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长安区医院迁建项目整体工作顺利推进、总包单位统一有效管理和分包单位顺畅施工,在专业施工合同要求的基础上,现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配合及管理的说明和要求做如下告知,望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了解并落实. 一、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四部人货电梯,便于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 2、各分包单位垃圾、废物的管理及外运:
1)现场将设置分类垃圾箱,各分包单位需将各种垃圾分类放置在相应垃圾箱内; 2)垃圾、废物将由总包单位定期组织外运,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3)办公区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 3、提供各专业所需的轴线、标高,对整个工程的标高和轴线,将由施工总包技术质量部统一管理.
4、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施工照明将纳入总包的统一管理之中,因此,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总包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1)分包单位可使用总包单位已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但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2)分包单位可使用总包单位已设置的现场照明设施; 3)协助各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进行复核;
4)检查、验收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5)对不符合国家、西安市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方案要求的措施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必要时将派员协助整改.
5、定期(每周一次)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书面检查通报。 6、提供工地厕所,总包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供在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使用,由总包单位每天负责清扫。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总包单位要求签订以下协议或文件并执行、落实:《施工配合协议》、《防火责任协议》、《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治安保卫工作协议》、《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管理责任书》。
3、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各自专业性的安全教育,定时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同时要存留受教育人签字的教育资料备查。
4、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要按时参加总包单位召开的安全专项会议、参与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大检查.对会议提出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书面回复,按照《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5、安全设施、“四口、五临边”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6、若分包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通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8、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必须做好落手清,日毕日清,按照《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执行。 9、现场材料要在总包单位指定的区域整齐码放,科学规范使用施工机具,确保使用安全,按照《材料、机具管理制度》执行.
10、分包单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按照《项目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执行。 1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惩罚措施,按照《项目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三、劳务后勤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前三天,须向总包综合办提供如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中标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施工协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工程意外保险复印件一份;
(2)现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现场负责人的注册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4)盖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现场负责人社保证明;
(5)现场负责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分包单位人员进场相关要求,按照《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3、人员考勤制度按照《人员考勤制度》执行。
4、各单位人员、车辆材料等进出场要登记备案,按照《门卫管理制度》执行。 四、临时用水、用电管理
1、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用电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单位批准后,由执证上岗的专业人员实施。分包单位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 2、现场施工要节约用水,避免造成浪费.
3、施工临水、临电具体要求按照《施工临水、临电管理制度》执行. 五、施工进度管理
1、为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分包单位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的安排必须服从施工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按照《进度计划管理制度》执行。
2、由总包经理签发《工程施工任务书》,对不能按照指令完成任务的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按时按要求上报周施工计划、月施工计划及总进度计划.
4、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的项目生产例会,按照《项目生产例会制度》执行。 5、分包单位穿插施工过程中如遇影响进度的问题时,及时反馈,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 六、技术、质量、资料管理
1、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分包单位要按照总目标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制度》执行。
3、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的技术对接会议,对双方施工范围、工序移交等进行提前对接、熟悉。
4、对总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下发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须积极整改并书面回复,质量管理按照《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5、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材料认质、材料认价等工程文件由总包单位提供样表,具体审批流程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如涉及技术问题,增加设计单位)。
6、分包单位对其施工的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是齐全和有效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并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7、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工程进行预验收,分包单位积极配合。具体验收程序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并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程款支付管理
由总包单位确认各分包单位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后,由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付款条款执行。 八、保修管理
属于分包单位保修范围的,分包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若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包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修理,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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