)科技服务产业园位于大迈力沟以南、麻黄沟以北、瑞联大道以西,面积约2平方公里,规划以企业孵化园和研发创新基地为主,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企业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精细化工产业区位于大迈力沟以南、京藏高速公路以西,以及和硕特路以南、乌力吉路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文本
以北地块,围绕盐、煤化工下游产品,衍生发展碳酸二甲酯、丙烯酸、己二腈等与之配套的精细化
工产业。
(5)新材料产业园位于丰产路以北、草原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地块,利用当地的硅石资源、石墨资源和盐化工的产业基础,发展以有机硅、有机氟和新型工程塑料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发展。
(6)规划除以上五类产业区外,在乌吉铁路以北、乌兰布和路以南区域,规划综合产业区,布置污染相对较小的企业。
规划期内对包兰铁路以东的工业逐步搬迁,改为物流仓储用地,避免对水源地和黄河的污染。 5、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位于包兰铁路两侧,占地面积383.83公顷。物流园区设置陆港综合物流服务、产业物流服务、商贸物流服务及公共辅助配套服务四大功能。用地分为内陆港功能区、煤炭物流区、危化品物流区、分拨配送区、定制仓储区、通用仓储区、综合商务办公区、化工品商贸物流区、散杂货物流区、发展备用区共十个功能区。以打造“蒙西地区区域性生产与流通综合型国际陆港物流枢纽”为目标,力争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建设成为蒙西地区区域性生产与流通综合型国际陆港物流枢纽及蒙西地区最大的综合型国际物流园区。
第23条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结构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的布局结构为 “一心、两带、三轴、四片”。 一心:规划在工业区中部布置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在工业区内沿乌吉铁路、苏海图沟两侧各规划不小于50米宽的带状防护绿地; 三轴:工业区内一条东西向的主干路、两条南北向的主干路作为工业区的交通及景观复合轴; 四片:以乌吉铁路为界,将工业区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北区又根据工业性质和地形高差的不同,分为三部分。
第24条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用地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9.27公顷,集中布置于工业区公共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2.18公顷,主要是工业区的管理机构和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医疗卫生用地3.47公顷,附设工伤急救中心;体育用地3.62公顷,以室外场地为主,也可考虑小型的室内活动场馆。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7公顷,以工业区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为主,兼容一些现代化的信息服务设施,其中,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工业区科技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物流服务平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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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机构等一系列为提高工业区服务档次的配套服务设施。
3、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2030年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工业用地面积2861.87公顷。 (1)煤化工产业区
规划煤化工产业区位于园区东南部,以煤化工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主,做精做优煤焦油深加工产业。
(2)新材料产业区
规划新材料产业区位于工业区东部,利用当地的硅石资源、石墨资源和盐化工的产业基础,发展以有机硅、有机氟和新型工程塑料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发展,有效地提高园区高端化学品生产。(3)新医药产业区
规划新产业区位于园区中部,立足阿拉善盟优势的沙生动植物资源基础,积极进行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剂、化妆品、日用品、添加剂等多用途开发,鼓励发 展药食同源功能保健食品和饮料,抓好地方品牌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将苁蓉、锁阳等产品打造成地方特色优势品牌。
(4)新源产业区
清洁能源产业区位于园区中部,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硅石资源、充足的电力供应保障,以盐化工副产品液氯、特色冶炼行业产品工业硅发展以多晶硅—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光伏产业。
(5)新装备制造产业区
依托现有多晶硅项目和氯碱产业基础,围绕满足开发区及周边资源型产业清洁生产需求,引进和发展国内外先进的光伏光热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先进装备。
(6)其他产业区
规划除以上六类产业区外,在园区最西端规划其他工业用地,布置污染相对较小的企业。 4、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位于用地南部,乌吉铁路南北两侧,结合规划铁路货运站场设置,总面积137.45公顷。此处物流仓储用地作为阿拉善国际物流园区的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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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25条 道路系统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采用方格网为主的路网形式,局部根据地形及现状公路、铁路的布局进行灵活布置。主干路红线宽度40—50米,道路断面以“一块板”形式为主,交通性主干路采用“两块板”形式;次干路红线宽度30—40米,采用“一块板”形式;支路红线宽度根据实际确定在15—20米之间。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主干路间距约1000米,红线宽40—50米,40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路面宽22米;50米的规划六街采用“两块板”形式,两侧机动车道各宽12米,隔离带8.0米。次干路共13条,间距约500米,红线宽30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路面宽15米。
