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合作意向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以北弃土区和紫云山公园工程 项目投标需要市政一级资质和绿化一级资质,甲乙双方根据自身资质优势组成联合体投标,为方便经营及后续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明确双方权利关系如下:
1、 标书编制:甲方负责配合投标的相关资料,乙方负责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及报价。
2、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有义务且必须对双方合作有关事宜及投标资料保密。
3、 投标保证金由乙方承担。
4、 (如需要)乙方按规定的数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向招标单位递交;保证金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方式,由甲方负责办理。
5、 如未中标,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资质使用费;如本项目中标,资质使用费免除,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按乙方承建塘西河以北弃土区和紫云山公园工程-山体绿化价格 % (不含税金),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6、 工程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乙方积极负责办理保函,并承担有关费用,由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和所需盖单位公章的材料。
7、 工程中标后,招标代理费由乙方支付。
8、 工程中标后甲乙双方在签订具体的《工程承包协议》。
9、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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