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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

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颁布单位】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陕财税﹝2003﹞10号【发文日期】2003-05-08【实施时间】2003-05-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营业税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等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3]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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