第26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长途客运站位于和硕特路以北、110国道以西的东达物流园区内,占地面积约2.8公顷。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规划设广场1处,位于规划六街与规划十四路东西两侧,面积2.0公顷。规划在规划六街与规划十五路交叉口西南侧设公交总站一处,占地面积1.0公顷,同时建设公停车场、保养厂、修理厂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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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27条 绿地系统规划指导思想
1、保护、建设城镇绿色屏障
2、规划带形绿地,形成内外交融的绿地系统 3、利用冲沟蓄水于城 4、各组团内部形成绿化网络
5、规划期末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绿化率不低于30%,其中镇区(贺兰区)绿化率不低于35%,乌兰布和片区不低于25%,巴音敖包片区不低于20%。
第2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1、生态绿地
将贺兰山丘陵地区和110国道以东地区作为生态绿地;贺兰山丘陵地区以林为主;沿黄河地段作为湿地,以草、灌木为主。
2、公园绿地
除现状公园绿地外,沿黄河西岸建设湿地公园,公园绿地面积423.24公顷。 3、防护绿地:
规划沿乌石高速公路、乌吉铁路、包兰铁路、110国道、高速公路两侧各设不小于50米的防护绿带,沿主干路两侧设不小于30的防护绿地(现状无条件的路段除外);沿贺兰山脚规划150米宽防护绿带;工业区和贺兰区之间用地全部作为防护绿地。防护绿地面积1133.78公顷。
第29条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绿地系统以广场、泄洪沟和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两侧各50米)、道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主干路两侧各30米)、工业区外围的防护绿地(宽度100米)为主。其中公园绿地80.81公顷,防护绿地862.1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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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景观系统规划及城市设计指引
第30条 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规划中要尊重自然环境,充分利用自然要素,形成山、水、城、绿融为一体的总体景观效果。在园区内精心布置广场,标志性建筑和景观轴线,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系统。
第31条 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以工业区一横两纵三条主干路(规划六街、规划六路、规划十三路)为主要景观轴线,在其沿线突出建筑与绿化的景观控制。
第32条 环境风貌控制
1、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以西北边塞风格为主;住宅形体以规则型为主,商业及公共建筑应赋予一定的变化,适当引入较为活泼的几何形体,建筑形体要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具有较好的亲和力。
2、建筑形态
建筑形态应强调成组团布局,疏密相间,收放有序,街道空间、开敞空间强调连续性和相互呼应。
3、建筑尺度
建筑空间处理中应当体现“近人”的处理手法,在建筑的底层和入口空间是重点。 4、建筑形式
临街建筑应重视建筑的细部处理,注意建筑第五立面的处理,建议建筑采用坡顶形式。 5、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质感和机理是建筑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尽量就地取材,采用原石、青砖、木材、涂料等天然材料,给人以接近自然的感觉。
第33条 道路景观控制
开发区主、次干道的沿街建设,根据规划道路等级、建筑物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后退距离和高度进行组合,组成丰富的街景和天际线,避免单调划一。
沿街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尽量绿化。绿化宜乔、灌木结合,增加绿化覆盖率,使街道绿化和建筑绿化融合为城镇绿化系统的一部分。
对规划区主要道路占压道路红线且影响城镇景观形象的建筑物应予以拆除,外观形象较差的现状保留建筑应进行外表面清洗、修补或重新装修,体现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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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34条 规划原则
1、建立集约型水资源利用系统,工业用水应提高重复利用率,并充分利用电厂循环水和处理后的中水,优质地下水应优先供应生活用水。
2、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对现有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应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水质的保护。
第35条 规划用水量
2030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1.0万m3/d,平均日用水量为23.8万m3/d,其中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用水量为18万m3/d,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用水量为13万m3/d。
第36条 给水水源
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合计总量为3166.52万m3(不包括黄河取水),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00.3万m3(指开发区境内的潜伏流地表水和冲积沟蓄水),地下水资源总量为3066.22万m3,其中可开采总量为2999.37万m3。
2、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黄河用水量指标为2600万m3/年。
3、巴彦浩特引水工程从从阿左旗黄河西侧巴彦树贵地区取水,输水管线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通过,可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供水730万m3/年。
4、可稳定利用中水量远期约8万m3/d,合计2920万m3/年。
以上水资源可提供远期6250万m3/年(17.1万m3/d)的用水量,基本可以满足规划期末的用水量,但本着优水优用的原则,生活用水优先使用地下水,工业用水以地表水和中水为主。
第37条 给水系统
(一)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1、净水厂
规划第一净水厂位于黄河西岸的酒店湾,面积9.4公顷,取水量为2600万m3/年(7万m3/d),预留了引黄后续工程建(构)筑物场地,近期取水规模可达到4400万m3/a(12万m3/d)。远期考虑水权置换,黄河取水量应达到6600万m3/年(16.8万m3/d)。
