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龙初中教导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教导处全体人员应树立“安全忧患”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2、教导处应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天天有人值班,周周有汇报的管理责任制。
3、建立健全办公室、仪器室、图书室、体育室等科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4、加强对教导处的各类教育资源的管理,做到领取资料要先登记后领取,先验收后入库。
5、强化对办公室、教室等集体财产的安全管理,排好公物管理轮值表,发现公物受损或丢失的要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者的管理责任。
6、防止各种电教器材和实验活动在演示操作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凡需入班演示操作的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与学生见面。
7、严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教师在施教时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或异常现象的要及时处理,严重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违者责任自负。
8、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教师应加强批评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教导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各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确保安全工作在师生中落地生根。
10、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对各班的安全工作进行评比总结,对工作优异的要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工作较差的要给予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来龙初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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