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一、专业菜地、专业鱼塘(池)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 种类 类别 青苗 补偿费 说 明 1 专 业 菜 地 2 1、专业菜地,指市、县市已批准范围内常年耕种且稳产高产的蔬菜基地(蔬菜基地范围以外种植的。抛荒未耕种的菜地不补青苗费。 9000 蔬菜不按此标准补偿)2、计划经济时期市、县下文批准的专业蔬菜村,承包农户未种植蔬菜的,按实际种植农作物补偿青苗费。 3、一类菜地土质肥沃,有灌溉设施、地势平坦、常年耕种的高产菜田或大棚菜地;二类菜地土质肥沃,自流7000 灌溉,常年耕种的菜田,平土或梯耕菜地。 4、修建有固定温室和高标准大棚,具有高产出的菜地可提高30%青苗补偿费。 1、专业鱼塘指市、县颁发水产养殖使用证、自动排灌、不承担灌溉任务的精养鱼塘,视产量和排灌6000 充氧设施分一、二类。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养鱼塘(池)不按此标准补偿青苗费。 2、计划经济时期市、县批准并颁发专业水产养殖证的鱼塘(池),实施征地时未养殖的,按一般水4000 塘补偿青苗费。 3、养殖甲鱼、鱼苗等特种水产提高青苗补偿费50%。 专 业 鱼 塘 (池) 1 2 说明: 1、专业菜地与专业鱼塘(池)的征地补偿费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的同片区的水田标准执行。
2、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青苗补偿修正系数,报市备案,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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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种类 补偿费 说 明 水田 2400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青苗补偿。 2、改变原承包用途的只能按水田标准补偿。 旱土 1600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青苗补偿。 2、多种作物套种的,按主要作物补偿。 藕田(塘) 5200 未种植莲藕、荸荠的按水田标准补偿。 荸荠田 5000 水塘或 山塘 2400 兼养鱼的水库按水塘的60%-80%补偿青苗费。 草莓田 育苗期 6000 初果期 8000 盛果期 15000 衰老期 2600 说明:指征地告知书颁布前1年已耕种的。 说明: 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青苗补偿修正系数,报市
备案,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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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果树类经济林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果期 类 金 别 种类 额 柑 桔 26 70 120 70 幼 树 挂果前 盛果期 衰老期 成 树 脐橙 梨、桃、李、梅、 30 80 140 80 26 枇杷、石榴 柚、板栗、核桃 酸枣、臭柑 枣、柿、山楂 (零星种植的) 葡萄 (专业葡萄园) 油 茶 油 桐 40 19 26 30 20 20 30 70 120 70 70 30 70 45 55 32 45 120 70 120 90 120 60 72 80 30 70 45 55 32 45 说明 1、成片油茶树,以每亩60-80株计算,最多不超过每亩90株。 2、桔园挂果前不超过130株/亩,挂果后为60-80株/亩;脐橙挂果前不超过150株/亩,挂果后为80-100株/亩;葡萄成片园地为80-100株/亩,挂果前最多不超过120株/亩。 3、经省级农业部门批准的优质柑桔脐橙基地,县市区可适当提高标准,但最多不超过20%。 4、其他水果参照梨、桃标准进行补偿。 3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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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片林、疏林、苗木苗圃及零星树木、竹、 柴类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规格 金 种类 额 杉、柏、松、梓、楠、香椿 桐、苦楝、杂树 樟树 桂花树 植树造林 灌木林 楠竹(按胸围计) 水竹、丛竹 成片林地 疏林地 0.6米以下 0.7-2米 以上 3 3 3 3 10 10 15 30 20 20 35 100 公分 40 30 100 200 公分 50 40 200 300 以上 60 50 300 500 苗高(幼树) 2.1米 20-30 胸围(成树) 31-40 41公分 1年内不按苗高补偿,每亩补偿造林费1500元 每亩补500元 20-25公分 10 1200-1500元/亩 5000-8000元/亩 1500-3000元/亩 幼苗期 12000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1000株计算,每缺少100株,核减12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0株计算,每缺少60株,核减15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计算,每缺少20株,核减18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25-30公分 20 30公分以上 30 苗木、苗圃(花卉) 成长期 15000 18000 成型(熟)期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200株1、各种树林,由数株组成一蔸的,只按一株补偿。 2、楠竹20公分以下的按成片林地补偿。 3、经补偿的树林、竹类等,由所有者自行处置。 4、成片林地需保留的,青苗费给予双倍补偿。 5、珍稀名贵树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说 明 4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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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茶叶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生长期 补偿金额 说 明 定植管理期 苗期 采茶期 盛产期 (栽种1年内) (第2年至采茶) 衰老期 800 500 1500 2000 800 零星茶叶,苗期每株5元、定植期每株5-10元、采茶后每株10-15元。 六、药材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规 格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补 名 偿 称 金 下种到苗出土期 额 半夏 前胡 白术 黄柏 荆芥 桔梗 南沙参 百花蛇舌草 栀子 川牛膝 百合 金银花 玉竹 黄花 3300 1200 3300 1700 1500 1700 1100 1100 700 1900 4300 1200 4300 1100 生长管理期 接近收获期 4900 1600 4700 2100 1900 2100 1400 1400 1000 3200 5800 1700 5800 1400 6500 2000 6500 2700 2300 2800 1800 1800 1300 4700 7500 2200 7500 1800 5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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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片种植的药材,区分不同的生长期予以补偿。 说明 2、其他普通药材按1200-2200元/亩补偿,名贵药材按2800-5200元/亩补偿。 6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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