规划第二净水厂位于第一净水厂东北方向,用于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的生态绿化用水,取水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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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m3/年(4.1万m3/d)。
2、配水厂
规划第一配水厂位于乌吉铁路以北,煤化工产业区和高新技术孵化园之间,占地17公顷,主要处理和分配第一净水厂的原水,近期处理规模为7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万m3/d。
规划第二配水厂位于和硕特路以南,合作北路与瑞联大道之间的用地内,占地2公顷,主要处理和分配第二净水厂的原水,处理规模为4.1万m3/d。
3、高位水池
规划除现有两座高位水池外,在贺兰区高位水池以北新规划一座高位水池,接受第二配水厂的绿化用水,从高位水池为开发区的绿化管网供水。
4、给水泵站
考虑到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地形高差较大,需要分区分压供水,规划给水泵站3座,连接开发区的3个给水分区,以提高供水安全性。
5、管网布局 (1)输水管
第一净水厂—第一配水厂的输水管沿庆华大道铺设,现状为一根DN1000球墨铸铁管,规划沿同一路径新增两根DN1000球墨铸铁管道。
第二净水厂—第二配水厂的输水管沿开发区北侧铺设,为两根DN500的玻璃钢管。 (2)配水管
从二水厂出线配水主干管4条,其中3条向北为盐化工业园和煤化工产业区供水,一条为高新技术孵化园供水。
从新规划的高位水池出线,沿园区主要绿地布设绿化给水管。 (二)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1、水源
规划巴音敖包工业园区采用分质供水方式,生活用水采用地下水,工业及其他用水采用黄河水和中水。
工业用水一部分由巴彦浩特引水工程供水730万m3/年,其余由黄河引黄工程提供,规划两条输水管沿乌吉铁路铺设至工业区,管径均为DN1000,引水量保证7.0万m3/d。生活用水采用深层地下水。
2、配水厂
规划配水厂位于工业区中部地势较高处,规模确定为7万m3/d,占地面积5公顷,原水由酒店湾引黄工程的净水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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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网布置
规划在工业区主次干路上布设给水管线,管径为DN200—DN800,主干管形成环网。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3 排水原则
1、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2、工业废水,医院污水应在本单位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3、原则上采用重力自流排水,部分低洼地段应适当垫高以满足排水要求。 4、加强中水回用和雨水的综合利用。
第39条 污水排放量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规划期末污水量为8.6万m3
/日。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规划期末污水量为6.3万m3/d。
第40条 污水处理厂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和硕特路以南,创业路以西,规划远期处理规模9万m3
/d,占地面积17公顷(包括中水厂)。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区北部,泰升路和规划十六路交叉口东北侧,处理规模为6.5万m3
/d,占地面积10.0公顷(包括中水厂)。
第41条 污水管网
1、规划盐化工业园的污水大部分可由重力流排入污水处理厂,东南部的部分污水由经泵站提升进入污水处理厂,在110国道和庙沟交叉口处设污水泵站。
2、煤化工产业区和高新技术孵化园、国际物流园区、贺兰区东南角用地的污水排入110国道与麻黄沟交叉口处的污水泵站,经泵站提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3、贺兰区的污水大部分可由重力流排入污水处理厂,主干管沿腾格里街、土尔扈特路布设,格里街以北的污水须经泵站提升进入污水处理厂,在东环路和乌石高速公路之间设污水泵站。
4、规划对现有管径小的污水管道及雨污合流的管道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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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 中水利用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规划可稳定利用的中水量远期约为5.0万m3/d,全部回用。规划中水管沿乌兰布和路、兰太大道、满都海路、瑞联大道布设。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规划中水量为3.0万m3/d,全部回用,首先保证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用水,其余作为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
第43条 雨水工程
1、规划原则
结合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道路的修建,逐步完善雨水排除系统。近期可优先建设污水系统,但新
建道路必须同时建设雨水管沟,以避免今后对道路进行开挖。
2、镇区(贺兰区)分为两个排水分区:
(1)贺兰区东南部(吉兰泰街以南)的雨水向东南方向排放至乌石高速公路与土尔扈特街交叉口以东的规划雨水湿地,在雨水湿地内设溢流泵站,雨水超过警戒水位时,泵站启动,将多余雨
水排入东环路的雨水干管,最终排入大迈力沟。
(2)贺兰区西北部(吉兰泰街以北)的雨水排入雨水泵站(与污水泵站合建),经泵站提升进入东环路的雨水干管。
2、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分为三个排水分区:
(1)盐化工业园的雨水排入园区东北侧110国道以西、庙沟以北的雨水湿地,雨水干管沿丰产路、文化路、和硕特路、110国道设置,雨水管管径为DN600—DN1200。
(2)煤化工产业区的雨水向东由包兰铁路和110国道的涵洞排入黄河。
(3)高新技术孵化园的雨水排入用地中部的麻黄沟两侧的雨水收集站,经净化处理后用于城市绿化用水。
3、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分为四个排水分区:
(1)巴彦树贵—巴彦浩特输水管线以西的雨水向西北方向排放至规划二十一路北端的雨水湿地(2号湿地)。
(2)规划六路以西及规划六路部分地块的雨水向西北方向排放至规划十六路与泰升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雨水湿地(1号湿地)。为保证雨水湿地周围用地的安全,在雨水湿地内设溢流泵站,并沿泰升路设雨水压力管至1号湿地。雨水超过警戒水位时,泵站启动,将多余雨水排入2号湿地。
(3)规划六路以东的雨水向东排放至苏海图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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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乌吉铁路以南部分用地的雨水排入磨石沟。
第三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44条 规划目标
城市电网与电源建设同步发展,强化网络结构和完善联络通道,使高压供电和配电可靠率达到100%。
