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灌区用水调查表

来源:筏尚旅游网
灌区用水调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 灌区用水 调查表

2011年

表 号: P 3 0 3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1、灌区基本情况 1.1灌区名称: □ 是 1.3是否跨县灌区 □ 否 1.4是否规模以上灌区 □ 是 □ 否 1.2.灌区编码 (普查机构填写) 1.5灌区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1.6行政区划代码(普查机构填写): 1.7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普查机构填写): 1.8水资源三级区编码(普查机构填写): 1.9 灌区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跨县灌区填写本县境内面积) (万亩) 其中:(1)耕地实际灌溉面积: (万亩) (2)非耕地实际灌溉面积: (万亩) 2、灌区2011年取水量(万m) (2=2.1+2.2+2.3+2.4+2.5) 2.1 渠系引入县内灌区水(万m) (跨县灌区填写) 2.2 当地水库、塘坝水(万m) 2.3 当地河流湖泊水(万m) 333332.4 地下水(万m) 2.5其他水(万m) 33 3、灌区2011年用水量(万m) (3=3.1+3.2+3.3) 3.1耕地灌溉用水(万m) 3.3 非农业用水(万m) 填表人: 复核人:

33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

3.2 非耕地灌溉用水3(万m)

日期: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公章)

3

P303表 灌区用水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对象与范围

所有被选为调查对象的灌区都需填写本表。填表人一般为灌区管理机构人员,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没有设置管理机构的灌区,填表人为普查员或普查员指定的灌区相关人员。复核人一般为普查员;由普查员直接填报的调查表,复核人为普查指导员或其他普查员。审核人一般为普查指导员;复核人为普查指导员的调查表,审核人为普查机构指定的其他普查指导员。

二、填写要求

1、该表需根据灌区取用水台账表T301进行填报。

2、调查表必须由填报人、复核人和审核人签字认可,并注明填表日期。

3、调查表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填写代码和编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1位代码数字。

5、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指标的保留位数应按规定填写。

6、所有调查表填报的数据均以当年实测数据为准,不应按照历史数据或习惯的常规数据编报。

三、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1.灌区基本情况】

【1.1灌区名称】按照灌区日常运行管理的现行名称填写,应与灌区调查对象名录表中的名称一致。跨县灌区按照两部分组成填写,第一部分填写整个灌区的名称,第二部分填写该县名称。如海南省临高县在松涛灌区部分的名称填写为“松涛灌区—临高县”。本次以村为单元临时划分形成的灌区则以所在乡镇、村组名称作为灌区名称。

【1.2灌区编码】填写整个灌区的编码,采用灌区调查对象名录中的编码。

【1.3是否跨县灌区】根据调查对象名录,如果该灌区为跨县灌区,在“是”前打“√”,否则在“否”前打“√”。

【1.4是否为规模及以上灌区】根据调查对象名录,如果该灌区为规模及以上灌区,在“是”前打“√”,否则在“否”前打“√”。

【1.5灌区所在地】填写灌区灌溉范围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名称,灌溉本县多个乡(镇)的,可填到县(区、市、旗)名,而不填乡(镇)名。

【1.6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由普查机构填写。

【1.7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由普查机构按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采用的分区填写水资源三级区名称。

【1.8所在水资源三级区编码】由普查机构按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采用的代码填写水资源三级区编码。

【1.9灌区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填写灌区本县境内的耕地(包括水田和水浇地)灌溉和非耕

4

地(林果、牧草、渔塘)实际灌溉/补水面积。如灌区专项普查中有该灌区实际灌溉面积统计,则该项应与其保持一致。灌溉面积以万亩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

【2.灌区2011年取水量】填写灌区从主水源渠系引入本县的水量和当地的取水量。应根据灌区取用水台账表(表T301)的数据填写。取水量以万m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分别按下列水源的取水量统计:

【2.1渠系引入县内灌区水】指从主水源渠系分水口引入的水量,以分水口的计量数统计。 【2.2当地水库、塘坝水】指从本县水库和塘坝中引入灌区的水量。以水库、塘坝取水口计量数统计。

【2.3当地河流湖泊水】指直接从本县河流湖泊中引入灌区的水量。以河流湖泊取水口计量数统计。

【2.4地下水】指灌区以凿井方式直接取自地下含水层用于灌溉的水量。以井口计量数统计。 【2.5其他水】指灌区直接利用的上述水源以外的灌溉水,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和矿坑水等。 【3.灌区2011年用水量】分别填写整个灌区在本县境内的耕地灌溉用水量、非耕地灌溉用水量和非农业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应根据灌区取用水台账表(表T301)的数据填写。耕地和非耕地灌溉用水量主要以斗渠入水口的水量统计,由灌区渠系供给的非农业用水量按其计量口统计。用水量以万m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

【3.1耕地灌溉用水】指水田和水浇地的灌溉用水总量。水田的灌溉用水包括水田的泡田用水和洗盐用水。

【3.2非耕地灌溉用水】指林果、牧草和渔塘等的灌溉/补水用水总量。

【3.3非农业用水】指除上述灌溉用水以外的用水,包括生活、工业和生态环境等用水的总量。

3

3

5

四、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表内编号 1.9 指标名称 是否允许为空 不允许为空,(1)和(2)至少有一项不为空 不允许 计量单位 数值 范围 灌区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 万亩 >0 表内 =(1)项+(2)项 =2.1项+2.2项+2.3项+2.4项+2.5项 审核关系 表间 如灌区专项普查中有该灌区实际灌溉面积统计,则该项应与其保持一致。 2 2.1 2.2 2.3 2.4 2.5 3 3.1 3.2 3.3 灌区2011年取水量 渠系引入县内灌区水 当地水库、塘坝水 当地河流湖泊水 地下水 其他水 灌区2011年用水量 耕地灌溉用水量 非耕地灌溉用水量 非农业用水量 参考值 万m 3>0 与台账表T301取水量一致 至少有一项不为空 万m 3>0 不允许 万m 3>0 =3.1项+3.2项+3.3项。 3项≤2项 与台账表T301用水量一致 至少有一项不为空 万m 3>0 耕地亩均净用水量 m/亩 30-3000 =3.1项/1.9项中(1)项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