第45条 电力负荷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030年电力负荷为246.39万KW,其中贺兰区电力负荷为14.21万KW,乌兰布和工业园区电力负荷为100.25万KW,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电力负荷为131.93万KW。规划要求220KV电网提供的容量至少应为415万KW。
第46条 供电源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除现有变电站外,新规划220KV变电站一座,容量为3×180MVA,占地1.5公顷;新规划110kV变电站一座,容量为2×63MVA,占地1.3公顷;另在煤化工园区规划3座110KV厂区变,在高新技术孵化园规划2座110KV厂区变。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除现有220KV变电站外,巴音敖包工业园区新规划2座220kV变电站,容量分别为2×180MVA和3×180MVA;规划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变电站总容量为1446MVA。
第47条 供电电网规划
从乌兰布和工业园区550KV变电站至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之间的220kV线路沿乌吉铁路—泰升路架设,从现状220KV变电站至规划110KV变电站之间的110KV线路沿乌吉铁路架设。
为减少线路走廊宽度,规划高压架空电力线宜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的紧凑型线路形式。
第四节 邮政通信工程规划
第4 邮政规划
规划除现有邮政专局外,在贺兰区设邮政支局一处,邮政所4处;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设邮政所一处;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设邮政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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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条 电话容量预测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规划期末电话装机容量为7.0万门。规划到2020年100M以上宽带容量为2万线;到2030年200M以上宽带容量为3万线;预测2020年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0%,2030年普及率为100%,则2020年移动电话用户为5.7万部,2030年移动电话用户为10万部。
第50条 电信设施规划
1、电信局所
规划在在贺兰区的商业中心和设电信汇接局一处,在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内各设电信端局一处。
2、通讯管道规划
通讯线路全部采用地下管道敷设通讯电缆,各通信公司的管道应统一埋设,避免对道路多次开挖。
3、宽带网络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宽带网络系统以光纤传输,由电信分局以光纤专线传送,再沿规划管线走廊敷设至各地块。
4、移动基站
规划到2020年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增设4G基站20个,到2030年增设5G基站30个。 5、有线电视规划
规划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有线电视覆盖率达100%,有线电视综合业务全部实现光纤化。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51条 气源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从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洁公司”)门站管输至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门站内。凯洁公司门站气源来自于长庆气田,上游输气管道输气压力为4.9MPa,该门站年供气能力为5亿m3 ,近期将达到10亿m3,建成后可保证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正常供
气。
为确保规划区内远期不间断供气,远期规划从石嘴山市门站管输至乌兰布和工业园门站,作为备用气源。
第52条 用气量预测
预测近期2020年用气量为2.10亿m3
,远期2030年用气量为4.09亿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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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条 压力级制
居住区按中压A级(0.4Mpa)进行计算,运行压力为0.2 Mpa,工业区采用次高压管道供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运行压力为0.8MPa。
第条 供气设施
规划天然气门站位于贺兰区土尔扈特路以南、庆华佳苑以东,占地面积约2公顷,建设门站、高高压调压站、高中压调压站、CNG加气站、管理站及配套生活服务设施。
第55条 管网系统
1、中压管网起始压力不高于0.4mpa,末端压力不低于0.2mpa,调压站出口压力稳定在3200pa左右。
2、中压干管必须成环,燃气干管宜靠近用气大户。
第56条 加气站规划
根据规划,至2030年,汽车用气量将达到2.5万m3/天,需要建设3座规模为1万m3/天的标准站。初步确定一座设在和硕特路(旧乌巴公路)南侧,规划二路以东;一座设在门站内;另一座设在110国道西侧、京藏高速公路以北。每座加气站占地约0.4公顷。
第六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57条 采暖热负荷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规划工业用热负荷为1437t/h,其中盐化工业园的热负荷为1115t/h,精细化工园的热负荷为134t/h,煤化工产业区的热负荷为102t/h,国际物流园区采暖热负荷为21.2t/h;规划采暖热负荷222.5t/h。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规划热负荷为1714.27MW。
第5 热源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规划贺兰区、盐化工园和高新技术孵化园的热源为乌斯太热电厂和、中盐自备电厂及金石镁业自备电厂;煤化工产业区的热源由锅炉房解决。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近期用热由企业内部或几个企业之间建锅炉房供热,远期规划在工业区建2×30万KW热电厂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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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第59条 管网布置
1、采用分片供热的方式,供热干管通过小区换热站进入用户。
2、供热管网采用枝状布置,采用直埋敷设方式,供热管道采用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
第七节 综合管廊规划
第60条 综合管廊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沿瑞联大道、科技路、前进路、通达路设置管廊。规划瑞联大道、科技路、前进路入廊管线为给水、中水、供电和供热,规划通达路入廊管线为给水、供电和供热。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沿规划一街、规划二路、规划六街和规划十三路设干线综合管廊,沿规划三街、规划六路等道路设支线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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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第61条 规划目标
1、环卫设施建设达到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因地制宜,清洁环境。
2、环卫设施按规范化建立,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到回收利用,衔接配套,利于环卫作业。
3、在规划期间,城市垃圾收集容器化,道路清扫机械率达80%,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做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4、 创建清洁、优美、舒适的环境卫生城镇。
第62条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预测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为122吨,粪便产生量100吨/日。
第63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公厕:数量按每平方公里设置5座,面积按常住人口每2500人设置30—50m2,2020年设公厕20座,总面积800m2,2030年设公厕40座,总面积1600m2。
2、垃圾中转站
规划近期设垃圾中转站2座,远期设4座。 3、垃圾处理厂
规划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部选址新建一座垃圾生态处理厂,计划建设规模40公顷,近期年处理生活垃圾3万吨,远期年处理7万吨。垃圾生态处理厂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分区,专门处理各种医疗废物。
规划在生活垃圾处理厂东北部约2公里处新建工业垃圾处理厂一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垃圾均送入此垃圾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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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条 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空气环境质量按二类区控制,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混合排放二级标准,推动清洁生产、实施总量控制,治理废气污染。
2、水环境功能区划
(1)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酒店湾-大迈力沟水源地
现状以地下水为水源,取水井周围 30米范围内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所禁止内容。二级保护区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向外延伸300m,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所禁止内容。
规划以地表水(黄河水)为水源,其取水点上游 1000m 至下游 100m 的水域为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所禁止其他内容。二级保护区为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下延200米,禁止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所禁止其他内容。
(2)麻黄沟执行国家地面水 V 类标准,大迈力沟作为规划区重要的水源地,按国家地表水 III 类标准进行保护。
3、声环境功能区域
贺兰区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其余工业区按3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交通干线两侧按4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
第65条 环境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治理
按照总量控制,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74万吨、2.31万吨以内,要实现以上目标需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供热范围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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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运行管理,实施动态跟踪观察,采用节煤等措施
(4)“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凡不符合产业、能耗过高、污染环境的项目,一个都不能上。”
2、水环境治理
根据黄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禁止排黄的要求,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必须进行回用,不得外排,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促进污水再生回用; (2)提高入区项目水污染控制水平;
(3)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工业废水处理率近期要达到95%以上,远期要达到100%。 3、固体废弃物
(1)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不能综合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贮存,外送处置;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3)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有限公司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第66条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
1、控制界限划定与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1)规划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分为三大部分:观测场外围500米为核心保护区,观测场外围500-2000米为控制保护区,观测场外围2000米以外地区为一般保护区。
(2)核心保护区范围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三线位置。三线:本体界线、建设保护范围界线、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2、保护与管理
(1)在本规划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内,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时,应要求建设单位向气象主管机构征求该工程是否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意见,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后,方可报请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乌斯太国家气象观测站和设施。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乌斯太国家气象观测站的,应当报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拆迁和新建气象台站和设施的全部费用由同级或者建设单位承担,并保证新建气象台站和设施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未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移动乌斯太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探测场地、仪器、设施标志和气象通信设施。禁止损毁气象探测设施。
(4)禁止下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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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 ②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
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 ④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 ⑤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⑥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 ⑦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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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67条 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近期按50年一遇考虑,远期达到100年一遇。
第6 防洪工程规划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黄河防洪按国家黄委会和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工程局有关规定设防。
小迈力沟和庙沟从上游截流,全部山洪都由防洪沟分流到麻黄沟、大迈力沟、乌尔图沟。在麻黄沟和大迈力沟两侧修建护堤,防洪标准近期按50年一遇考虑,远期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规划将巴音敖包沟、榆树沟截流至苏海图沟;将磨石沟截留至规划六街以南,在规划六街以北、规划二十五路以西的低洼处设雨水蓄水池。
规划苏海图沟、磨石沟、巴音敖包沟、榆树沟均按百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69条 消防站
1、贺兰区以现有消防大队为基础,建设一级消防站,同时建设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训练中心等,占地面积1.17公顷。
2、乌兰布和工业园区分为6个消防片区:
(1)乌斯太热电厂消防队负责乌兰布和路以北、瑞联大道以西的消防工作。
(2)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消防队负责乌兰布和路以南、瑞联大道以西的消防工作。 (3)规划在包兰铁路以东,国际物流园区内新建一座一级消防站,占地面0.3公顷,配备消防车4辆,负责现代煤化工区内消防工作,区内现状庆华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消防队负责本厂内的消防工作。
(4)规划满都海路和创业路交叉口的西北角新建一座一级消防站,占地面0.6公顷,配备消防车4辆,负责瑞联大道以东的消防工作。
(5)规划精细化工园内新建一座一级消防站,占地面均为0.48公顷,配备消防车4辆,负责大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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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沟与麻黄沟之间的消防工作。
(6)规划在前进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一座一级消防站,占地面0.46公顷,配备消防车4辆,负责麻黄沟以南的消防工作。
3、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分为3个消防片区,每个片区设专业消防站1处,占地分别为0.6公顷和0.5公顷,配备消防车4—5辆。
第70条 消防给水
沿主干道和次干道设置消火栓,间隔不大于120m,小区内部道路消火栓不大于140m,压力不小于0.1mpa。
第71条 消防车通道
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通道需改造或占用,必须及时通知消防监督机构。
第三节 防震减灾规划
第72条 地震烈度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相当于基本烈度8度)。
第73条 建筑物
新建建筑物按8度设防,对于达不到抗震要求的现有建筑物,应分批加固。
第74条 生命线工程
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以及粮食、医疗救护、桥梁、消防站等生命线工程系统为重点设防部门,按标准提高设防等级。
第75条 避震疏散场所
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等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所,疏散半经在1—1.5公里以内。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76条 指导思想
“长期准备,平战结合,重点建设”,以人民隐蔽为主,指挥、通讯、物资储备各专业队隐蔽工程配套,提高城市在未来战争中的总体防卫能力和综合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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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条 人防指挥所
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设人防指挥所一处。
第7 人防专业队工程
规划人防专业队掩蔽所4620平方米,内设地下医院,地下车库等。
第79条 人员掩蔽工程
规划普通掩蔽工程3.3万平方米,在新建住宅、公建、学校、工厂等地下设置;规划人防通道平方米,设在大中地下工程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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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第十四章 四线控制规划
第80条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对规划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道路红线范围内只允许用于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以及公共设施工程管线的建设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确有需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道路红线的位置可以适当调整,但是红线的控制宽度不得随意减小。
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的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让,退让范围内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第81条 绿线
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82条 蓝线
在规划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在规划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83条 黄线
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发展和城镇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镇总体规划,并相应调整黄线。调整后的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镇规划一并报批。
在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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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善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
拆除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其他损坏城乡基础设施或影响城乡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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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84条 规划期限
2015年—2020年
第85条 规划规模
规划到2020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45平方公里。
第86条 近期建设重点内容
1、乌兰布和工业园区 (1)工业建设 ①新型盐化工
构建“煤—电—盐—PVC—建材”盐化工循环产业链,壮大PVC特色加工产业集群。 ②新型煤化工
近期以国际先进水平的焦化装置为主导,加强与盐化工的有机结合,开展煤化工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③精细化工
依托金属钠、氢氧化钾和苯胺基乙腈项目,巩固提高靛蓝国际生产基地地位。发挥氢氰酸(HCN)及下游精细化学品技术优势,逐步形成三大产品链。
④化工新材料
利用高品位硅石、萤石资源,积极发展有机硅、有机氟及其精深加工。引进发展聚甲醛等特种合成树脂,建立规模化甲醛生产基地,创立特种合成树脂自主品牌。
⑤光伏产业
积极发展金属硅—太阳能级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金属硅—电子级多晶硅—单晶硅—硅片—硅半导体器件等光伏产业链,建设一批光伏发电、太阳能聚光发电、光伏玻璃幕墙并网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打造西部地区光伏产业基地。
⑥清洁能源产业
依托园区现有配套项目,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差别化产业,大力发展光热火电互补、风光互补、光伏光热互补等多能互补项目,积极谋划发展装备制造、新型高科技项目等非资源型产业。⑦;建材产业
重点抓好电石渣、粉煤灰制水泥,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制蒸压砖,PVC塑钢门窗等的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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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2)绿地建设 ①公园绿地
建设贺兰区内的若干社区公园、乌兰布和街的带状公园及黄河湿地公园。重点进行北出口绿化带、南出口绿化带、瑞联大道三角带绿化、兰太大道—乌兰布和路三角带绿化、110国道—新乌巴路三角带绿化等六处景点建设。
②防护绿地
重点建设乌吉铁路乌石高速公路之间及沿贺兰山的防护绿地。 (5)物流建设
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国际物流园区、庆华物流配送中心、吉盐化货运网站、太西专运线站点建设为重点,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6)道路广场建设
近期工业区形成五横五纵一环、在贺兰区形成六横五纵一环两联、在高新技术孵化园形成三横三纵一跨为骨架的城市道路网络,同时对原功能不足、路况较差的道路进行改造,完善功能,提高标准。
(3)基础设施建设
①近期在贺兰山东麓沟谷实施截伏流工程,解决生活区居民饮水问题,建成黄河酒店湾附近建设黄河取水工程及净水厂和配水厂建设。
②完成输配水的主干工程。
③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配套的污水管道。 ④在贺兰区内建设邮政局、电信局,实现近期装机容量指标。 ⑤建成生态垃圾处理厂。
⑥开始大迈力沟和麻黄沟的防洪治理,继续建设沿贺兰山防洪坝。 ⑦;扩建一处一级消防站、建设两处一级消防站。 2、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1)公共设施建设
建设巴音敖包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布置办公、商业金融、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娱乐用地。
(2)工业建设
重点发展新医药、新装备、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做好产业分区,积极引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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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重点建设规划六街、规划六路、规划九路、规划十三路、规划十五路、泰升路等主次干路,工业区道路主框架基本形成。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水厂一期工程,新建1座220KV变电站、1座垃圾转运站、1座加油站、1座消防站、1个公交枢纽站、1个邮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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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的支撑体系
第87条 法律机制
1、加强城镇规划的严肃性,严格管理建设项目,明确规划审批、修改的办法和程序。 2、对违反规划的单位、当事人必须按明确的法律程序,分清责任,予以处罚。 3、制定城镇规划管理细则,对重要交通线、绿地系统、主要景观轴线进行严格的管理。 4、全面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和实施牧区围封转移战略,促进人口的流动。
第8 行政协调机制
1、根据规划法要求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实行统一管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成立一支统一管理队伍。
2、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应编制更为具体的详细规划,指导具体建设。
3、完善城镇建设的审批和管理,提高公众对规划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建立规划实施监测系统。4、协调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周边用地的行政管理,缓解行政隶属对建设用地的和各类项目的重复建设及相互影响,统筹建设区域基础设施。
第条 投资机制
1、建立稳定的建设资金财政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到位,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2、从社会吸取建设资金,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3、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4、把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商品经济轨道,提倡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和区域共享。 5、全面推行住宅商品化,鼓励住宅消费。
第90条 土地供应机制
1、规划土地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经济、产业的发展需求,确定近期和年度土地投放量和出让计划,包括地块的分布和各类用途土地的出让总量。
2、规范土地流通行为,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转让土地。
3、利用土地级差收益,近期对区位条件好的地块,特别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地块,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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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或招标,有效增加的土地收入。
4、对长期闲置不用土地,限期收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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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附 则
第91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和规 划图纸为法律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2条 文本中带有下划线的条文为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93条 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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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一览表
类别 代码 大类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H H1 H2 E E1 类别代码 用地名称 大类 R A 中类 用地名称 中类 表1 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乌兰布和工业片区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用地面积 地比例 (ha) (%) 4486.62 100.00 4390.78 97.86 43.16 36.62 95.84 95.84 97.05 0.82 2.14 2.14 巴音敖包工业片区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用地面积 地比例 (ha) (%) 4725.36 100.00 4709.84 99.67 4701.66 8.18 15.52 15.52 99.50 0.17 0.33 0.33 用地面积 (ha) 9211.98 9100.62 9055.82 44.8 111.36 111.36 合计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 100.00 98.79 98.30 0.49 1.21 1.21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其中 A1 A2 A3 A4 A5 A6 B M 其中 W S M1 M2 M3 其中 S1 S3 S4 U G 其中 G1 G2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总计 表2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一览表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乌兰布和工业片区 巴音敖包工业片区 用地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例 用地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例 (ha) (%) (ha) (%) 0 0.00 0 0.00 10.92 0.25 19.27 0.41 10.92 0.25 12.18 0.26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3.62 0.08 0 0.00 3.47 0.07 0 0.00 0 0.00 36.5 0.84 6.57 0.14 2073.36 47.62 2861.87 60.87 122.36 2.81 1803.47 38.36 39.32 0.90 0 0.00 1911.68 43.90 1058.4 22.51 383.83 8.82 137.45 2.92 630.22 14.47 634.63 13.50 623.84 14.33 629.31 13.38 2.83 0.06 2.83 0.06 3.55 0.08 2.49 0.05 122.76 2.82 98.88 2.10 1096.57 25.18 942.99 20.06 423.24 9.72 80.81 1.72 673.33 15.46 862.18 18.34 43.16 100.00 4701.66 100.00 合计 用地面积 (ha) 0 30.19 23.1 0 0 3.62 3.47 0 43.07 4935.23 1925.83 39.32 2970.08 521.28 12.85 1253.15 5.66 6.04 221. 2039.56 504.05 1535.51 9055.82 占建设用地比例 (%) 0.00 0.33 0.26 0.00 0.00 0.04 0.04 0.00 0.48 .50 21.27 0.43 32.80 5.76 13.97 13.84 0.06 0.07 2.45 22.52 5.57 16.96 100.0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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